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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再出庭 案件將移交高等法院(圖)
 
資料照片:2020年7月20日,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正式報名參選民主派組織的立法會初選。(美國之音)
【人民報消息】已因從事政治活動而在香港監獄服刑的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Joshua Wong)星期五(8月8日)再次出庭,他於今年6月被當局按照《國家安全法》提出了「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新指控。 據美國之音報導,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的短暫聆訊期間,一位國安法指定的法官將提訊日延後至9月5日,以處理將本案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 據當地媒體報導,法庭聆訊結束後,參加旁聽的支持者呼籲黃之鋒保重和撐住,黃之鋒向旁聽席鞠躬和揮手。當地媒體報導說,美國和一些歐盟國家的領事也旁聽了這次法庭程序。 28歲的黃之鋒長期參加香港的民主活動並多次入獄。他在2016年創辦了政治組織香港眾志(Demosistō),是2019年香港大規模民主抗議運動的領袖人物之一。2020年6月30日,中共在香港強行實施《國安法》。同年7月,黃之鋒參與了民主派人士組織的香港立法會初選。2021年,當局以《國安法》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逮捕和起訴了黃之鋒等40多名參與這次初選活動的人士。2024年11月,黃之鋒被判四年八個月監禁。今年6月,正在監獄服刑的黃之鋒又被當局按照《國安法》指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新罪名。 根據起訴書,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與已流亡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Nathan Law)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串謀,要求外國或境外組織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為,嚴重干擾中國及香港的政策執行。控罪一旦成立,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今年6月,美國國務院在給美國之音(VOA)的一份電郵中譴責香港當局對黃之鋒提出新的指控。 國務院發言人在6月7日的那份聲明中說:「黃之鋒已經依據模糊的國家安全指控而遭到不公正的判決,這僅僅是因為他參與了和平的政治活動,而根據北京在《中英聯合聲明》中做出的國際承諾,這種活動本應得到尊重。」 那位發言人繼續說:「這種對香港未來的悲劇性攻擊--包括黃之鋒和其他因捍衛基本自由而被身陷囹圄或被迫流亡的活動人士的未來--只能證明北京從未打算履行維護香港高度自治和公民自由的承諾。」 那份聲明還說:「我們呼籲北京和香港官員停止使用虛假的國家安全法來針對香港人,釋放所有政治犯,並撤銷對黃之鋒的這些令人憤慨的指控。」 當局6月宣布對黃之鋒的新指控後,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也發表了譴責聲明,認為這是意圖延長他的服刑時間。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在當時發表的聲明中說:「針對黃之鋒的最新指控,突顯當局對異議人士的恐懼,也顯示當局不惜一切手段,務求將這些人士長期關押,以持續打壓香港的公民行動和社會參與。」 她呼籲「香港政府應該撤銷這些指控,並立即停止執行《國安法》--這正是聯合國相關機構多次呼籲的要求。所有因行使基本人權而被監禁的人士都應立即獲釋。」 星期五,中國人權捍衛者(China Human Rights Defenders)聯席主席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在社交媒體平臺X上發帖說:「為爭取民主而活動並行使政治參與的權利--這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所保障的--不是犯罪。威權主義者喜歡把這些活動描述為威脅國家安全。香港黃之鋒一天監獄也不應多呆!」 △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5/8/9/9177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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