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本報專欄作者伊夫是率先披露李谷一揭露東方歌舞團腐敗事件的人,他也是直接和李谷一會面的3位記者之一,下面是他採訪李谷一的詳細過程。 伊夫 10月18日下午,北京一個女記者電話找我,希望我能儘快與李谷一見面。不言而喻,肯定是有新聞。 知道李谷一是十幾年前,她一首引起爭議的《鄉戀》歌曲。那時,我對她充滿同情和支持。後來,將近十年前她與韋唯的糾紛變成她與一個記者的官司,我對這個事件印象非常深刻。當然,這回李谷一給我留下了負面的印象。 10月19日下午,我和女記者、另一男記者與李谷一夫婦在北京西客站附近一家大廈內會面。話題是從「三講」開始的。今年55歲、沒有化妝的李谷一非常憤慨地披露了東方歌舞團領導班子存在的腐敗現象。我們三位聽着目瞪口呆,都非常震驚。因爲,在我們的心目中,高雅藝術的團體經濟不景氣,領導廢寢忘食,很是不易。我們不信,但李谷一堅決地講,是事實,並且她最初也不敢相信。李谷一夫婦是有備而來,他們分別提供了《致東方歌舞團領導班子及全體黨員的信》3頁、《我的幾點補充》9頁和《面對挑戰的衝擊--加入WTO與我國文化產業的對策》14頁共計三份材料。 第三份是一篇她的論文,第二篇是詳細的背景資料,而第一篇則是爆炸性的新聞。我們就第一篇的三頁內容幾乎是逐字逐句地進行了覈實、提問和反問。李谷一這篇寫於8月18日的對全體黨員公開信,早已呈交了文化部和其他相關部門,其實已經不是什麼祕密。據李谷一講:只是一直沒有得到重視和進行處理,她才決定向新聞界披露。 我進一步問道:您考慮沒有,文章發表後可能會涉及到法律糾紛?她堅定地回答:我有足夠的證據。而且我看出,她手裏顯然還備有繼續揭露的武器。最後,我談了我的文章立意:我不想把什麼「三講」扯進來,我只對腐敗和違紀問題憤慨,我將引用您的公開信實質內容進行報道。 我再次面臨以往相同的難題,報道這樣的文章會給我帶來諸多麻煩。然而,正如以往我的文章引起官司卻又都無敗訴紀錄一樣,我這次披露東方歌舞團內部問題,同樣能夠經受住法律的推敲、道德的考驗和良心的拷問。我沒有畏懼!轉自(萬維讀者網)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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