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協助強拆戶維權 賈靈敏被判刑4年(圖)
 
鄭州維權人士賈靈敏因向拆遷戶提供法律意見,而被控「尋釁滋事罪」,被判刑4年。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蔣珍報導)河南省鄭州的賈靈敏被稱爲「赤腳律師」,因2009年起自家房屋遭強拆而走上維權道路,並先後幫助河南、江蘇、湖南等地失地民衆依法維權。 2014年5月,賈靈敏及劉地偉前往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強拆現場,向民衆免費提供法律意見時,遭當地警方以「尋釁滋事」爲名抓捕,關押。 今年6月3日開庭,賈靈敏列舉的證人法庭一個都不採納,法官說沒有必要採納。賈靈敏的律師認爲庭審不公,當場宣佈退出審訊。從今年6月起,她都沒有律師。 賈靈敏的丈夫閻崇民11月5日接受採訪時表示,他上午接到鞏義市法院通知,說妻子的案件下午宣判,便立即趕到法院。因通知的太倉促,當時並沒有大批的維權人士到現場支持,他只與數名親友趕到法院。 閻崇民和幾個親戚下午兩點多就到了法院,法院發給他們6、7個旁聽證。3點40左右開庭,開庭之後,審判長當庭宣讀判決書,說賈靈敏及劉地偉「尋釁滋事」罪名成立,賈靈敏被入獄4年,劉地偉被判一年半。宣讀完審判長就走了。隨後,賈靈敏絕食抗議。 閻崇民說,鞏義市法院迫害維權人士。他一定會聘請律師上訴。△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5/11/6/62405b.html
打印機版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捐款和支持!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15年11月6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