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日前,一篇博客文章,撕开了中共体育黑幕的一角。在清华大学跳水队总教练于芬检举中共跳水队领队周继红侵吞自己应得的百万奖金后,中共体育总局回应,其奖金由5人代领,发放手续清楚、完备。而于芬并没有让这5人(其中还有她都不认识的)代劳。这就使得“于周之争”事件上升到拷问政府诚信层面上来了。 中共跳水队克扣于芬百万奖金 这篇关于清华大学跳水队总教练于芬写信检举中共跳水队领队周继红侵吞奖金的博客文章,得到于芬本人证实:“内容基本属实。”但于芬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写那篇博客的人是谁?”于芬对大陆媒体表示, 她在今年1月28日的确向中共体育总局递交过一封检举信,“在递交了举报信等待了数月之后,我却没有等来想要的结果,体育总局、纪检委未对奖金事件进行回应。” 于芬曾执教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等七人。根据相关规定,教练员带一名运动员满四年,在该运动员离开后的两年内,教练应享受同等奖励,两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比例发放奖金。在于芬的检举信中提到,“以上清华队员从离开我到获世界冠军等获奖名次的时间均未超过规定发放奖金的范围,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奖金均未发放给我。而国家队奖金的发放惯例是由跳水队负责人上报,游泳中心批准方能发放。那么我近十年的奖金,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到底报给谁而又最终落入了谁的手中了呢?” 检举信中,于芬透露几个数字,“从1998年伏明霞复出、2004年劳丽诗雅典夺冠到目前国家队中有5名队员是我一手培养出来,我的队员已为中国夺得了2块奥运金牌、2块奥运银牌,世界冠军的数量大概也有10个吧。如果按照国家相关奖励政策,总奖金积累应该不会低于200万吧,但实际上我总共拿到的也就是15.7万元。” 于芬封检举信的矛头直接指向了自己的“徒弟”──周继红,“自周继红接手国家跳水队后,她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克扣我的巨额奖金,无论这笔钱用在何处,都已经构成了贪污罪,都是对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这个事情,只要认真追查是很容易查清的。” 检举信还提到一个细节,2001年,清华的领导曾经给周继红打电话索要于芬的奖金清单,但周继红竟然摔断电话不予理睬。据悉,早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结束之后,湖北省对夺得女子3米板金牌及3米板双人银牌的伏明霞进行了奖励,按理,于芬作为伏明霞的主管教练,也同样会有奖励,但于芬却一直未能拿到。直到于芬后来亲自向当时主管体育的湖北副省长提出质询后,才得到回答:“于芬的奥运会奖金全部交到了国家队领队周继红手上。” 于芬出示更多造假证据 在于芬的检举信被大陆媒体曝光后,中共体育总局监察局通过新华社作出回应,称游泳中心组织人员就于芬举报信中提及的7名运动员18笔奖金发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其间翻阅了有关财务资料,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随后,于芬再次做出回应,表示自己手上证据,可以证明奖金分配确实存在问题。于芬表示,今年4月,相关部门约见了她一次,给她看了一份奖金清单,让她确认领取过哪些奖金。“在纪检部门给我的奖金清单中,有5个人给我代领过奖金,但我自己根本不知道,更没有拿到这些钱。况且没有我的委托书,这些我甚至都不认识的人怎能代领我的钱呢,这件事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我请求纪检部门就这5人为何代我领取奖金作调查,但他们把调查责任推给了游泳中心。” 于芬还发现,在签收清单中,有一笔奖金数额是16.8万元,但自己实际收到的金额只有13万元,而中国跳水队留存的单据上却注明为19万元。 据了解,于芬已经找到了一名代领者,代领者告诉于芬,自己确实没有领取过奖金,就连领取单上的签名,也是被人顶替,是假的。这名代领者已经给于芬的律师写下了书面证明,证明自己从未为于芬领取过任何奖金,他的签名完全是被人冒用。于芬称,国家跳水队有人告诉她,跳水队的奖金一直是周继红来分配。 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总是要双方都站出来说个明白。而在于芬不断接受采访的同时,当事的另一方──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却选择了沉默。截止到目前,游泳中心的回应只有一句“账目清楚,没有问题”,但对于于芬提出的五人代领问题,游泳中心一直没有回答。于芬表示,自己已聘请律师,正在搜集相关法律证据,如果得不到公正的解决,她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奖金之争遮掩了深层体制问题 于芬是一位高水平的跳水教练,1997年,中共体委调整管理层结构,结果于芬下课,自己成立清华跳水队;于芬的“徒弟”周继红接手国家队。目前,于芬的清华大学跳水队,在游泳中心“禁止运动员双重注册”后,其队员不能代表地方参加全国大赛,队员接连出走,清华跳水队被逼得濒于解散。 于芬曾培养出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等优秀跳水运动员。她的理想是在奥运会前回归国家队执教,但她的回归必然要打破跳水队一些人的既得利益。于芬曾指责国家队教练训练无方,导致跳水队成绩下降,申请重返国家队,并要求公开奖金清单。但是这些都被管理中心驳斥为“严重干扰了国家队的备战”。 这场“两个人的战争”看似个人小恩怨,其实是不同组织机构之间的较量,往远了说,更有两种体制之争。于芬的执教理念同目前掌管跳水队的周继红等人有很大不同。于芬一直坚持在清华跳水队“体教结合”,无论训练多苦多累,都坚持“不能让队员不读书”,这样做也带出了不少知名运动员。而周继红则推崇:“队员必须封闭训练才能出成绩。” 目前,整个中共体育人才的培养模式是从业余体校到体工队的四级输送模式,这个模式只计产出,不计投入,为了金子塔顶尖的成绩,浪费了金字塔里大量的人力。体工队基本没有文化课老师,孩子一旦进入中共的体育训练系统,也就等于放弃了文化课,如果练不出成绩,今后的生活都会成问题。 “体教结合”模式是依托学校教育的体育人才模式,它最大的好处是,在保障少数尖子队员出成绩的同时,能使那些没有多大潜力的运动员不脱离完整的教育过程,他们依然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从而安身立命。 这场两个来自湖北铁娘子之争,奖金问题好像要遮掩了一切。中国体育用人机制公平吗?运动员训练还是驯兽?运动员需要知识修养吗?这些问题都比金牌或奖金重要。 于芬强调,自己对奖金问题死追不放,要钱并不是主要目的。首先这些钱是自己应得的,再者说,游泳中心账目不清楚,对于自己奖金被拖欠一事,至今也没能给出明确说法。于芬希望通过自己的反映,公开并解决其中的问题。“在说这件事的时候,我一直是摆事实,讲证据。其实我没有和任何人斗,也不是想攻击谁,我只想解决问题。既然游泳中心说奖金发放没有问题,为什么不能把账目明细都公布出来?” 目前随着事态的发展,在中共体育总局监察局关于于芬的其它奖金是由另外5人代为领取的说法爆出后,“于周之争”事件,已从对个人的道德拷问,上升到对政府诚信的追问上来了。人们有权力知道这并不复杂的事实真相。
***************************************************************新唐人2008年全世界系列大赛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