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大陆个人主页将基本消失
 
【人民报讯】据博讯报导,请仔细阅读刚颁布的这个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昨颁布实施

经营性网站须办许可证(北京青年报10月2日)

国务院昨日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即日起施行。在《办法》公布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者,应当在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办法》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办法》共有27条。其中将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办法》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申请经营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前,应依法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从事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者,在申请经营性服务许可或办理非经营性服务备案时,要提出专项申请或专项备案。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

《办法》还明确规定:从事新闻、出版、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二者记录备份应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办法》中还列出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9种信息,包括: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思想的境界按上述分类应属于非经营性网站,60天内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者,在申请经营性服务许可或办理非经营性服务备案时,要提出专项申请或专项备案。可是按照办法规定,这个网站肯定含有政府不欢迎的内容,因此不被允许是情理之中。国情如此,即使关站大家也不必伤心,赶快下载吧。

我是人却不敢光明正大的说话,我怕这世界。

附办法全文:......(http://renminbao.com)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10/4/3892.html
打印机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2000年10月4日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颜纯钩 晓观天下 古成 张菁
 
张幸子 方圆 莘月 蒂紫
 
金言 甄桂 英慧 罗正豪
 
王未来 陈义凯 雷鸣仁 杨宁
 
掸封尘 点睛 宇清 慧泉
 
陶罔录 吴明则 胡立睛 张亦洁
 
来褕镐 鸿飞 苗青 夏小强
 
高茹之 李力平 赵文卿 姜平
 
李达成 青晴 鲍光 姜青
 
萧良量 门礼瞰 乔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华华 戚思 喻梅
 
肖庆庆 陈东 辛馨 苏撬阱
 
屈豆豆 张目 吴莱 马勤
 
伊冰 齐禅 诸葛仁 李晓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华镇江
 
梁新 三子 倪丑 董九旺
 
紫巍 许灵 于星成 诸葛青
 
欣欣 林凌 单京京 子慧
 
李少华 娇娇 一位太子党 霍湘
 
于沛 卢笙 赵大兆 张岗
 
张祁 肖自立 刘艺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