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星岛日报报道,厦门远华走私案首批案犯的一审已经结束,判决将于八日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和莆田五地同时开庭宣布。据悉,对蓝甫、杨前线、庄如顺三人的死刑判决,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听取了高级人民法院远华案审判领导小组一审情况汇报后,开会决定处以死刑。 据报道,其中,蓝甫利用职权多次收受贿赂逾五百多万元,以及居然在案发后私自逃出境外,企图逃避审查,造成极坏影响。同时作为主管公安、外事、政法的副市长,居然执法犯法,为赖昌星走私犯罪张目助恶。江泽民明确作出指示:「远华走私案达到如此地步,厦门市领导负有不可推卸责任,一定要杀一个。」 报道说,厦门市副市长蓝甫、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等十人将被判处死刑。第二批包括厦门市副市长赵克明、苏水利等在内的五十名涉案官员将于下周内开审。 报导说,杨前线作为厦门海关关长,对远华走私集团在厦门海关管辖范围内走私超过八百亿人民币,即使杨前线没有贪污受贿,也必须对这种重大走私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行政责任。因此,杨前线不但收受赖昌星的一百七十多万元财物,更为赖昌星走私大开方便之门。这次是必死无疑。庄如顺作为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居然收受赖昌星等贿款贿物超过五十万元以上,为赖昌星倒卖走私汽车,更为赖昌星这样的重大罪犯通风报信,造成赖昌星出逃等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杀不能正警风。 此外,厦门海关一些收受赖昌星巨额贿款,直接为远华走私案大开绿灯的处科级官员,也有几个将被判处死刑。赖昌星的弟弟赖昌土,做为远华走私集团的主要成员,也将被判处死刑。 远华走私案一审宣判八日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五地同时举行。各单位参加上次听审人员和首批涉案犯人家属和律师已接到开庭通知,准时于八日上午八点开庭。要求听审人员不要对外随便散布庭审中的情况,更不准将有关消息向境外媒体透露。境内媒体不准随便对外发布消息,该案的消息对外发布,以新华社的电讯稿为准。该案的这次一审宣判,仍然不准地方媒体进入法庭内采访,只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四家中央级媒体到审判现场采访。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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