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据多维社14日电:被视为广东第一贪的广东省驻港机构原香港日明实业有限公司前董事长谢鹤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及挪用逾千万元公款,十三日上午被广州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当日即押赴刑场枪决。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导,谢鹤亭曾任广东省天龙集团公司总经理及集团公司驻香港日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副厅级干部。据悉,该案是广东省建国以来案发当时个人贪污数额最大的一宗腐败案件,亦是被告人被枪决级别最高的一宗贪污案件。 据广东省高级法院查明,谢鹤亭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直接侵吞公款港币二百六十二万元,人民币十五万元及美金二万元,其中于九四年二月至八月间,先后十四次从日明实业有限公司提取现金共计港币二百六十二万元、美金二万元,并指示该公司经理黎某做假帐,九五年一月,从天龙集团公司下属昌公司九江饲料厂提取现金五十万元,将其中十五万元据为己有,此外,谢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人民币四百零四万元、港币三百二十二万元,并携款欲外逃国外。 据悉,谢是澳门赌场的常客,其在一次豪赌中一局输八十多万元而面不改色,九四年在尖东一间夜总会结识一名杨姓公关小姐,即以两万元将其包下,其后又聘请她为日明公司的副总经理,后来更赠送价值逾五百万元的财物予该女子。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鹤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侵吞公款及挪用公款后潜逃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严惩。(http://renminb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