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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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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被動的,也是罪惡 ——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的成魔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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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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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報消息】 1960年,以色列特工成功地將在逃的最重要的納粹戰犯之一阿道夫‧艾希曼從阿根廷綁架回國。隨後,以色列對艾希曼進行了持續近4個月的審判。
令許多人難以理解的是,站在人民面前的艾希曼看起來「一點兒也不粗野」,而且很顯然他並非是那種具有邪惡天性、以殺人為樂的人,甚至在法庭回答時也彬彬有禮,非常紳士。據說,他並不十分熱衷納粹思想,對意識形態也不感興趣,甚而連希特勒的《我的奮鬥》也沒有讀過。他還在法庭的申訴中稱自己加入黨衞軍是被「吸收進去」的,而不是自己主動加入。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被動」的人,卻在二戰期間成為了一個臭名昭著的死亡運輸專家」,雙手沾滿了猶太人的鮮血。盡管他還曾經是猶太文學、美術的愛好者,熟悉猶太經典,亦絕非通常意義上所說的「反猶主義者」。
根據法庭出示的材料,從1938年到1941年,擔任納粹保安總部第四局B-4課課長的艾希曼負責驅逐在德國的猶太人。1941到1945年,他則負責運送整個歐洲的猶太人以及波蘭人、斯洛伐克人、吉普賽人前往死亡集中營。1944年3月在德國已經潰敗的情況下,艾希曼來到了布達佩斯,組織用車皮向奧斯威辛死亡集中營的運送。1944年3月15日起,他和其部下經常每天把1萬人送到指定地點。此後四個月中,他共組織運送了70多萬猶太人。到了戰爭快結束時,由於火車車皮不夠用,艾希曼便讓被捕者自己步行走向死亡營。
是甚麼讓一個本質上並不邪惡的人,卻如此一絲不苟地施行如此邪惡之事?難道他的良心從沒有感到一絲一毫的不安嗎?顯然,艾希曼對「良心」的理解與正常人還是有所區別的。
二戰後期,匈牙利的猶太人組織開始多次和納粹當局祕密交易,用金錢和財產換取猶太人的性命,但艾希曼從來不參與這樣的交易。他認為那樣做「違背自己的良心」,也就是說,他的「良心」要求他每天將成千上萬的人送到指定的死亡之地。顯而易見,他的「良心」是建立在服從上級命令的基礎之上的。
還有一個原因或許是艾希曼自以為自己遠離罪惡,因此不必為罪惡承擔甚麼責任。的確,他的主要工作只是在辦公室裡與各種文件、電報、電話以及紅色鉛筆打交道。他聽不見遇害者慘烈的叫喊,也不必去了解集中營的慘況,正如他在法庭上陳述的那樣:他只不過是齒輪系統中的一個,只是起了傳動的作用罷了,但這只齒輪的效率是有目共睹的。
當然,艾希曼也曾有過不適應。一次他的上級要求他提供死亡報告,他因為不願意去現場目睹慘不忍睹的場景,而提出辭職報告(在法庭上他說自己會「惡心」),他的上司繆勒則對他說:「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性。」於是他繼續堅守他的崗位。或許可以這樣理解艾希曼,作為一名公民,他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當時國家法律所允許的;作為一名軍人,他認為自己只是在服從和執行上級的命令。正是基於這一點,艾希曼在法庭上表示:「沒有比作為一場組織起來的大屠殺的工具更為不幸的。」
艾希曼的所謂「不幸」,在流亡的猶太人、《紐約客》的特約記者、《極權主義起源》一書的作者漢娜‧阿倫特看來卻是顛倒黑白:「你執行了、因此積極地支持了一項大屠殺的政策。因為政治不是兒戲,在政治中,服從和支持沒有甚麼兩樣。盡管你和你的上司並沒有權利來決定誰能夠或者不能夠居住在這個地球上,但是你們卻制定和執行一種政策,不想讓猶太人和其他民族分享這個世界——因此,我們發現同樣也沒有人、沒有任何人類成員願意和你們一起居住在這個世界上。」
而這正是艾希曼必須被吊起來的唯一原因。1961年12月15日,艾希曼以「滅絕人類罪」被判以絞刑。次年5月31日,艾希曼被絞死。
在當今中共體制內,尤其在公檢法系統,像艾希曼這樣的大有人在,也許他們同艾希曼一樣認為:自己只不過是齒輪系統中的小小一環,自己只不過是在服從上級的命令,自己並沒有真正參與罪惡,但是坦率地說,這些都不過是托辭。當你對一項迫害政策服從時,你不就是在支持它嗎?
曾在網上看到一位學者的斷言:當代中國人最為缺乏的第一是良心,第二是良心,第三還是良心!因為沒有了良心,數以萬計的嬰幼兒被毒奶粉毒害;因為沒有了良心,汶川地震中上萬的孩子被壓在偷工減料的教室中與父母陰陽相隔;因為沒有了良心,無數人在吃了假藥、有毒食品後命歸黃泉;因為沒有了良心,數不清的信仰者乃至無辜百姓被活體摘除器官……。對此,身為中國人,怎能不感到深深的悲哀?
而害人者必將最終害己。艾克曼如此,中共體制內助紂為虐者也是如此。1976年文革結束後,中共開始清查文革中「表現積極」的警察,清查出的810人全部被送到雲南祕密槍決,而家屬只得到了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當他們喪盡天良、迫害他人之時,是否會想到今天的下場呢?
轉自乾淨世界《天地人》文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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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5/4/25/90255b.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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