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力任再曝李克強親筆文稿 内藏李克强必死的原因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李昱報導)上海企業家,自媒體人胡力任除了致力於揭開中共前總理李克強的死亡真相外,還曾表示將會逐一公佈李克強生前寫下的重要文稿。近日,他在節目中再度公佈了一份李克強在2018年習近平修憲之後所寫的親筆文稿。在文稿中,李克強透露,他投下了反對票,作爲對習近平倒行逆施篡改憲法的最強烈抗議,從此也埋下了殺身之禍的種子。 胡力任10月4日在其自媒體節目《真實中國》中表示,他今天公佈的這篇文稿格外沉重,是李克強寫於2018年3月——修憲之年。 李克强在文稿寫道:「任何國家若任意修改憲法,便等於動搖了立國的根基。權力一旦失去約束,社會的信任必然崩塌,制度也隨之走向虛無。」 文稿還表示,中國曾經經歷過這樣的痛苦。在毛澤東發起的文化大革命期間,毛澤東的個人意志凌駕於制度之上,讓整個民族付出了慘重代價,無數家庭破碎,經濟瀕臨崩潰,思想陷入極端。但習近平依然開歷史倒車,權力再次集中,憲法被篡改,社會動搖,經濟信任崩塌。一個沒有規則的社會,只能陷入混亂與恐懼。 李克強在這篇文稿中說,正因如此,他堅持投下了對習近平修憲的反對票。他明知道表決的結果或許沒有懸念,但人民仍然存在對獨裁拒絕的權利。李克強也十分清楚,這一票會帶來怎樣的後果,也做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備,他個人將背負沉重的代價。可即便如此,他依然願意承擔。 文稿直指,若憲法被踐踏,所謂強盛只會淪為空中樓閣。獨裁不是力量,而是脆弱。家族化不是穩定,而是腐朽。真正的強大,來自制度和穩固,來自人民的信任,來自與文明世界的攜手。 李克強最後提出,希望後人記住國家的根本在於憲法,民主的希望在於法治。若再次重蹈覆轍,那將是對幾代人努力的背叛,對未來的背叛。歷史不能再倒退,中國不能再失去方向。 2018年3月11 日,中共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應到代表2980人,出席人數2964人, 缺席人數16人。會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贊成2958票,反對2票,棄權3票,1票無效。贊成率超過99.7%。 中共立法機構取消了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為習近平無限期連任,長久地推行自己的強硬統治提供了憲法支持。 這2張反對票是誰投的呢?如果一張是李克強,另一張是誰呢? 據說,1949年毛澤東當選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時候,也有一票反對票。對這唯一的反對票,代表們認為是毛「偉大謙遜」的表現;不過另有一種流傳甚廣的說法認為,毛並沒有像代表們想像的那樣謙遜,投反對票的另有其人— —他就是燕大教授張東蓀。據稱毛澤東事後曾徹查此事。 衆所周知,以習近平的性格,他肯定也會去徹查究竟是誰投的反對票。一旦查實李克強投了一票,那在習近平的心裏就扎下了一根刺,只要有機會,他就會下手拔除。 今年8月,胡力任曾公佈了李克強的另一份手稿。這份手稿記錄了習近平在修憲前後,李克強的憂慮和他做出的個人抵抗。信中還記錄了他與習近平就修憲問題的一次密談。 李克強在信中回憶,2017年年底,習近平約他在中南海西樓會客廳密談。 習近平對他開門見山的說:「我們準備推動修改憲法,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國家要穩定,強大,必須靠集中領導。」 李克強回應習近平說:「總書記,改革尚未完成。現在修憲不僅會引發體制內外的不安,也將嚴重損害我們在國際社會的形象與信任。」 習近平回答道:「這不是你個人可以左右的問題,是黨中央統一考慮後的決定。大局已定,不容反對。」 李克強再次堅持說:「總書記,我們不能以個人意志取代制度約束。權力必須受到規範,這是我們始終追求的改革方向。」 李克強在這封手稿中寫道:「這場會談氣氛緊張,毫無交集。他講集中領導,我談制度體制。他提歷史使命,我說國家信任。」李克強表示,他感覺到習近平對他的警告意味。他反對修憲注定將會帶來惡果。 胡力任表示,自從強行修憲後,習近平把權力推向極端,把個人崇拜凌駕於制度之上。目前中國經濟全面衰退,民生困苦,習近平用所謂的「強軍」「大閱兵」來恐嚇人民與世界。習近平正在逐步把中國推向戰爭邊緣。與此同時,習近平積極勾結全球獨裁陣營,與俄羅斯、朝鮮、伊朗等政權相互呼應,妄圖打造一個與世界文明對立的黑暗聯盟。中國被推向孤立,失去了發展的機會,也失去了國際社會的信任。 胡力任還再次提到李克強的驟然離世,表面上是一個意外,一個謎團。但人們心裡都明白,在中共冷酷的權力鬥爭中,所謂的意外,往往是冰冷的掩飾。在中共集權體制下,堅守正義與良知者,從來就沒有生存的空間。李克強不是第一個被吞噬的犧牲者,也注定不會是最後一個。 今年6月,李克強被謀殺的細節在坊間熱傳。7月,胡力任提出李克強可能死於「水下電擊」。胡力任還表示,李克強在生前留下了大量的私人筆記、講話記錄和書信手稿。這些材料總數超過五百份,內容涵蓋了重大政策思考、內心感悟以及對中國未來的憂慮與期盼。其中最珍貴的部份,由他的一位密友秘密保存了下來。未來,他將在《真實中國》中陸續公開這些重要文獻。 △
分享到: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