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tz Bauer于1963主持了法兰克福审判,审判对象同样是奥斯维辛集中营相关人员。但波兰审判所根据的是国际法,特别是关于反人类罪的相关规定,以及《国际军事法庭章程》(Charter of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at Nuremberg);而法兰克福审判因为是在德国境内进行,所根据的则是联邦德国的法律。
这一案件的审理为更多纳粹大屠杀罪犯的审判提供了先例。2013年,德国负责调查纳粹罪行的“中央办公室”(Zentrale Stelle der Landesjustizverwaltungen zur Aufklärung nationalsozialistischer Verbrechen)向检察机关提交了30名前奥斯维辛集中营人员资料,建议对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