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黎紫报导)9月14日美国国务院公布了对全球约200个国家和地区的宗教自由年度报告。把“特别严重违反宗教自由(活动)”的国家定为“特别值得关注国家”。中国再次榜上有名。报告中多处指出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并特别提到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事件。 报告指出,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然而,中共政权对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的尊重仍然很差。宪法把保护行使宗教信仰活动限制到它定义的“正常”范围内,并明文规定,宗教团体和事务不应该“受任何外国统治”。中国境内的天主教区的主教由中共任命。中国法律也禁止公开宣传宗教信仰。只能界定政府核准的做法和信仰作为正常或合法的。在大多数地区,信教群众只能在官方批准的地点礼拜。然而,在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地有显著的限制。2006年9月,中共边防兵当着外国游客的面,射杀企图越境到尼泊尔的17岁西藏尼姑,招致了世界多方谴责。中国“地下教会”的主教们由于忠于梵蒂冈而遭到打压。为了明年的奥运会,北京违背当初申办奥运时“改善人权状况”的承诺,在2007年春季,驱除了100多名传教士。 报告指出,中共政权把一些地下教会和法轮功定为 “邪教”,但从来没有公开界定标准,它的用途是可以任意指定一个不被它认可的宗教团体为“邪教” 。从1999年起,法轮功学员一直受到逮捕、拘留、监禁,并有可信的报告说有一些法轮功学员死于酷刑和虐待。如果学员拒绝改变自己的信仰,在监狱、劳教所、司法外的“法律教育”中心(又称洗脑班)会遭到酷刑虐待。一些学员重新恢复信仰后又遭到拘留。有持续报导说,中共政权的“610办公室”(专门用于镇压法轮功的机构)虐待法轮功修炼者,继续利用超越法律的方法对其进行打压。 报告说,敢于为法轮功进行公开辩护的律师高智晟在2005年12 月发表了给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公开信,讲述了法轮功学员遭到的酷刑虐待及610办公室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行为。2006年12月高律师被以“煽动颠覆罪”判处3年徒刑。缓期5年并剥夺一年的政治权利。在缓刑期间,高被软禁在北京的家中,妻子和2个孩子不断受到当权者的骚扰甚至拘留。 报告指出,一些外国观察家估计中共官方公布的25万劳改犯中至少有一半是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团体公布的数字比这个还高。自99年镇压开始以来,十几万学员被管押,确信有3千多人被迫害致死,其中还有儿童。上千名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被强制注射药物或遭电棍电击。2006年3月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曼弗雷德 -诺瓦克(Manfred Nowak)报告说,在中共的监狱遭受酷刑的受害者中,法轮功学员占66%。 报告指出,这种迫害还延伸到海外。 2007年5月,俄罗斯政府遣返法轮功学员高春满回中国。高是清华大学教授,持有联合国难民身份,妻子是俄罗斯公民。高的妻子说,高是被绑架回中国的。同年3月,俄罗斯还遣返了法轮功学员马惠母女。马惠也是联合国难民身份。(这种做法也是严重违背联合国难民规定的。) 报告还特别提到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事件。报告说,2006年4月,法轮功称在沈阳苏家屯血栓中医医院有一个关押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活体摘取他们的器官以谋取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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