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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的最後十年 (圖)
 
黃河
【人民報消息】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五日,江青在北京酒仙橋的住處高燒不退,因而被送進公安醫院。與其它病人一樣,江青要填寫住院單。這次,她寫的名字是:「李潤青」。這再一次表明她對自己和毛澤東婚姻的懷念之情。「潤」是毛澤東早年的使用的字,「李」是江青的姓,「青」則是江青的「青」。三月十八日江青高燒退了,體重減了幾磅。她被轉到「一套病房」接受住院治療,病房內有臥室、衛生間和起居室。醫生再次建議給她的咽喉施行手術,但她拒絕了,同時輕蔑地說:「我就不信你們敢不小心翼翼地對待一位無產階級革命戰士。」

  在她日趨虛弱的時候,江青更常常想到毛澤東。她在枕邊保存着毛的手跡,衣上彆着毛的像章,床頭櫃上放着一張江青和毛澤東在中南海晨起散步的照片。每天清晨,當新的一天開始時,她都要背誦毛的詩詞或閱讀毛的《選集》。清明節到來的時候,她要求去天安門廣場上的毛澤東紀念堂,同時要求允許李訥帶一卷白紙到公安醫院來,她可以給毛做一個花圈。但她的這兩項要求均遭到拒絕。

  江青覺得,應該抓緊時間撰寫她的回憶錄。每天早上,讀過毛的書後,她就坐在擺有紙和筆的小桌旁。情緒高興時,爲了修正歷史的記錄,她還會就自己正在寫作的手稿題目爭求護士的意見。「《毛主席的忠誠戰士》怎麼樣?」她問護士,或者:「《獻給毛澤東思想的一生》!」她還會想到更富有挑戰的題目:「《打倒修正主義,建立新世界》。」

  五月十日,江青當着衆人的面撕碎了她的回憶錄手稿,並要求到酒仙橋她的住處去。這一舉動使周圍的人大吃一驚,但是沒有允許她這樣做。五月十二日,因爲聽了江青的情況,李訥和她的丈夫來到醫院看望江青,但江青拒絕見她們。五月十三日,她在一張《人民日報》的頭版一個位置上潦草地寫着:「歷史上值得紀念的一天。」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九六六年五月十三日,政治局召開會議。這次會議制定了新的鬥爭路線,同時江青被任命爲權力很大的文化大革命領導小組的負責人。

  五月十四日凌晨一點三十分,護士離開江青的臥室。將近三點的時候,虛弱的、絕望的江青從臥室爬到衛生間。她用幾個手帕結成了一個繩套,套在浴盆上方在鐵架上。她用被和枕頭墊在下方,以便自己能夠得到打結的手帕。她將頭伸進繩套,接着又踢開身下的被子等物.......

  三點三十分,一名護士進來,發現她已吊在浴盆的上方。其他的護士和醫生匆忙趕來,但已經太晚了。這位曾經集演員、政治家、文藝女皇和毛澤東妻子於一身的「白骨精」,在她七十七歲的時候死去了。她的屍體重一百零四點七磅,比三月十五日進這家醫院時輕了三點一八磅。

  當天下午,李訥得到了消息,來到醫院簽署了死亡通知書。不知是出於李訥的意思,還是因爲中央辦公廳官員的支持,李訥同意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葬禮。三天以後的五月十八日,江青的遺體被火化了。李訥沒有在場,江青或毛澤東的其他任何親屬都沒有到場。李訥要求把骨灰盒送給她。這時,全中國和全世界對江青的去世是一無所知。一九九一年六月初《時代》週刊向全世界報道了這一消息。《時代》週刊報道說,據六月一日沒有透露姓名的「北京方面的消息」說,江青「上吊自殺」了。消息還說,咽喉癌是她自殺的原因。幾天以後,六月四日晚十一時,中國政府證實了《時代》週刊報道的主要內容,公告全文如下:

  「新華社北京六月四日電:本社記者獲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醫期間於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四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殺身亡。江青在一九八一年一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九八三年一月改判無期徒刑,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保外就醫。」

  公告沒有概括江青的一生,沒有提及她曾官居高位,也沒有提到她曾是毛澤東長達十八年(編者按:原文如此)的妻子。如果學校的孩子讀到這則刊登在《人民日報》第四版角落裏消息,他們不會想到,這個女人曾是毛澤東的夫人。

  如果西方記者沒有受到《時代》周刑這一未被證實的報道的刺激,而反覆再三地向中國各官方機構提出江青命運的問題,這一消息可能永遠也不會公諸於世。假如中國政府曾經決定宣佈江青死亡的消息,而拖了幾周才這樣做,那就是既有政治方面的原因,也有實際需要方面的考慮。另一種拖的原因可能正如香港一家報紙後來引用公安部來源的消息報道的那樣,需要調查江青的死亡是自殺還是有其它原因。這家報紙寫到:「政府高級官員指示說,在調查結束之前,不要公諸於衆。」

  中國官方公佈的消息稱,江青自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一直是保外就醫,事實上,在這個日期之後三個月,司法部一發言人還說,江青年初曾提出希望離開監獄改爲監外服刑的請求被駁回,一九八八年,官方新聞媒介幾次提到江青仍在獄中服刑。一九九一年一月,一份大陸報紙在報道江青的近況時還說:「她被關在一間二十平米的小屋裏,房間裝上特製窗戶,以便透進光線,同時,警衛也可以看到她,而她是什麼也看不到的。」無論江青從監獄到醫院,還是到軟禁,這中間是怎麼來回轉換的,說她自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起一直就是「保外就醫」,這是不確切的。

  三十年代,因爲與唐納發生糾紛,江青談到過自殺。一九七六年被捕後,絕望使她再次產生自殺的念頭。一九八四年九月,因拜謁毛澤東紀念堂的請求被拒絕,江青曾把一根筷子插進喉嚨,因爲發現及時,被搶救了過來。一九八六年五月,因爲對處境不滿,她曾用幾隻襪子結成一個繩套,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她這樣做的原因可能是感到了絕望,對自己的咽喉癌,以及對自己的處境和前途,對自己與女兒的關係,等等,這種心情同時又受到負責她這一案件或看守她的人的刺激。除此之外,爲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線」,江青已經在精神上做了準備,以結束自己的生命,她認爲鄧小平已經放棄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線」。絕望的心情加上她的「對毛的忠誠」等個人的政治的因素結合在一起,她認爲,中國已經沒有希望,她自己也已毫無前途,因而走上這條道路這並不奇怪。

  「住口,江青」(法庭審判--1980年末)

  江青關在秦城監獄。一位曾在此服過刑的犯人說:「那裏沒有人,只有閻王和幽靈」。在這裏,犯人被單獨關押,不給牙膏,以免吃牙膏皮自殺。但是,到了一九七七年底,絕望的江青企圖以另外一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她把腦袋往牆上撞。但是,在她房間裏安裝的橡皮牆,再加上門外窺視口的不斷監視,粉碎了江青的自殺企圖。江青愛吃包子,不管是甜的、菜的,還是肉餡的,她都喜歡。一天晚飯時,江青偷偷地把兩個肉包子塞進袖子,準備留作夜宵吃,被看守發現,看守她的警衛喊道:「把包子放回去!你只能拿你現在吃的。」江青羞愧萬分,把偷拿的包子放回原處。江青醒悟到,她將面臨一場「三堂會審」,是一種京劇式的審判,其目的是爲文化大革命的受害者復仇。她向檢察官指出:「我現在不是政治局委員了,我只是毛澤東的夫人,我還有另一個角色是被告,僅此而已。」檢查官們走後,江青瀏覽她收到的材料,她注意到,「四人幫」的排名是:王洪文第一,張春橋第二,她第三。她對警衛喊道:「爲什麼我不是第一?」

  在一九七九年一九八一年,陳雲接管了江青的案子,四十一年前,江青在延安設法進入魯迅藝術學院時,陳雲與她談過話,接下來是彭真在一九八零年夏負責對江青作審判前的訊問,彭真是江青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老對手,江青現在呆的地方就是他當時的牢房。

  「被告江青在一九七四年秋陰謀阻止鄧小平當副總理」。這是十一月二十六日,特別法庭終於開庭。三十五位法官及六百名特邀代表正襟危坐,地點是坐落在北京正義路的中國公安部禮堂。江青身穿素色套裝,依然鎮定自若,從籠子似的被告席圍欄裏可以看見她的手,指頭在從容地活動着,一張一合,幫助她放鬆下來。她在控制自己。她的策略是保持「尊嚴和理智」;這第一條指控是容易推脫的--中國人民肯定能理解政治鬥爭與刑事犯罪之間的區別。

  一個證人出來作證。「誰指使你去長沙向毛主席彙報鄧小平和周恩來的活動的?」這個人哭喪着臉答道:「江青下的指示。」這個證人就是王洪文!他比江青小三十二歲,他要想着未來,所以背叛了江青,承認了一切指控。江青靜心聽了一會兒年輕同夥的訴說,翻起白眼瞪着王洪文。王洪文作證時,她大喊要去廁所,審判中斷一會兒後,王洪文未在法庭上重新露面,這時,江青那種當王當主子的態度忽然又閃現出來,她吼道:「他在哪兒?王洪文在哪兒?」作爲江青反鄧小平和周恩來活動的證據,張玉鳳寫的證詞在法庭上讀了,當檢查官宣讀張玉鳳寫的「四人幫」極力要挾毛的證詞時,江青坐得筆直,盯着前面、方正、白淨的面孔像一座雕塑。張玉鳳沒有到庭。

  毛澤東晚年的兩位年輕翻譯唐聞生和王海容出庭作證。這時,江青開始對她表現必須良好的許諾猶豫不決了,唐聞生說:「我們馬上就看透了『四人幫』的陰謀詭計。」江青擠眉弄眼,嘴撅得老高,歪着脖子,盯着天花板。王海容也發言說:「毛主席對江青很生氣。」江青喊道:「我要發言!」可是庭長沒有讓她說話。一九八○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江青大步走進法庭。她撫平衣服,理理頭髮,彎腰坐椅子上。每位公訴人和證人面前都放着一杯茶,而江青面前只有一排麥克風。公訴人一再聲明,江青要對劉少奇的「被迫害致死」和夫人被囚禁十二年負主要責任,每個證人都帶來一大批對江青不利的證據。

  證人中包括劉少奇的廚師郝苗,他曾在獄中呆了六年。「我要發言!」江青刺耳的聲音響徹整個大廳....「住口,江青!」一位法官喝道。「住口,江青!」六名法官異口同聲地喊道。公訴人拿出有利的證據。江青曾指使搜查了劉少奇和王光美的家,以尋找他們「犯罪」的材料。江青摘下眼鏡放在右手中一揮,打斷了江華庭長的話,她向法庭反問:「抄他們家值得大驚小怪嗎?告訴我,你們現在難道沒有抄過我的家?」她不顧一切地接着又說:“破四舊ㄖ泄倉醒胍瘓帕臧嗽孿麓鐧囊幌鈧甘荊┍厝壞賈魯遙饈歉錈卸!?

  檢察長黃火青說,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人大代表未經全國人大或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不受逮捕或審訊。那麼,你江青有什麼理由剝奪劉少奇和王光美的自由?江青仰頭靠在椅子上,結結巴巴地說不出話來。

  當公訴人提到她三十年代的活動是「反革命活動」時,江青像只熊一樣蜷縮着,盯着椅子。過後她又跳起來,「這些反革命活動是什麼?」她對着法庭咆哮着。法官沒有說話。當然,空氣中的火花不是政治問題,而是她作爲「藍蘋」的私生活點燃的。江青想保持「冷靜」和「尊嚴」的打算落空了。五次開庭把她拖垮了。在等待下次出庭時,江青決心把毛當作她的辯護的靠山。

  「江華,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江青透過她的金屬眼鏡框盯着這位法庭庭長。江華似乎吃了一驚,但一會兒之後又冷靜下來。「可以,你問吧。」「法庭是不是刑場?」江青說話就像律師開始盤問證人一樣。「上次法警扭傷了我的胳膊肘,使我受了內傷,現在我的右手都抬不起來了。」她把她把左胳膊緩緩地放在右臂上,法官們在椅子上坐立不安。「還有一件事,我們有約在先,江華你是知道的,我尊重法庭,可你們不讓我說話,你們想妨礙我時就馬上在法庭上叫人喝彩,作爲對付我的武器。這就是你們對待我的方式,」江青說:「黨內有許多事只是你們這些人不知道罷了,你們清楚,在那個年代,共產黨做了哪些讓你們抱怨的事。你們把什麼都推到我身上。天啊,我好像是個創造奇蹟、三頭六臂的巨人。我只是黨的一個領導人。我是站在毛主席一邊的!逮捕我,審判我,就是詆譭毛澤東主席!」

  當她講到毛,就有一位法官插進來阻止她。江青冷笑着說:「既然你們不讓我講話,爲什麼不在我椅子上放尊泥菩薩來代替我呢?」江青投出一顆炸彈。「我要告訴你們一件事。」她對靜下來的法庭宣佈:「那天晚上毛主席給華國鋒寫『你辦事,我放心。』的話,」她環顧四周,她的眼鏡成了法庭中照相機的焦點。「這不是毛主席給華國鋒寫的全部內容,至少還寫六個字:『有問題,找江青』。」。結果,法庭上又是大亂。江青在叫嚷中又吐出一個信條:「我無法無天。」陣陣鈴聲中,江青再一次被拖出禮堂,這時聽衆們鼓起掌來。

  騷動的監獄生涯(1981-1990)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十名罪犯並排站在特別法庭上,像你籠中的困獸一般,聆聽對他們的公開判決,張春橋和江青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其他人的判刑則較輕。

  一週以後,彭真來到秦城監獄看望江青,她提出兩個請求:一是要寫回憶錄;二是要面見鄧小平和華國鋒。彭真回答說:國務院會考慮的。他並告訴江青,必須幹一些體力勞動。而江青則希望逃避通常意義上的體力勞動,說自己很喜歡做布娃娃。彭真回答說:國務院不反對。據監獄方面的人說:「她三天就能做一個布娃娃,樣子很好看。她一邊縫布娃娃,一邊哼曲子。她喜歡聽收音機裏的新聞廣播,吃飯時還很有興致地與女看守聊天。」

  一九八一年底到一九八二年初,江青變得不太馴服。她拒絕寫每月一次必須完成的檢查(王洪文在另一座監獄,他的檢查總寫的比要求的多),她開始在監獄的牆壁上寫抗議的標語。有一天,她寫的是:「不怕殺頭。」看守們洗去標語,並警告她再不要這樣做。第二天,她開始在自己製作的布娃娃上繡上她的名字,這樣,她製作的布娃娃也就不能再出售,而是被一個一個堆在倉庫裏。

  一九八三年一月,江青的兩年緩刑期已滿。儘管胡耀邦和彭真都曾在一九八二年對外界提過江青的強硬態度,中共還是宣佈說(依據法律要求),對她認罪態度作了調查。「她不再公然反對改革」。於是,北京沒有處死毛的夫人。

  事實上,江青一直是拒不服從,她對一名看守說:「我沒有什麼遺憾的,我認爲我已經完成了要做的事。」

  如果說江青沒有什麼遺憾的話,她同樣也沒多少可以期待的東西。她時常對看守發出抗議性批評,或者寫信給她以前在政治局中的同僚。

  一九八四年春,四十五歲的、離婚很長時間的李訥,來到秦城監獄看望她的母親,並和她談了自己準備再次結婚的打算。江青問:「這個人知道你是誰嗎?」李訥回答說,她的男友王景清在軍隊工作,很清楚她的家庭背景。江青訕訕地:「你現在是雙重身份,既是偉大的革命導師的毛澤東的女兒,同時又是最大的反革命江青的女兒。」

  作爲江青的女兒,李訥生活很不易,不過,在鄧小平時期,李訥比她母親的處境要好一些。王景清曾在中央警衛團工作,李訥她們結婚時,收到楊尚昆送來的一盒糖果和一條床單。

  一九八四年,江青講了一些關於鄧小平及其他領導人的好話。自她被捕八年來,這還是第一次。談到她的對手和這些八十年代中期的繼承者,江青說:「鄧小平、胡耀邦是講道理的人,我每次給他們寫信,他們都有答覆。」江青通過女兒李訥對這些「講道理的人」又提出新要求,而這個要求就不易答覆了,她說:「我老了,什麼都不能做了。我想,最好能讓我出去服刑。毛主席也不會把任何人關很長時間的。」這是一個讓人吃驚的請求。同時,她還說:「要是能出獄,我想住在中南海的那一座老房子裏。那裏空氣新鮮。」聽這口氣,似乎她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夫人。結果這一請示遭到拒絕。但是,可能是因爲胡耀邦在一九八四年和一九八五年作出的決定,整個八十年代後期,江青在監獄外邊度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從一九八四年五月起,江青可能就很少呆在秦城監獄。她總是定期到復興醫院、公安醫院和三零一醫院治療喉癌和其他疾病。還有可能一度被轉移到另一個監獄,並有可能曾在李訥家中住過一段時間。

  在江青的一生中,八十年代後半期,可能是她讀書最多的時期,絕大多數的書都取自她自己擁有一萬冊書的圖書館,由李訥帶給她,現在,這些書都堆在李訥的家中。

  八十年代後期,江青的造反精神似乎有所復活。

  母親和女兒經常爭吵,當兩個女人因互不滿意而吵個不休時,李訥的丈夫王景清總是尷尬站在一旁。有一次江青要李訥給領導人寫個便條,要求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當李訥說她不能這樣做時,江青異常憤怒,咆哮着把李訥夫婦帶給她的西瓜摔了一地:「連你都不管我了,沒有良心。」江青似乎更喜歡李訥的丈夫王景清,特別讓江青高興的是,王與她一樣,也是書法愛好者。她常常興致勃勃地懷王景清談論書法,而李訥則僵直地坐在旁邊的椅子上,一言不發。

  江青的健康每況愈下,被捕已經十二個年頭過去了。從前的支持者依然沒有任何令人鼓舞的消息,自己也依然沒有任何可能重登寶座的跡象。一九八八年十二月,毛澤東誕辰九十五週年之際,江青提出請求,希望能夠得到允許,組織全家聚會來紀念紀這個日子。但是,這一要求遭到了拒絕,聽到要求被拒的消息,江青一口吞下五十多粒安眠藥片。在毛澤東九十五週年誕辰這一天,他仍在世的親屬作了一次爲數極少的公開露面,李訥、李敏和毛岸青(三人同父異母)分別攜帶自己的配偶和孩子,一起出現在天安門廣場上的毛主席紀念堂裏--唯獨沒有江青。

  一九八九年三月底,江青結束了軟禁生活,重又回到監獄。因爲咽喉癌需要接受治療,江青時常乘坐一輛灰色的小貨車往來於監獄和醫院之間。醫生建議她切除部分咽喉,遭到江青的斷然拒絕。她害怕自己因此再也不說話。

  一九八九年六月以後,這一年絕大部分時間,江青都呆在監獄裏。她織毛衣、讀書、看報、看電視。一篇帶敵意的報道說:“監獄的看守發現她笑得很怪,便問她感覺怎麼樣,她一臉莫名其妙的說:「這不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中央領導層決定,允許江青恢復軟禁生活。聽到這一消息,江青提出,要麼回到中南海毛的故居,要麼回到她七十年代的住處釣魚臺十七號樓。當兩項要求均遭拒絕時,江青絕望地用手在脖子上抹了一下,說明她有自殺的想法,中共中央辦公廳爲她在酒仙橋附近找了一棟兩層小樓,並有陪同護士一起居住。這一安排,是爲了江青每週一次到公安醫院接受治療。一九九零年初夏,《華亞》(HYAYA)雜誌報道了江青的言論,說明她對自己在文化大革命中扮演的角色並不感到後悔。《華亞》雜誌還報道說,江青寫東西的熱情很高,當有人問她寫作主題時,她會「狡黠地一笑」,然後嘲諷地說:「等着瞧吧!」

  一九九零年,另一個棘手的問題出現了,江青母女之間的關係更加趨於冷淡,李訥夫婦去看望江青的次數和同她呆在一起的時間比以前都少。

  江青在根本的問題上仍無悔改跡象。一九九零年七月,一份限於《人民日報》記者內部傳達的祕密文件說,江青依然密切地注視着政治的動向和人物的更替。文件說:「她野心不死。」

  簡介:

  江青,1914年3月,出生于山東省諸城縣東關街,取名李進孩,乳名二妮。祖父李純海,父李德文,母李欒氏。1921年夏,考入山東省諸城女子學堂。入學時,學監薛登煥爲其改名爲李雲鶴。

  1926年,因侮辱修身老師,被學校開除。同年,父親李德文病故,母親帶她到天津同父異母姐姐家暫住。

  1926—1928年,在天津閒居,曾在天津英美菸草公司菸廠當童工三個月。開始愛上京戲,萌生了當演員的念頭。

  1928年,張作霖被日本人殺害,李雲鶴於姐夫王克銘調防前離開天津市,到濟南投奔堂叔李子明。

  1929年夏,考入趙太侔與王泊生創辦的山東省立實驗劇院,學習戲劇表演。

  1931年春,因經費困難,韓復渠下令解散實驗劇院。李雲鶴隨王泊生到北平參加晦鳴劇社,演出京劇摺子戲,因失敗返回濟南。

  1931年5月,在濟南與裴明倫結婚。

  1931年7月,與裴明倫離異,到青島投奔趙太侔。

  1931年7月—1933年4月,在青島大學圖書館工作,並同時半工半讀。與俞啓威(黃敬)相識、相戀、同居。

  1933年2月,由俞啓威介紹,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3年4月,俞啓威在青島被捕。下旬,李雲鶴經趙太侔的夫人、俞啓威的胞姐俞珊介紹,前往上海,由此失掉組織關係。

  1933年5月,由田漢之弟田洪介紹,到上海大廈大學做旁聽生,積極參加進步學生組織的活動,引起左翼教聯注意。

  1933年7月,由田漢及其弟田源介紹,到陶行知所辦晨更工學團工作,化名李鶴,在滬西郊區小學任代課老師。俞啓威出獄後曾來探望。

  1933年9月,在紀念「九一八」兩週年時,參加演出話劇《嬰兒殺戮》。此劇演出費用由陶行知先生資助。

  1933年10月,由陳企霞、王東放介紹,在左翼教聯參加共青團,成爲左翼教聯正式盟員。

  1933年10月,參加左翼劇聯的業餘話劇團體,演出《鎖着的箱子》。經同學魏鶴齡介紹,認識了趙丹、顧而已、鄭君裏等影劇界人士。

  1934年元旦,參加拓聲劇社,演出話劇《天外》。

  1934年9月,與共青團交通員阿樂在兆豐公園接頭後,在曹家渡被捕入獄。

  1934年12月,經教聯求保獲釋。

  1935年1月,到北平與俞啓威同居。

  1935年3月,回到上海,進入電通影業公司,並參加左翼劇聯的業餘劇人劇社的演出,改名藍蘋。

  1935年6月,在上海演出話劇《娜拉》,受到好評,結識崔萬秋,並與之來往頻繁。

  1935年,在「電通」參加影片《自由神》及《都市風光》的拍攝,除任配角外,兼任美工助理、場記。

  1935年9月,與「電通」同事、影評人唐納相愛同居。

  1936年3月,組織「三八」節遊藝活動。

  1936年4月,在杭州六和塔下,由沈鈞儒證婚,藍蘋與唐納、趙丹與葉露茜、顧而已與杜小鵑同時舉行集體結婚儀式。參加者還有鄭君裏、李清以及攝影師馬永華。

  1936年6月,謊稱母病,離開上海到天津找黃敬(即俞啓威)。

  1936年7月,唐納在濟南第一次自殺,獲救。

  1936年7月,藍蘋與唐納雙雙回滬。藍蘋加入聯華影片公司。

  1936年7月,參加演出費穆導演的影片《狼山喋血記》,扮演片中劉三之妻。在《聯華交響曲》組片之一《兩毛錢》中飾一女傭。

  1936年8月,與王瑩在「業餘劇人」中爭演《賽金花》。

  1936年9月,金山、王瑩等組建四十年代劇社,10月公演《賽金花》。

  1936年9月,與章泯開始相愛。

  1936年12月,「業餘劇人」排演《大雷雨》,章泯導演,藍蘋飾女主角卡特琳娜,1937年2月公演。

  1937年2月,蔡楚生導演的影片《王老五》開機,藍蘋飾王老五之妻。

  1937年5月,《大雷雨》第二次公演。5月30日,唐納第二次自殺,獲救。

  1937年6月,章泯與其妻肖琨協議離婚,與藍蘋正式同居。

  1937年6月,被聯華影片公司解聘。

  1937年7月,「七七事變」爆發。中旬,離開上海,奔赴延安,章泯與葛一虹相送。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2/7/3/2177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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