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爲何寧波市文化局長周時奮受賄少的可憐竟被判刑5年
 
【人民報消息】自1999年7月以後,浙江寧波市,顛倒黑白,大肆誹謗法輪功,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市文化局經常組織反對法輪功的圖片展和座談會,組織全市各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人員以及大中小學生、城鄉居民觀摩誹謗法輪功的戲劇,欺騙不明真相的羣衆,煽動羣衆仇視法輪功,加速了社會道德及人心的敗壞。

2000年4月,至少7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康莊精神病醫院住院部(對外叫寧波康寧醫院),關押時間數月不等。他們被互相隔絕,每天被強制吃藥,直到書面保證放棄信法輪功的才可「出院」。

2001年3月27日上午,浙江省寧波市文化局原局長(副廳級)周時奮受賄案在鄞縣法院開庭審理。旁聽席爆滿,審判庭門外近百人靜候。被兩名法警押着的周時奮進入被告席,此時的被告人一掃昔日「才子局長」的輝煌,此時顯得是那樣的無奈與迷茫。

1996年底,周時奮在擔任寧波市文化局副局長期間,爲寧波某裝飾公司承接寧波劇
院裝修改造工程提供便利,並利用其擔任寧波市文化局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之便,於1997年4月至1999年10月間,多次在家中收受該公司的紅包。

1997年底,寧波某電子公司爲感謝周時奮對其公司在承接寧波劇院外工程中的「關照」,將一臺價值人民幣6300元的電腦送上門,周時奮理所當然地收下。
 
2001年4月13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周時奮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萬元,犯罪所得和電腦一臺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人把良心擺正,把狼心扔掉,尊重、支持法輪功學員,不與江狼同伍,這才是給自己配備的最好的「保險裝置」。否則受賄一分錢,也要遭報!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6/27/14061b.html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01年6月27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顏純鈎 曉觀天下 古成 張菁
 
張幸子 方圓 莘月 蒂紫
 
金言 甄桂 英慧 羅正豪
 
王未來 陳義凱 雷鳴仁 楊寧
 
撣封塵 點睛 宇清 慧泉
 
陶罔錄 吳明則 胡立睛 張亦潔
 
來褕鎬 鴻飛 苗青 夏小強
 
高茹之 李力平 趙文卿 姜平
 
李達成 青晴 鮑光 姜青
 
蕭良量 門禮瞰 喬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華華 戚思 喻梅
 
肖慶慶 陳東 辛馨 蘇撬阱
 
屈豆豆 張目 吳萊 馬勤
 
伊冰 齊禪 諸葛仁 李曉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華鎮江
 
梁新 三子 倪醜 董九旺
 
紫巍 許靈 於星成 諸葛青
 
欣欣 林凌 單京京 子慧
 
李少華 嬌嬌 一位太子黨 霍湘
 
於沛 盧笙 趙大兆 張崗
 
張祁 肖自立 劉藝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