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媒體最樂意追捧的對像恐怕就是娛樂圈了,而娛樂圈頻曝的「醜聞」無疑更是頭版、頭條們樂意奉獻的對像。在一片「炒」與「反炒」聲中,2001年還是浮出了幾例紮紮實實的「醜聞」。 一、炒作「張王戀」 新聞晨報報道,張藝謀與超模王海珍的「戀情」於2月曝光,細說2人自相識於某口服液廣告後到赴澳拍攝期間的種種親密關係。 記者手記:曝光後2天,王海珍共接到200多名記者的電話,甚至包括馬來西亞及新加坡。內地約有100多家報紙大篇幅轉載了「張王戀」。新浪、搜狐等4大門戶網站也把這條新聞放在首頁,訪客達1000多萬人次。 現代傳媒在迅捷地把王海珍推向公衆的同時也介紹給了片商們,日益高漲的身價讓她成爲事件的真正收益者。 二、成龍父子同追章子怡 港媒體把章子怡在美國拍《尖峯時刻2》時同成龍公子陳祖明「較談得來」的傳聞同4月份成龍在 港舉辦的生日PARTY聯繫起來,刊出《主動獻吻賀成龍47歲生日,「事頭婆」(老闆娘)章子怡作風豪放任攬任抱》的標題文章,直指章「熱情地攬住成龍,向壽星公連環獻吻5次之多」。 一則「成龍父子同追章子怡」的「新聞」隨即出籠。 記者手記:章子怡的熱辣作風在美國沒事、到了 港卻成了「緋聞」,這點充分說明外國記者和港記截然不同的新聞敏感性。中國人一向的含蓄作風讓章子怡的熱情舉動同「新聞背後的故事」形成了某種「必然聯繫」,而港記們的這種思維方式是老外們和「單純」的章子怡沒辦法一下子弄明白的。 三、紅樓大案和2個匿名歌星 「遠華紅樓反腐敗展館」展出的幾輛涉案轎車都標明來歷,唯獨一輛價值昂貴的紅色跑車,只說是賴氏家族送給「某歌星」的。 另一位與賴昌星「關係曖昧」的女歌星,則「長著一張娃娃臉」,「擅唱主旋律」,報道指稱她收受了賴的鉅額「感情費」。 記者手記:2個匿名歌星,2處荒誕。 紅樓不點歌星的名,理由是「某歌星不涉案」,只是與賴昌星的侄子「簽了3年的合同婚姻,並沒有領取結婚證」。如果某女收了某男一輛自行車而不是保時捷、被帶到出租屋而不是別墅、時間是3小時而不是3年,很顯然,這是一個該接受治安處罰的案件。但訂購3年,就是「合同」。 一些媒體報道此事不點當事人的名曾遭讀者質疑,回答是:「點名」很可能讓他們付出爲了說實話而賠償歌星「精神損失」的代價。 聽起來有點荒誕,但的確可能發生。 四、曾志偉捱打 2月,無線藝員梁思浩駕車在西貢屋附近,突遭五大漢攔道襲擊,連摑三巴掌。7月曾志偉在港一家酒吧內遭三名大漢伏擊,經送醫後被縫了29針。之後 港警方重案組探員先後拘捕英皇娛樂集團旗下名歌星容祖兒,及老闆楊受成。 據悉,梁遇襲前曾在錄製節目時挖苦容祖兒,曾志偉也曾當衆用粗話辱罵楊受成,雙方差點動手。 記者手記:誰說 港娛樂圈暴力? 亂開玩笑就煽你耳光、出口成「髒」就讓你腦袋開花,娛樂業對圈內藝人品行的要求顯然要比執法者的力度強得多。加上敬業的娛記們對明星私生活孜孜不倦地從旁「監督」, 港應該最有潛力成爲培養「德藝雙馨」藝人的熱土。 五、三高演唱會 6月23日,爲了「三高」380萬美元的高昂出場費,觀衆們不得不懷揣著最高2000美元的門票走進了紫禁城。 而前一天晚上「三高」在韓國也有一場演出,中午才回到北京。關於這場演出,中國方面直到「紫禁城演唱會」在北京的發佈會上才知情,被「三高」 「涮」了一把。記者手記:據悉這次演唱會380萬美元的出場費比1994年亞特蘭大那場整整高出了80萬美元。 帕瓦羅蒂曾經說過:「商談第二次音樂會時,我們帶來的是律師和會計。」而主辦方在整個操辦過程中的「後知後覺」和「慷慨」只會讓中國盜版商人的腰包和「三高」的同時鼓起來。 六、金鷹獎假票案 11月,第二屆長沙金鷹節曝出假票黑幕:「買票」、僱人上網投票等手段不一而足。 而記者從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了解到:440萬張選票中,捉出了150萬張無效票。無效票中假票佔5成以上,約75萬張,主要來自網絡。 記者手記:該製片人還透露,今年規定一張選票得填滿四個獲獎劇目才有效。這就像買股票一樣,既得讓自己得票上升,又得爲人家投一票,還要遏制票數低的片子有上升趨勢。 觀衆投票瞬間成了某些個人意志的煙幕彈,而這些「大腕」們也越來越像政客kk「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 七、新絲路模特大賽黑幕 2001新絲路中國模特大賽廣東分賽區傳出消息:「衆落選模特聯名上書揭黑幕」,矛頭指向「一個關鍵人物」,稱其「有數名女友都在入圍名單內」。同時,一名女模自曝自己被此「關鍵人物」下迷藥 後又被取消參賽資格。 記者手記:有「後又被取消參賽資格」當這條消息的尾巴,讓人不能不形成反向思維kk如果參賽資格沒有被取消,公衆是否還有機會知道這起「迷藥」事件? 顯然這件事情的背後還有人人不言自明的「真相」,大家看到的不過是一個不講信用的生意人遇到了一個更不講信用的生意人而已。 八、伏明霞褲子「說」髒話 2月23日,中國跳水皇后伏明霞赴廣州參加某品牌新聞發佈會時身著寫滿英文髒話的褲子,引起軒然大波。 記者手記:事件之後的一則解釋性報道相當有趣,稱這條褲子是朋友從 港「HystericGlamour」專賣店借來的。這個專賣店開在中環,屬於 港的高檔商業區。伏明霞的這條褲子在那裏開價1650港元。 這說明什麼?一條出自中環的1650港元的髒話褲比一條出自女人街( 港「低檔」購物區)的10個港幣的髒話褲更有理由出現在媒體見面會上? 最近剛剛傳出伏明霞拿了「2001萊卡風尚運動員獎」的消息,看來她早已走出「陰影」。如果英語水平也有了「質的飛躍」就更是喜事了。 九、鄭中基酒後駕車傷人 10月4日,剛剛擺脫「醉機」事件的鄭中基又酒後駕車傷人。法院裁決罰款500港元及停牌半年。 記者手記:當鄭中基遇到交通工具和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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