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近日,媒體報導了一則深圳女民警暴打和非法扣押一停車場管理員的新聞。讀罷此報導,令人毛骨悚然,同時也讓人無法理解,大陸爲何有如此兇悍、無法無天的惡警呢? 執法權的本質是一種公共服務,是爲廣大民衆提供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服務,執法者本身就是人民大衆的公僕。可是現在人民賦予的權力被某些執法者爲所欲爲,執法人員「有恃」而「無恐」,把自己變成了特權階級。其實對於打人和非法扣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二十二條早有規定「人民警察不得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不得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也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將依刑法處罰」。公安幹警作爲執法者更應帶頭守法,而當前竟有一批這位深圳女警一樣的公安人員,完全置國家法律於不顧,胡作非爲。更有甚者,公安幹警與黑幫、貪官污吏勾結,變成盤踞一方的黑惡勢力,爲禍與民。這些惡警凌駕於法律與人權之上,嚴重褻瀆了執法的嚴肅性、公正性和法律的尊嚴。 記得小時候「警察叔叔,警察阿姨」總是人們遇到困難、危險時第一被想到的,迷路了找警察,有小偷找警察,------小孩都覺得當警察很神氣,在玩「抓強盜」的遊戲中,沒有哪個小孩不願意當警察。但事過境遷,滄海橫流,不知從什麼時候起「警察」和「穿着制服的流氓惡霸」劃上了等號。什麼「欺壓百姓」、「虐待犯人」、「行刑逼供」、「暴力強姦」、「拳打腳踢」、「非法扣押」、「警匪一家」、「執法犯法」等等醜聞不斷出現在報紙、新聞中。這從這位深圳女民警「這是我的地盤……」「看我以後怎麼整你們……」的罵聲以及其暴打併非法扣押車場管理員事件的報道中可見一斑。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深圳女警察的這種「霸氣」現已「橫貫」天安門廣場,使這個中國人民的聖地籠罩在一片恐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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