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 10月29日上午,本報刊登了兩篇文章,一篇名爲《無術一躍副院長 歌女馳騁中南海──人民日報急呼:這難道不令人深思麼?》,文章只是採用了「人民網」10月18日刊登的《關於「舞女」當法官的幾個問題》的全文並附加了兩張標題照片。還有一篇題爲《這兩則新聞背後的真正祕密是什麼》,文章是從「北京青年報」全文轉載的,本報只加了一張照片。

但在大約12個小時後,「人民網」就氣急敗壞地刊登了題爲《舞女法官續聞 調查組稱報道與調查有出入》的文章。

這不能不讓我們想起「北大」網站去年12月12日被封的原因,只因爲我們刊登了北大的一篇短文《天欲其亡,必先使其狂》 時加了一張江澤民的照片。

江澤民的身子骨竟虛弱到這種地步了?

現將人民日報急作全文刊登如下:

舞女法官續聞 調查組稱報道與調查有出入
2001年10月30日09:08

■核心提示

10月15日,網上出現了標題爲《「舞女」也能當法官——發生在陝西富平縣的怪事》的新聞報道。隨後的兩天,這則報道成了不少媒體關注的焦點,一些報紙也分別報道了此事。該文稱,一位在社會上浪蕩多年的「舞女」,竟然憑藉關係搖身一變當上了法官,這名「舞女」法官名叫王愛茹。她不僅長期跟黑社會老大同居,而且與原縣委副書記的關係也不一般。在富平縣,社會閒散人員紛紛進了法院,當地流行着一句順口溜:「舞女」當法官,流氓提院長。看完報道後,記者疑竇叢生,所有的報道都沒有對王愛茹的採訪。記者於次日趕往富平縣,進行了爲期3天的採訪。

10月15日下午3:00,北京青年報社辦公室,記者在網上看到「舞女」也能當法官的報道,心中充滿了疑問。

10月16日下午5:10,北京西站,記者坐上開往西安的T41次列車。

10月17日上午11:00,記者到達陝西省富平縣城。

■10月17日中午12:30,富平縣一網吧

■網吧老闆說網上都有報道了,總是真的吧

了解到政府機關下午2點才上班,吃完午飯,記者進了汽車站附近的一個網吧,上網再看「舞女」當法官的報道,並查看網友對這一新聞發表的看法。

報道說,在富平縣,到處可以聽到這樣一句流行的順口溜:「『舞女』當法官,流氓當院長」。這個被稱爲「舞女」的法官有着通天的本領,名叫王愛茹,原是富平縣王寮鄉南董村二隊農民,她長期與黑社會老大孫建來同居,無正當職業。1996年到1997年,孫建來在縣城開辦了「聚仙樓」舞廳,這期間,與孫建來勾搭成奸的王愛茹一手操持舞廳,成了名噪一時的老闆娘。

報道還說,王愛茹與原縣委副書記關係非同一般。正是在這位主管人事的副書記一手操辦下,這樣一個先在舞廳裏做「小姐」,繼而又經營舞廳的老闆娘,在1997年下半年,進了縣法院成了堂堂正正的法官,先在離縣城30公里的美原法庭任法官,去年3月又到富平縣法院執行庭任法官。

網吧的老闆就坐在旁邊,便和她攀談了起來。當記者問到富平是否流傳着「『舞女』當法官,流氓提院長」的說法時,老闆笑着說這個順口溜幾年前就有了。又問是不是真有這樣的事,老闆回答說「網上不是都登了,還能有假的」。記者再問是否有「聚仙樓」這麼個舞廳,老闆一邊說有,一邊示意記者到外面,並指給記者具體位置。

按照網吧老闆所指,記者找到了「聚仙樓」,這裏離富平縣政府、縣法院不過100米,但現在已看不到「聚仙樓」的牌子,旁邊一個律師事務所的人給了記者肯定的答覆,說「聚仙樓」早關門了,房子現在好像租給了別人。問原來是誰承包的,回答說:「有個叫孫建來的,後來還有其他人承包乾別的。」

■10月17日下午1:40至2:40,富平縣某律師事務所

■認識王愛茹的律師說不清楚她是否當過舞女

離法院上班還有一些時間,於是記者又到附近的另一家律師事務所了解情況,只有一個律師在。記者對他說打聽一個法官,他問是誰,「王愛茹」。記者報完名字後,這位律師笑了笑,反問「執行庭的王愛茹?」「怎麼,你和她很熟嗎?」「不太熟,知道。」隨後,律師告訴記者可以到法院直接找她。「她現在還在上班?」記者問。「應該在。」「你怎麼認識她的?」「有案子經她手辦過。」「她辦案怎麼樣?」「還可以。」

「聽說富平流傳着『舞女』當法官,流氓提院長的說法?」記者接下來問。律師指着對面政府和法院的大樓的位置說,「1998年就有人在政府、法院的牆上貼過大字報,那時還是平房的院子。」「知道指的是誰嗎?」「不知道,大字報上沒有點名。」問是否看最近幾天的新聞了,有一個關於富平縣法院的報道,回答說「沒有」,於是記者把下載的報道拿給他看。

報道中說,王愛茹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幾乎成了法院幹警們的談資和笑柄。有律師說她辦案連一個懂事理的農村老漢都不如,寫的判決書錯別字多、語句不通順;有法官反映,她連筆錄都不會做,有時還找其他法官,許諾「誰給我寫調解書、判決書,我給誰買一條煙」;甚至還讓一方代理律師爲她寫判決書等文書。

等律師看完報道,記者再問他王愛茹是不是「舞女」。他說這事「不好說」,「雖然和王愛茹有過接觸,但僅限於工作關係,至於她以前幹什麼的不知道。」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已經過了上班時間,記者直奔法院。門口值班的法警問找誰,記者說找執行庭的王愛茹,回答說不在,讓第二天早上8點之後再來。記者又稱有人託自己給她捎點東西,問是否知道她的電話、住址,答不知道。

爲了找到王愛茹本人,記者又返回律師事務所,向先前聊天的律師打聽王愛茹的聯繫電話,回答依然是不知道。懇請幫忙向法院的熟人打聽一下,回答說不太好打聽。交談間,另一位姓徐的律師來上班了,得到暗示,記者忙和徐律師打招呼,問是否有王愛茹的電話。徐律師問記者找她有什麼事,記者稱有個案子在執行庭,想找她幫個忙。徐律師給了記者王愛茹的呼機號後,記者又問是否知道她家地址,說有些東西要給她。這時,徐律師看了記者一眼說:「關於案子的事可以直接到法院和她交換意見,她從來不搞背後一套。」還說她「人挺好的。」

■10月17日下午3:50至5:20,富平縣美原法庭、原美原法庭梁庭長家

■梁庭長說,王愛茹只是書記員,基本能勝任法院工作

報道說,王愛茹進法院後先在離縣城30公里的美原法庭任法官。記者便從縣城打車前往美原法庭。

到達美原法庭已經快下午4點了,進得院子,記者在一間看似是辦公室的屋子裏見到兩名法官。他們問記者有什麼事,記者說來了解點情況,於是便提起王愛茹,問她原來是不是在美原法庭上班,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再問她原來工作怎麼樣,回答說不太清楚,他們來後不久,王愛茹就調回富平縣法院了。而後建議記者到流曲法庭找梁文昌法官。梁文昌過去十年一直是美原法庭的庭長,曾直接領導王愛茹的工作近4年。

到流曲法庭打聽梁文昌在哪個辦公室,說已經回家了,要了家裏的電話,打過去得到的答覆是可以到家裏去,於是又奔梁法官家。車到梁文昌家門前,看上去快60歲的梁法官把記者讓進屋。提起王愛茹,梁文昌回憶說,王愛茹是1996年下半年到的美原法庭,一直任書記員,負責庭前調解、庭審記錄、送案卷等工作。

記:王愛茹是怎麼到美原法庭的?

梁:富平縣法院分派過來的。

記:你知道她原來的工作經歷嗎?

梁:不知道。

記:王愛茹在美原法庭工作怎麼樣?

梁:她工作比較潑辣、肯幹、不怕困難,基本能適應法院的工作。雖然到法院時間不太長,但每年都完成任務。1997年案件較少,全院可能只有30%的人完成了任務,王愛茹是其中的一個。外派法庭一般都是民事庭,都是些債務糾紛、贍養等民事案子,王愛茹基本上都能適應。

記:王愛茹爲什麼調回富平法院?

梁:原則上女同志一般不在基層法院。

而後,記者拿出報道給梁法官看,請他談談看法。梁法官看完報道後認真地說:「雖然王愛茹文化程度不高,但調解書、筆錄記得還可以。剛來的時候,我說個大框框,她就知道該怎麼寫了,最後只需要語句通順,個別修改就可以了。一年多以後,記開庭筆錄、寫調解書、判決書等她都能抓住基本事實,可以說在工作中她還是注意學習的。」

梁文昌說,至於報道上所說的找別人寫法律文書,他沒聽說,也沒見過。「總之,王愛茹在美原法庭基本能適應法院工作。」他建議記者到富平法院看看王愛茹的庭審記錄。

至於王愛茹是否當過「舞女」,他說這個不清楚。不過他也指出,王愛茹1996年下半年就到美原法庭了,報道上說「1996年到1997年還在開舞廳」,時間上不對。

■10月17日晚7:10,記者所住賓館

■記者打傳呼給王愛茹,回電話的卻是個男性,問機主是不是姓王,該男士說不認識,問他是誰,回答說做五金生意的

■10月18日上午10:30,記者所住賓館

■王愛茹說沒有人會在家門口當「舞女」,報道全部失實,就是傾家蕩產也要打官司

見到王愛茹頗費了一番周折。8:00法院上班後,記者先打電話到法院,總機小姐問找誰,記者說找執行庭的王愛茹,被告知人不在,已經好幾天沒上班了。問爲什麼不上班、什麼時候上班,均回答「不知道」。

記者只好再到前一天去過的律師事務所打聽,律師說呼機號應該沒有問題。記者在律師事務所用了一個女律師的名字再呼,說有事找她,請回電話。不出5分鐘,電話打回來,是王愛茹本人,問有什麼事。記者怕說出身份被回絕,便稱受人之託,有個案子需要她幫忙,有些話電話裏說不方便,問能不能見面談。電話那端沉默了片刻,答應見面。

在律所等待的時候,記者又接到王愛茹的電話,說有什麼事就電話裏說吧,不必見面了。爲了能說動她見面,記者繼續堅持要託她幫忙的說法,並且說到法院找她沒有找到。王愛茹說最近有點事,事情辦完了就上班,有什麼事等她上班以後再說。記者看實在編不下去了,索性亮明了身份,沒想到王愛茹痛快地答應了見面。這時已經快9點半了。

等待見面期間,記者再次到法院,想先找加森有院長了解情況,院長不在。

見到王愛茹是一個小時之後,她身着藏藍色西服套裝,個子不高,圓臉,短髮,微胖,三十出頭的樣子,顯得有些疲憊。王愛茹說她已經猜到記者的身份了,幾天來想找她採訪的省內記者較多。她決定見記者一面,是因爲想給自己一個機會。採訪從關於她的報道開始。

記:看到關於你的報道了嗎?

王:看到了,在國內新聞上。

記:哪天看到的?

王:10月15日。

記:對於那篇報道你自己有什麼看法?

王:關於我的報道全部失實。

記:你爲什麼說它全部失實?

王:你可以想一想,有幾個人會在家門口做「小姐」?!弱智都會想到這個問題。我要是在舞廳當過「小姐」、當過老闆娘,應該認識很多人,你可以找證人來對質。誰承包過「聚仙樓」,我王愛茹有沒有承包過,到工商部門一調查就知道了。報道全部失實,沒有一點是真的。

記:你的文化程度是什麼?

王:高中肄業。高二的時候因爲休病假,沒有參加會考,上到高三功課跟不太上,就沒參加高考。今年6月已經取得了渭南市夜大法律大專的文憑。我不需要騙人,沒有任何意義。

記:就是說,你的檔案自己沒有修改過?

王:絕對沒有。

記:你什麼時候進的法院?

王:1996年下半年到了美原法庭。

記:進法院之前在什麼單位上班?

王:文化局。

記:報道上說你從來沒有在文化局上班。

王:情況是這樣的,我從工廠到文化局後,文化局說暫時沒有合適的位置安排,讓我在家等一等,我就等着一直沒有上班。之後不長時間,我就託關係調到法院了,找工作託人幫忙是難免的。

記:是像報道上所說的那樣嗎?因爲白副書記的關係?

王:報道全部失實,我和白副書記一共只見過兩面,還是別人帶着去的,之前我和他根本不認識。

記:你原來在美原法庭,現在在縣法院執行庭的職務是什麼?

王:我一直是書記員,不是法官。根據《法官法》,當法官是要經過考試的。我是工人身份,現在就是以工代幹,做書記員的工作。

記:報道說你1996年至1997年間是「聚仙樓」舞廳的老闆娘,之前還做過小姐。

王:這個事我可以解釋一下。我從來沒有從事過色情服務行業,從來沒有在「聚仙樓」當過小姐,更沒有開過舞廳。你可以公開調查。

孫建來確實曾是我的丈夫。我和他1993年3月結婚,開始沒什麼錢。後來孫建來搞得比較好,有了些錢,承包了「聚仙樓」,但他人也開始變壞了,和「小姐」同居、亂搞男女關係,這在富平縣是個不公開的新聞。因爲他生活不檢點,1995年4月我就和他離婚了。孫建來開舞廳的時候,我從來沒有去過舞廳。不知道的人以爲和孫建來同居的小姐是我,後來進了法院。了解我的人知道這是假的。

「長期與黑社會老大同居」更是假的,孫建來黑社會性質的團伙是今年3月份才定性的,我早就和他沒有來往了。

記:聽說「舞女進法院,流氓當院長」的說法1998年就有了,這說法是怎麼出來的?

王:當時我在美原法庭上班,也聽說了這個順口溜,也沒在意。後來有人告訴我說,「舞女」指的是我,我聽了覺得如五雷轟頂,真是意想不到的事情。這些順口溜都是一個對法院有意見的法官找人貼大字報傳出來的。

記:當時你沒有爲自己澄清嗎?

王:這個事縣裏作過調查,根本沒有。我當時是考慮過對這種人身攻擊、侮辱討個說法,可因爲考慮到不是一個人的事,考慮到自己的工作環境,法院的聲譽,也就算了。假的終歸是假的,污衊、誹謗、造謠終究會水落石出。只是我沒想到整個事態會發展到今天這種地步。省裏已經來調查組調查了,你仍可以公開調查,可以到調查組去問。

記:爲什麼針對你?

王:誣告、陷害嘛,其實是對院長有意見。

記:庭審記錄、判決書等有沒有找人代寫過?

王:我從來沒有叫別人寫過一份法律文書。我進法院幾年了,法院每年都有任務指標,1997年、1998年兩年完成任務的人是極少數,我都完成了。我在法院的工作情況你還可以到法院進一步了解。我不需要說謊,沒什麼意義。

記:你有沒有聽到別人對這件事的議論?

王:謠言對一個人肯定是有影響的,了解你的人知道是假的,不了解你的人便會有偏見。我的生活圈子就這麼大,現在報紙上、廣播裏、網上這麼一傳播,直接影響到我的工作和生活。有多少人知道是真是假。

記:你打算怎麼做呢?

王:我保留上訴的權利,我會到法庭上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

記:就是說你會打官司?

王:是的,就是傾家蕩產也要打這個官司。

( 說到這時,王愛茹一直強忍着的眼淚奪眶而出,繼而失聲痛哭。)

王:一個女同志能有多大的承受能力?!

■10月18日下午2:00至3:30,富平縣法院、政法委、縣委、公安局

■政法委副書記說據了解報道有失實的部分,公安局副局長說孫建來案中不涉及法院的人

當天下午,記者又一次來到法院找加森有院長,法警說院長到縣委開會去了。記者又到縣委辦公樓找政法委了解情況,政法委副書記劉衛東接待了記者。

記者問是否有調查組來調查,劉書記說有,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陝西省政法委、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組成的,有12個人,現在已經回去了。再問調查結果知道了嗎?劉書記說他沒有參加,具體情況不清楚。但他也說據了解報道中有失實的部分。追問失實部分指什麼,劉書記說有些話他不太好講。政法委會如何處理這件事,劉書記告訴記者要等調查結果出來商議後再做處理。

到縣委辦公室問縣委書記在不在,辦公室說縣委書記在開會,可能開到下班。

到公安局,找到主管孫建來案的副局長楊寬社,楊副局長的辦公桌上恰巧放着孫建來一案的案卷。問楊副局長,孫建來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是什麼時候,「去年4月」。「立案是什麼時候?」「今年3月。」問案子中是否涉及法院的工作人員,楊副局長肯定地回答說「不涉及」。

記者在10月18日下午4:30,富平縣王寮鄉南董村二隊,見到了大隊長段新虎、大隊組織委員段百寧。他們說王愛茹在隊裏是很正派的一個人,一直表現很好,她當工人後就不太清楚了。

■10月18日下午5:30,打電話給法院副院長兼辦公室主任奧繪,提出就此事採訪法院,奧副院長的答覆是,調查組的結論還沒有出來,法院不接受任何採訪

記者只在電話中和奧副院長簡單交談了幾句。據了解,奧副院長主管執行庭的工作。問及王愛茹工作如何時,奧副院長的回答是「辦案水平還不錯,法律文書寫得也可以」。

■10月19日上午8:30至9:40,富平縣法院加森有院長辦公室

■加院長說法院一百多名幹警中沒有一個「舞女」,院長中也沒有一個是流氓

三天內第四次到法院,能不能見到院長,記者心中並沒底。進法院樓門時,法警並沒有阻攔。上三樓,敲加森有院長辦公室門。「進來」的招呼聲讓記者覺得有希望。見到加森有院長,他正準備去參加8:30召開的全院幹警大會。記者說明來意,加院長向書記請假後,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記:看到相關的報道了嗎?

加:調查組來了之後才看到。10月15日晚上,西安一家報社的記者拿着從網上下載的報道來問我能不能轉載。

記:調查組什麼時候來的?

加:10月10日左右。

記:聽說順口溜早就有了。

加:這個事最早發生在1997年10月17日。開始在法院裏貼標語,後來院外、縣政府、人大、縣委門口先後都出現過,到1998年2月召開人代會前,有過五六次。

記:標語出來後,縣裏做調查了嗎?

加:縣委認爲是個事情,專門開會討論決定了派專人巡邏放哨,爲了抓寫標語的人。後來確實也抓到一個人,公安局還立案偵查,結果是對法院有意見的一個法官背後策劃的。因爲種種關係,被抓的人最後給放了。縣裏知道是無中生有。

記:當時知道「舞女」指的是誰嗎?

加:知道,說是王愛茹。

記:王愛茹那時候在哪裏上班?

加:在美原法庭。

記:事情發生後,法院有什麼反映?

加:開始幾天時間內我感到震驚,忙責成法院政工科長到組織部查王愛茹的檔案。政工科長查完彙報說,檔案不很齊全,但看不出什麼問題,也看不出是否當過「舞女」。我又讓政工科長找她談話,王愛茹否認她當過「舞女」。我還不放心,又找王愛茹談了兩次話,她依然說沒當過。

記:你相信了王愛茹自己的說法?

加:我相信她的說法是根據綜合情況判斷的。找她談話前,我曾到她原來當臨時工的工廠了解情況,廠長說她在廠裏表現不錯;而且王愛茹的長相、身材什麼的也不夠當「舞女」的條件;再有我知道貼標語的人對法院有意見。所以我認爲她不可能是「舞女」。

記:王愛茹怎麼進的法院?

加:組織部有介紹信,是經過審查的。

記:她來的時候你對她的基本情況了解嗎?比如文化程度、工作經歷。

加:當時問了一些,她說她原來是工人、高中文化。有上級的介紹信,正常情況下還是放心的。

記:後來這個說法出現過嗎?

加:沒有再正式出現過,直到今年8月底,有個記者來採訪,問我「舞女進法院」的順口溜是怎麼回事。我當時和那個記者說,王愛茹不是「舞女」,她是工人身份,按理她不符合進法院的條件,但在地方法院這是個普遍現象。據我掌握的情況,法院的正、副院長中沒有一個是流氓,一百多名幹警中沒有一個是「舞女」。組織部門不會派流氓到法院當院長,也不會派「舞女」到法院當法官。

記:王愛茹現在在法院的身份是什麼?

加:以工代幹,做書記員。

記:書記員能夠判案嗎?

加:當然不能,只有助理審判員以上才能獨立判案。書記員只是做些庭前調解、記錄、送案卷等工作。有時候書記員幫着法官辦案在基層法院是普遍現象,只有這樣法院才能從優秀的書記員中提拔助理審判員。

記:王愛茹寫的法律文書能看到嗎?

加:調查組已經把她經手案子的案卷全調走了。給我反饋的情況是她的法律文書寫得還可以,案子辦得還不錯。我從來沒有問過王愛茹辦案情況,因爲沒有聽說她辦不了案。這次調查組來了,才聽執行庭的庭長說王愛茹在庭裏工作潑辣,還不錯。而且每年都能完成任務,有一年還超額完成,那年院裏只有1/3的人完成了任務。

記:工作任務完成的多少反映了什麼呢?

加:辦案數量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個人的辦案水平、工作能力。水平太差,辦案就慢,當然完不成任務。辦得不好,也不會有那麼多案子讓她辦。

記:調查組有結論了嗎?

加:調查組沒有直接和我說,法院一直迴避。昨天下午在縣委召開貫徹六中全會精神的座談會上,縣委劉衛發書記說了一下這個問題,他說調查組走的時候說:「王愛茹既不是妓女,也不是『舞女』。」

記:這件事怎麼會發展到今天這個程度?

加:我沒想到。這對一個女同志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現在新聞報道有點兒亂,沒有搞清楚就亂報。

記:法院對這件事會怎麼處理?

加:現在等調查組的最後結論,會通過縣委、縣政府找上級解決。上級來查問題是對的,但在調查期間就上網、登報,公開化,這涉及到侵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