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中国公民大联盟就南京盛岛事件告南京政府书(南京大屠杀纪念碑事件)
闵竹
【人民报讯】南京市政府:

南京市民自发保护省级文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正觉寺遇难同胞纪念碑”,抗议盛岛大酒店的无理破坏行动,是正义的,爱国的,合法的行为。作为政府,应该爱护他们的爱国热情,支持他们的合法行动。

但目前南京政府的所作所为,完全超出了善良的爱国市民的想像,站在了卖国汉奸的立场,无端打压,抓捕爱国群众。我中国公民大联盟对此表示极大的愤慨。并提出强烈抗议。我们要求,南京政府立即向南京市民公开认错道歉。并做到以下七点。

一、盛岛大酒店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有意撞倒撞断省级文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正觉寺遇难同胞纪念碑”其最高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南京市政府必须立即追究盛岛大酒店最高领导人的民事责任,并立即赔偿修复“纪念碑”的一切费用。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二、立即追究在敏感地点,敏感时间,撞倒撞断省级文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正觉寺遇难同胞纪念碑”的直接肇事者的民事(刑事?)责任。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三、立即追究接受盛岛大酒店贿络(包括大吃大喝)而不惜卖国的政府各部门官员的贪污腐化行为。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四、立即无罪释放在此事件中被抓的爱国市民。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五、由警察局领导带领动手打人的警察,登门向对被警察打伤的爱国市民道歉,赔偿医药费。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六、立即追究在此事件中抓人打人的警察中的直接凶手的民事(刑事?)责任。并向南京市民公开处理情况。

七、在“上述六点未完成之前,不得以“迁移”纪念碑来包庇权势和金钱的犯罪行为,掩盖政府部分官员迫害爱国市民的事件真相。

我们希望南京市政府正视这一事件的严重性,并公正处理。不要将自己摆在爱国市民的对立面,为了一笔贿络,为了一桌丰盛的宴席,就成为卖国政府,遗臭万年。

我们提请北京中央政府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

中国公民大联盟 主席 黄鸣宪(签发)2000年12月18日
转自(博讯)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12/19/8381.html
打印机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2000年12月19日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罗正豪 古成 全美山 颜纯钩
 
雷鸣仁 秦勉 秦月 掸封尘
 
张幸子 金言 张菁 吴明氏
 
林茵 姜平 方圆 胡立睛
 
王未来 来褕镐 曾唐军 胡玉
 
乐消寂 辛月 李宇明 李志新
 
宇桐 莘月 吕众铣 杨宁
 
卢智勋 良镇雄 陈义凯 毕谷
 
晓观天下 蒂紫 甄桂 英慧
 
点睛 宇清 慧泉 陶罔录
 
吴明则 张亦洁 鸿飞 苗青
 
夏小强 高茹之 李力平 赵文卿
 
李达成 青晴 鲍光 姜青
 
萧良量 门礼瞰 乔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华华 戚思 喻梅
 
肖庆庆 陈东 辛馨 苏撬阱
 
屈豆豆 张目 吴莱 马勤
 
伊冰 齐禅 诸葛仁 李晓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华镇江
 
梁新 三子 倪丑 董九旺
 
紫巍 许灵 于星成 诸葛青
 
欣欣 林凌 单京京 子慧
 
李少华 娇娇 一位太子党 霍湘
 
于沛 卢笙 赵大兆 张岗
 
张祁 肖自立 刘艺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