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的一个丑闻缩影。 【人民报消息】2月24日福建海峡都市报刊登了一个新闻,说一打工妇女春节前误将一万多元存入儿子捡来当游戏卡的银行卡里,当时在银行柜台就发现了,但是接下去发生的一连串故事却很让人莫名其妙,钱至今没有追回。 在福州打工的四川人谭先生、兰女士夫妻俩2012年辛苦一年打工攒了13000元积蓄,今年中国新年前准备带回老家。1月28日,兰女士带着银行卡到位于北环中路的福州中国银行(北环中路支行),将13000元的现金存入卡里。可当柜台工作人员将存款的回执单交给兰女士,让其签名确认时,问题出现了。 兰女士说,自己准备签名确认时,发现银行卡的户主姓田和丈夫的名字不一样,就将这一情况告诉了柜台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表示钱已经存进去了,只能先签字再去报警处理。兰女士以为存错户头的处理程序真的是这样呢,就签了字。 签字后向银行报警,该银行薛行长称:「在客户签名确认之前,这笔交易就已经100%完成了,而且不可逆转。」也就是说银行发现错了也绝对不可能纠正。子弹打入身体还可以做手术取出来,钱存错户头怎么就没辄了呢? 这种说法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例如以前有报导说,银行把钱存错了帐户,户主发现自己银行帐户里多了几十万元,于是取出来很多钱大吃大花大享受了一番,后来银行发现后并没有直接找这位户主,而是报了案,于是户主以「诈骗」罪名被拘捕,后来好像还被判了几年刑。这种新闻出现不止一次。既然银行存错户头可以抓捕人,那么平民百姓为何就应该承担损失? 报导说,谭先生事后才知道,存钱进去的卡是其儿子在学校捡来的,儿子以为是游戏卡,就放在房间柜子里。谭先生说,虽然钱是存错了,但他妻子签名前发现了,银行为什么不当场将存钱的交易取消,还将错就错。 辛苦一年付之流水的谭先生质疑,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对客户资金的安全极不负责任。既然客户签名前发现存错账户,操作已经完成,交易已不可逆转,那为什么银行工作人员还要客户在回执单上签名? 薛行长告诉海峡都市报记者,「客户签名只是确认事实的一个步骤,并不表示不签名交易无效。客户签名的作用在这件事上意义不大,因为这笔交易在出回执单前已经录入银行系统了」。 中国银行的操作系统不可以更改吗?如果不能的话,那些潜逃海外和关在监狱里的银行行长们是如何搞出几十亿元的银行亏空的? 薛行长还说,「当天,如果兰女士有用户密码,即在交易时就可取消。」这不是废话么。外国银行的用户使用银行卡首先要输入密码,才能存钱和取钱。中共国的国家银行居然免了这道手续!既然你银行不需要这道手续,还提什么用户密码呢? 谭先生夫妇为此急的晚上睡不着觉,要求银行一定找那个田某某联系,这对于北环中路中国银行支行来说易如反掌,经过查找得知田先生的户头是在中国银行南平南山支行。 薛行长弱弱的告诉记者,他们委托过该行南平分行协助商量,但田先生不承认他是不当得利者,也不愿返还钱款。 本来当时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薛行长非要把小事化大,大到上了新华网头版新闻,谭先生夫妇最后实在不行还要请律师解决。看来薛行长的官儿是当的有点腻味了。 福建省名仕律师所陆勇律师的说法也事不关己、冷冰冰的:「就这起案件来讲,因为在存款过程中,交易结束以进入银行系统为准。此外,银行是不禁止对他人账户进行存款的,储户应该在存款之前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不应当全部依靠银行。」「不过兰女士的损失还是有办法弥补的。她可以请求银行协助将自己存入的钱款冻结,同时以不当得利为由向卡的户主协商返还存款,实在不行则应采取法律手段。」 这个小小新闻活灵活现的勾画出中共统治了63年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温馨关系已经荡然无存,道德沦丧还振振有词。灵魂死了,就是行尸走肉。△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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