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黎明监狱的两抢劫犯越狱,被称「犯罪嫌疑人」, 嫌疑人就被判10年,那罪犯应该判几年! 【人民报消息】新华网2月25日郑重发出一个通知,说23日哈尔滨两名曾经抢劫过银行的罪犯越狱了。24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向社会悬赏10万通缉两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哈尔滨市当地银行已接到通知,被要求加强防控,避免发生意外。同日,哈尔滨市司法局一负责宣传的警官拒绝透露具体细节,仅透露「越狱嫌疑人为两人,目前追捕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据报导,出事的黑龙江省黎明监狱位于哈尔滨市城郊,所关押犯人中含重刑犯。 知情人透露,这两名越狱的服刑人员,是借助扫雪的机会逃离监狱,扫雪地点处于监狱的办公区。事发后,监狱警员随即展开追捕,没有成功。另据介绍,越狱两人因犯有抢劫罪入狱不久,刑期均在10年以上。 哈市公安局介绍,一名犯罪嫌疑人名叫孙星辰,男,23岁,身高1.72米,长方脸,体态中等,东北口音,左臂有纹身(父母恩、永不忘等内容),身穿黑色高领毛衣,蓝绿色马甲,黑色牛仔裤,布棉鞋。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名叫陈聪聪,男,21岁,身高1.72米,方脸大眼睛,厚嘴唇,东北口音,体态中等,身穿高领黑色羽绒服,前肩有两侧绿杠,灰色裤子,发红色皮鞋。 这个新闻确实让人看后非常担心: 其一、两个年轻力壮、刑期10年以上的银行抢劫罪犯入狱后,居然没穿囚衣而是穿着自己的衣服。是上面没拨这笔预算呢,还是这笔钱被监狱「潜规则」了? 其二、罪犯穿着便衣在监狱里随便走动、包括扫雪等,看来是经常发生的事。犯人没人监视,那狱警上班都干什么去了? 其三、就算罪犯在监狱里可以随便走动,那这个关押含重刑犯的「黎明监狱」再节约预算和开支,总不会没安大门、门口没人把守,高处也不会省去带电铁丝网吧,那么罪犯是怎么逃出去的呢? 更奇怪的是,在中国的语言里,罪犯和「犯罪嫌疑人」完全是两个概念,罪犯是已经查明确实有犯罪事实,而「犯罪嫌疑人」顾名思义,还是被怀疑阶段、需要取证确认。都已经判刑10年、并越狱逃跑被通缉了,还口口声声说是「犯罪嫌疑人」。倒让人怀疑这两个人是否真是抢劫了银行,会不会是哈尔滨市公安局破不了案、抓来交差的。 听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位头头儿说,过去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案子都破不了,现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案子都不去破,到电脑上查一查资料,找个软棉花捏的、亲属少的、或有过前科的,屈打成招,然后往上一汇报,就算完成了任务。 新华网报道说,24日,哈尔滨市一商业银行的职员告诉记者,「早上银行已经开了通气会,说两名曾经抢劫过银行的罪犯越狱了。」银行被要求加强防控,避免发生意外。 这就更让人匪夷所思了,银行是货币流通的地方,公安局和监狱有枪有弹都让被押的银行抢劫犯跑了,银行如何担负起加强防控的责任呢?△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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