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2009年「六四」20週年前夕,中共以「防衛過當」給「鄧玉嬌事件」定性。儘管國人對這樣的結論依然強烈不滿敏,但多少減緩了今年六四敏感日該事件對中共所造成致命衝擊。 然而,不出許多人所料,敏感日一過,6月5日,中共巴東縣檢察院就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鄧玉嬌起訴至中共巴東縣法院。中共當局這種翻手雲復手雨的卑鄙欺騙行徑,再次激起國人對該事件的關注。日前,知情人士向外界公佈了有中共「太子黨」背景的刑偵專業人士對鄧玉嬌案的看法,對中共巴東當局的辦案提出了五大質疑。 據北京著名維權人士周莉透露,這位身份敏感的「太子黨」有着顯赫的家庭背景。他的祖父是中共公安的創始人,父輩是中共高官,自己也是公安出身的刑偵專業人員。六四20週年前夕,他們開着越野車加入了自願者行列,搜尋鄧玉嬌案的線索。 據知情者轉述,這位不願對外透露身份、但願意以「公安太子」稱呼的「太子黨」一行,日前去了巴東縣檢察院登記,對鄧玉嬌案提出了五大質疑。主要圍繞雙方當事人血衣這個物證,力求達到還原案發現場,以佐證鄧玉嬌是正當防衛,黃德智、鄧貴大,以及鄧中佳三人處於犯罪實施過程中。這五點質疑如下: 首先,鄧貴大的屍體必須保存,如果沒有保存,是刑事犯罪行爲。「我們有權在可能的情況下向上級檢察院直至最高檢察院檢舉,誰弄丟了鄧貴大的屍體是誰的責任。」 第二點,鄧貴大的血衣。幾個通告中從來沒公開提到過。從血衣上可以判斷血液的噴濺狀,因爲巴東警方公開的信息是鄧貴大頸動脈被割斷,大量失血死亡,那麼血是噴射出來的,噴濺到誰身上?以及刀向和力度等。 第三點,鄧玉嬌的衣服。不可能鄧玉嬌把人捅死了,她衣服上一滴血沒沾,如果是這種情況,那就是鄧玉嬌當時沒有穿衣服,那麼檢察院方面的專業人士都清楚,她當時正處在被強姦狀態,那麼她有無限防衛的權力。 「 網上說證據銷燬了,根據我們的知識,我認爲沒有銷燬,衣服雖然洗過了,但血液洗不掉。而且是案發數天後鄧母用普通的方法洗衣的,那是洗不掉的。所以鄧玉嬌的衣服作爲證據仍然有效,現在我們提出來了,如果再遺失了,那麼你們都有責任。棉織物或者織物上是留不下指紋的,只能表明鄧母被脅迫下清洗了鄧玉嬌的衣服,反而證明他們太傻了,夏霖、夏楠兩位律師太聰明了。」 「加上初期勘查現場的照片,完全可以還原當時的案發現場,如果鄧玉嬌的衣服上沒有血跡,還是鄧母洗了也好,要解釋爲什麼沒有血跡,那就是出大問題了,說明鄧玉嬌當時沒穿衣服,那是誰幹的?不管誰幹的,都是強姦未遂。這就很簡單,她在正當防衛中,黃德智、鄧貴大、鄧中佳三個人正在輪姦當中。而且是黃德智和鄧貴大兩個人一起發起來的,那要判重罪。」 第四點,鄧貴大的屍體如果是土葬,現在個把月的時間還來得及,網友可以呼籲檢察院,甚至最高檢。除了血衣鑑定,還有DNA鑑定方法,還可以對鄧貴大進行屍檢。 在巴東縣檢察院時,檢察官明確的對「公安太子」承認鄧中佳也是中共黨員。儘管中共流氓集團「一肚子男盜女娼」,但在所謂生活作風問題上卻總愛要在國人面前表現出「滿嘴仁義道德」。那麼公安太子也就順水推舟提出第五點質疑。 第五點,對鄧貴大在黨內要有一個結論,這樣對全國人民也有個交代。因爲他是中共黨員,所以要給所有中共黨員一個交代。「在正常情況下,鄧貴大和鄧中佳在黨內要受到嚴肅處理,因爲他們去的地方不對,當然死的地方也不對。中共黨員怎麼能跑到那個地方去呢?他去幹嗎去了?黨內處分有時比行政處分更嚴重。如果他在黨外,沒人關心這一點。」 他舉例說,比如在部隊服役過的軍人,轉業到地方時,組織上都給一個書面材料,包括什麼時間寫了入黨申請書,是否被批准入黨,如果沒有批准,是什麼原因等。 據悉,「公安太子」提出的五點意見都被巴東縣檢察院書面記錄下來,他簽上自己的名字。原本準備去巴東縣紀委信訪辦,提出對鄧中佳開除公職處理的質疑,因爲某種原因沒有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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