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高智晟:「如果再告就拘留你」
——──即中共政權以黑幫手法圍堵我全家的第173天
 
【人民報消息】河南開封農民劉學立寄來的材料封面上寫着:「蒼天有眼,大地可證,血淚露宿,剝奪人權。」

劉學立被當地對他檢舉控告的中共官吏濫用權力打擊報復、野蠻迫害的是非判斷並不複雜。中共央視曾經報道:「國務院、國土資源部緊急對洛陽市公路局非法佔用土地,限兩個月內歸還羣衆,問題要徹底清查」。劉學立舉報的正是洛陽市公路局非法佔用土地一事。照理說,中共國務院、國土資源部對洛陽公路局佔地屬非法已經定性,且通過中共電視臺曝光,且表明問題要「徹查清」,劉學立的冤情本應當順理成章得到解決。但據劉的控訴材料,雖然「中央責令地方政府兩個月內徹底落實解決,可地方政府欺上壓下,一邊虛假彙報堵塞漏洞,一邊殘酷鎮壓受害人,表面把耕地還給農民耕種,但違反買賣土地的協議至今還沒有退還,並對我進行瘋狂的打擊報復,動用嵩縣公安局多次刑訊逼供、毒打、威脅不準上告。但我爲了全村羣衆,爲了國家的耕地不受侵佔,和他們堅持鬥爭。所以他們非法捏造事實,以莫須有的罪名強行拘留我三次總共45天,後又勞動教養我一年。」

劉學立在控告信中說,2004年3月13日,被他檢舉控告的非法買賣土地的主要負責人「胡新旺書記把我『請』到公安局對我說『不告,你可以隨時回家,如果再告,就拘留你!』我說『你依法辦事就行了』。隨即我被『公然侮辱他人爲名』拘留十五天。拘留期滿後我沒有回家,四處籌錢,湊集路費,我就毅然再次進京控告他們罪惡卑劣行徑!」

「2004年4月6日,我被縣公安局級政府部門在天安門前強行帶走,扭送回縣公安局。返回河南的過程中,我被扒光了衣服,頭被腳踏着,一路慘遭毒打,後卻被以『毆打他人』爲藉口治安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期間,又多次威脅如果再告就要勞教我,我沒有答應他們的要求,他們又以『無理上訪 』爲藉口再次將我繼續拘留。拘留期滿後,緊接着2004年4月26日,又對我下了勞教一年的決定。我當時委託我哥向省勞教委提起復議,省勞教委說手續不全不接待,無奈在勞教所多次向檢察院提起復議,但一直沒有結果,非法剝奪了我的複議權。」

這個案件中的一個規律是,中共的「中央政府」,即便通過中央電視臺的信誓旦旦「要堅決徹查」,也從來都是徹頭徹尾的謊言和騙局。被其定性爲非法佔地的洛陽公路局的那些、在這樣的非法佔地過程中撈的腦滿腸肥的惡劣官吏,不但安然無恙,且就在「中央政府」要求徹查他們問題的過程中,他們卻進行着另一番的「徹查」,即對於檢舉控告他們犯罪的舉報人進行野蠻的打擊報復。三次拘留關押共45天,後又野蠻的勞教其一年。其間,劉被這些濫權者在精神、肉體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殘酷的野蠻折磨,凸現了中國權貴階層的殘忍、無法無天以及背離人民的無恥。

2006年5月12日 在有中共特務圍困的日子裏於北京家裏。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6/5/12/40420b.html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06年5月12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胡玉 古成 良鎮雄 王未來
 
顏純鈎 方圓 張幸子 羅正豪
 
撣封塵 雷鳴仁 金言 楊寧
 
張菁 陳義凱 來褕鎬 畢穀
 
曉觀天下 莘月 蒂紫 甄桂
 
英慧 點睛 宇清 慧泉
 
陶罔錄 吳明則 胡立睛 張亦潔
 
鴻飛 苗青 夏小強 高茹之
 
李力平 趙文卿 姜平 李達成
 
青晴 鮑光 姜青 蕭良量
 
門禮瞰 喬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華華 戚思 喻梅 肖慶慶
 
陳東 辛馨 蘇撬阱 屈豆豆
 
張目 吳萊 馬勤 伊冰
 
齊禪 諸葛仁 李曉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華鎮江 梁新
 
三子 倪醜 董九旺 紫巍
 
許靈 於星成 諸葛青 欣欣
 
林凌 單京京 子慧 李少華
 
嬌嬌 一位太子黨 霍湘 於沛
 
盧笙 趙大兆 張崗 張祁
 
肖自立 劉藝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