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
全力营救李祥春直至他安全返美! 3月21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团一手操纵的大陆法院在日前上演了非法审判美国公民李祥春博士的丑剧,并非法判处李博士三年监禁和驱逐出境,这是对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践踏,是对文明和正义的侮辱。 李是一名美国医师,1月22日他为了与父母亲相聚而搭上前往中国的飞机,却在一下飞机就被中国警方拘捕。他的名字出现在中国政府搜集的外籍法轮功学员“黑名单”上。 中国政府官员把李隔离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至今只允许了一位美国官员有两次30分钟的面谈。如今他的拘捕者,要求他选择一位律师,在中国法庭上为他辩护,这个主意听起来似乎不错。 但,中国司法部于1999年正式宣布:禁止所有律师代表法轮功学员。2001年,中国司法部稍微修改它的策略,规定所有诉讼必须“符合中央政府的语调”。该命令对中国宪法视若无睹! 目前有数十万中国法轮功学员,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庭审判的情况下,被非法关押在营改营遭受折磨;数百名学员已经葬身于营改营里,纪录文件指出死因是由于营改营使用“极度暴力”以“治疗”他们对法轮功的和平信仰。 李的处境危险而迫切。选择出庭律师只会令人误解,以为法轮功学员有机会避免中国早就订好的宣判──有罪。如果你抱有任何幻想中国政府会对法轮功公正执行法律,那简直是笑剧,因为江泽民早就下达命令:“不计一切消灭法轮功”。中国对法轮功的法庭审判从来就不准上诉,庭上也不准有任何旁观者 。 部份美国政府官员表示,他们将确保李得到中国人民在同样情况下所享有的法律待遇。然而到底这种“法律待遇”的真实面目是甚么呢?任何中国人民,甚至只要被“怀疑”修炼法轮功,就会任意被逮捕,拘留,折磨,或者遭受更恐怖的“待遇”。这不只是单单几件迫害较为严重的案例,这是全国性政策。中共对于法轮功根本就不讲任何法律。 事实上,中国的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一项迫害凶器,它借用法律的外衣,以掩护政府进行系统性非法囚禁宗教信仰人士。而中国的宣传制造商,甚至设法以电视转播“做秀式”的法庭审判作为法轮功犯罪证据,试图转移外国人士对中国政府对法轮功无止境暴行的注意力,但事实上对法轮功迫害的真实证据遍布全中国。 2000年12月29日上午在天安门派出所里,有一个恶警抓住一位法轮功男学员(约30多岁,个头有1.78米左右,穿着皮衣)就往脸上、头上打,接着把他拉到了前屋里。大约半个小时左右,这位法轮功学员被赶到后院,他的手被恶警砍断了!一双手只剩下了两个大拇指。两只手都用一个布套着,这时鲜血已把布染成了深褐色,脸被打得起了两个紫包,嘴里流着血。天安门的匪警能够凶狠到如此地步。这哪里还是警察,分明比土匪还凶恶! 而今,一位美国人成了中国政府迫害信仰自由的活靶。 李的囚禁挑战了他拥有的美国护照所代表及确保的价值。实际上这个事件直接挑战了美国本身。我们究竟有多重视我们的美国祖先辛苦建立的自由?我们究竟有多重视我们在美国所享受的自由?我们难道仅仅要求迫害信仰自由的中国政权,给予李和中国人民“一样的法律待遇”?或者我们应该确保一位美国同胞努力争取的自由,不会被外国政权在集中营沦于践踏? 美国国务院应该立即要求释放查尔斯-李重回美国国土。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并不存在公正的法律代表。我们必须要认清:任何所谓的审判,或者其它“做秀”用的法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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