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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蹺的北航5-7空難調查!不得不說的幾大疑點
 
天地問
 
【人民報消息】從我的一次飛行經歷談起:

一次,我乘坐北航的波音737飛機去北京,我剛登機不久,一位乘客惡作劇般地打開了飛機的緊急出口,我當時忙於尋找座位,並未注意此事。入座後不久,廣播飛機即將起飛,這是一位乘客站起詢問乘務員:「緊急出口是否關好?」乘務員回答:「緊急出口從未打開過。」此語一言激起附近衆多乘客的抗議,申斥。機長立即趕來檢查,在關好緊急出口後,飛機起飛,並抵達目的地。這裏我不想渲染有關北航的在飛行安全方面的粗心。我想說的是,在事情發生以後,有關人員的第一反應並不是安全問題和生命,而是如何矇騙、推卸責任。

北航5-7空難調查:不得不說的疑問

官方的調查報告認定:張丕林購買多份保險,是北航5-7空難的元兇。

張丕林爲肇事者的原因如下:

動機:騙取保險金,原因「傳在今年初已身患晚期肝癌…」,方法:帶汽油,或幾瓶液體(具體不詳)。

方式:混過安檢,登機後,在廁所或座位上引燃液體。(具體位置破案後也不詳)

首先指出,有關方面認爲:證據本身就意味着犯罪的渠道,作案的工具、材料等就需要保密,有的空難還涉及到國際關係和社會穩定,所以在處理這些事件時,有關方面非常慎重。這裏稱作慎重原則,筆者完全贊同。

幾大疑點是:

1、「傳在今年初張丕林已身患晚期肝癌「,到目前爲止,張丕林的家人不知道?有關方面怎麼至今沒出示病歷?按理來說,病歷既不是犯罪的渠道,也不是作案的工具、材料,出示不違反「慎重」原則吧?

2、調查提到,張丕林在北京某化工商店購買到易燃液體(汽油?),具體易燃液體的名字可以不提,但可否指出是哪家商店,如何調查出來的?有物證嗎?比如發票什麼的?有人證嗎?比如營業員回憶起當時買東西的就是張丕林等……,難道公佈這一細節也違反慎重原則?公佈後會造成其他犯罪分子一窩蜂地到這家商店去採購這種液體的不可收拾的後果嗎?

3、新聞提到,張丕林通過熟人楊某,繞過安檢登機。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楊某應該是同謀罪犯,他的名字應該和張丕林這個名字一起出現在調查報告上,但是卻沒有。在其他新聞包括電話訪談中,有關人員閃耀其詞,似乎不確定張丕林是通過熟人繞過安檢,而是認爲安檢設備無法檢測易燃液體,因而放行。其調查過程歷時7個月,在這個問題上還沒搞清楚,但調查結果卻公佈了!

4、調查提到,有記錄顯示張丕林帶了幾瓶液體上飛機。這是這個調查的最大疑點。衆所周知,如果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沒有可疑之處,機場安檢從不會記錄物品是什麼,也就是說張丕林不論熟人領進,還是安檢進入,都不會有記錄。既然有紀錄,那麼就是可疑,需檢查並作紀錄。檢查當然是打開細查,易燃易爆液體都有揮發性和刺激性氣味,稍加檢查即可發現,也就不存在這場事故了。

這裏還要提到安檢設備無法檢測易燃液體的問題,如果認爲技術上有難度,那就不要開航空公司了,因爲連海洛英這樣的固體,其揮發性和氣味小的東西目前都有方法檢測,爲什麼檢測不了有揮發性,和刺激性氣味的液體呢?我提個最原始、最簡單的方式:找一條警犬就行了。可疑的是,安全專家,科學院士,調查了7個月,竟然說解決不了這個世界難題。

5、在新聞和調查中,調查的物證僅兩個:一個是張丕林的座位燃燒的嚴重,並且在他座位的上方是電器/電控總開關,而電控總開關燃燒後很快燒斷總開關,飛機很快失控墜海;另一個原因是張的遺體。

1)筆者是一個技術人員,知道,重要的電纜/開關的由聚四弗乙烯及衍生物製成,可以抗400度左右的高溫,在一般燃燒的環境下,不會融化和燃燒,而機艙是由阻燃材料製成。在電器/電控總開關附近,無論如何也沒有這麼多的物質(單憑張的兩瓶液體是不夠的),能釋放這麼多能量,可以在1,2分鐘內,完全燒斷總開關。在對北航的總經理姜連英的採訪中,他講到:「電路起火。但電路起火不會這麼迅速燃燒,從飛機殘骸分析也不可能。」也證明這一點。

特別注意:在機艙內引燃任何物體將馬上被發現,也就是說,當駕駛員向地面報告時,與張在座位引燃液體的時間相差不會超過1分鐘(在緊急的事件中,1分鐘也足夠長了),2分鐘以後飛機墜海,這絕對不可能!

2)提及縱火的位置是廁所,在油箱燃燒後失控墜海。在電話訪談中,有關專家提及廁所是盲區,但是,張丕林的座位不是廁所,當然是廁所就不能叫「座位」。證據之一的「座位」不但失去了作用,而且是個反證。

飛機廁所縱火可以點燃油箱?在「夏利」汽車內縱火,點燃油箱需要多長時間?並且不能有任何煙霧(因爲有煙霧報警器),「麥道」飛機的油箱到底離廁所有多遠?在廁所抽菸不注意點燃油箱的可能性有多大?

6、可疑的是,在事實多方面矛盾的情況下,有關方面將重要物證之二、張丕林的遺體交家屬火化了。火化之後當然是政府想怎麼說就怎麼說了。

總結:假定是張丕林縱火的,那麼他攜帶的液體質量、數量和着火發現時間極不成比例!最有可能的是飛機在起飛不久,內部機構起火,有小到大、由弱到強,在飛抵大連上空才發現,不久墜海。

那麼是什麼原因調查報告要做假?請看電話訪談的精彩片斷:

電話採訪嘉賓2:胡安俊、中國北方航空總公司黨委工作部部長

胡部長說:這次「57」空難我們也屬於被調查單位,這次國家宣佈結論就是對我們做了一個解脫。就是(說)飛機沒有問題;我們的維修保障能力沒有問題;我們的空中指揮能力沒有問題;我們的飛行技術沒有問題。就是說原來旅客對我們有一些誤解,就是感覺到是北航發生的問題。到底是飛機不好,還是技術能力不夠?但是這些誤解應該說從這次宣佈(結果以後),可以消除了。但是此前已經造成的損失,就已經無法彌補了。因爲這個「57」空難所造成的我們市場信譽上的影響,已經有可比的,和去年同期比,我北航公司同等運力客座率下降的程度,已經損失了將近3-5個億。

他們沒問題了、解脫了,賠償從宣佈結果以後不需要了,旅客的生命沒有了,一個張丕林解決了多少錢的大問題!可是北航還怨聲載道,因爲他們的信譽受到影響,錢仍然是個大問題。他們有沒有想過雖然死的不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子兒女,可也是別人的親人啊!

數日之前的釜山空難,韓國方面單方面宣佈事故結果在中國方面,,而中方不承認,指責韓國方面違背事先約定的調查程序,國航抱怨乘客減少,收入下降,關注的還是一個「錢」字!

朋友們,兩次空難哪,生命啊,都不重要?聯想在德國上空兩飛機相撞事故發生後不到一週,瑞士航空管理部門就承認事故發生原因在自己,有關人員給新聞媒體寫信懺悔,聲稱這種內疚將伴他終生!

我們的航空管理當局是多麼渺小!我們的整個社會道德是如此低下!爲什麼呢?因爲我們有江主席的「三個代表」領航,向着敗壞、貪腐「與時俱進」!

張丕林,在三次車禍後,增強了保險意識,不但親人一分錢沒拿到,還成了罪犯家屬!

這就是流氓當政的中國!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2/12/13/2426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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