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博訊4日消息,遠華案第一批官員在上月被判處死刑,包括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 判決書說「楊前線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賴昌星賄賂摺合人民幣140.7萬元,並由賴昌星出巨資爲其包養情婦。楊身爲海關關長,放棄職守,放縱走私,導致廈門關區走私氾濫,給國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並在案發後爲賴昌星通風報信,其行爲構成受賄罪、放縱走私罪,情節特別嚴重,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他被判案犯都提出上訴,唯獨楊前線沒有上訴。據廈門有關人士透露,楊前線認爲遠華案的處理是政治性的,上訴不會有任何幫助,並揚言「三年以後見分曉」。 遠華案因只打蒼蠅不打老虎而倍受非議,博訊記者據南方曾從事走私的人士透露,所謂「走私」其實都是在政府政策默許下公開進行的。包括遠華案,並沒有偷偷摸摸,而是通過海關交納國家規定的「罰款」正當進入海關的。這種「以罰代徵」的政策是中央知道的。 廈門市民對遠華案的處理反映普遍消極,有些市民認爲「全國都走私,許多地方比廈門嚴重,但因爲廈門人沒後臺而拿廈門開刀」。市民對被判死刑的副市長等官員印象還是不錯的,因爲他們「爲廈門幹了許多實事,廈門的城市建設是全國最好的」。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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