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方斌租房遭驅趕被迫流落街頭(圖)
 
2024年5月2日發表
 
方斌說,他4月15日和房東簽下一年租約,並支付一年房租,三日後就被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乾朗/RFA)
【人民報消息】武漢公民記者方斌出獄整整一年,本週三(5月1日)方斌告訴自由亞洲電臺,他簽下一年租約後才半個月,就被要求解除合約。4月28日,他家的水、電和煤氣被切斷,大門的鎖也被更換,他說可能將流落街頭。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今年4月30日是武漢疫情期間的公民記者方斌出獄一週年。方斌5月1日告訴自由亞洲電臺,他被房東逼遷:「4月27日,他們把我住的位置(單元),水和電都停了。原來我住在礄口,後來我就搬家到黃陂。他們(警察)知道我從礄口區搬到黃陂區,黃陂這邊就不讓我住在黃陂。他(警察)就施壓房東,要房東出門趕我走。房東就說『受不了,受不了,你趕快走吧』,我現在到處流浪。」 方斌說,4月15日他和任姓房東簽下一年租賃合約,並支付一年租金和物業費。三天後,當地街道辦得知方斌入住該區,就通知房東與他解約:「房東說,我把錢退還給你,求求你。但是房東不敢說誰向房東施壓。」 簽署一年合約三天後房東要解約 方斌說,他入住一週後,被告知房東以50萬元把房子出售,並向方斌出示買賣合約。他說,不知這份合同真假,其後新買家出面催促方斌搬離,並斷水停電:「我27日離開,28日把門打開了,29日又給我房內的水電都停了,29、30以及5月1日連著三天。今天早上又把我的門鎖搞壞了,我進不去了,門都搞壞了。」 自由亞洲電臺去年5月1日曾獨家報導,方斌30日刑滿出獄後,立即被當局送往北京,而北京方面不願收留方斌。次日早晨,方斌又被連夜送上高鐵,第二天上午回到武漢。其後,方斌住在武漢市礄口區,因時常受到來自警方的盤查,於是搬到郊區黃陂。 方斌說,黃陂區灄口街街道辦覺得他將造成「維穩」壓力:「他們覺得我住在這裏『危險』,他們要『維穩』,這個、那個的。又派人管著我,要產生這個費用,那個費用,反正他們覺得(我在這裏)麻煩,來一個人,他們多一個責任。他們現在趕我走,沒有道理啊,我合同都簽署了,爲什麼要趕我走。他要我走就要賠償,按照消費法規定是3到10倍的賠償。因爲房東不能把房子出租又出售。他說已經賣了(房子)。」 自由亞洲電臺致電黃陂區政府灄口街道辦事處,但始終無人接聽。 2020年2月1日,武漢疫情爆發期間,方斌通過視頻揭露了武漢疫情死亡情況,其後遭到當地警察抓捕,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方斌3年有期徒刑。去年4月30日刑滿出獄。 另一公民記者張展13日刑滿 方斌的一位友人彭女士告訴自由亞洲電臺,方斌自4月中旬搬入礄口新居後,常有訪民和維權人士光顧,使得當局如臨大敵。她說:「他現在被斷電斷水,晚上家裡是黑的,煤氣、水電都斷了。現在就是要趕他走。就是因爲不久前,他們維權人士去看了他一下,去的人多了。」 另一位公民記者張展報導新冠肺炎疫情,被以「尋釁滋事」刑事拘留,其後被判刑4年,張展將於5月13日期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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