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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複查13年前 繆新華殺人分屍疑案(圖)
 
2016年12月31日發表
 
繆新光蹲在自家浴室內說,法院認定繆家3人在這個面積不到1.2平方米的浴室地板上分屍。

【人民報消息】福建省寧德市柘榮縣雙城鎮東門路41號,一樓浴室的門被螺絲釘封死。直至今日,它仍被認定爲一個分屍現場。13年前,這裏發生一起命案,繆新華被認定殺死前女友,並在父親、叔叔、兩個弟弟的幫助下,在該浴室予以分屍,然後拋屍。 該案歷經4次審判。熟悉該案的寧德中院法官王濱在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當時合議庭有成員甚至還提出無罪的意見,但考慮到案件影響惡劣,又沒抓到其它嫌犯,因此讓公安進行證據補充,以坐實其罪行。另一名熟悉該案的寧德中院法官也證實了王濱的說法。 一審開庭前,警方曾在被認爲是分屍現場的浴室中提取了「下水道雜物」送檢,但證據不足。一年後,警方又稱在下水道殘留物中提取9根頭髮,其中有3根毛髮成了該案唯一指向被告的物證。鑑於案件仍存在諸多疑點,合議庭成員也對該案提出不同意見,但寧德中院一審仍認定5名被告人有罪,繆新華被判處死刑。 該案隨後又經歷福建高院發回重審、寧德中院重審再次判處繆新華死刑,直至2006年4月21日,福建高院第二次二審後,作出被認爲是「留有餘地」的終審判決——對繆新華由死刑改判死緩;另外4名被告人均被判犯包庇罪,判處3到8年不等的刑期。 「從高院的判決也可以看出來是留有餘地,如果真的能坐實是殺人分屍,這麼惡劣的案件,怎麼可能改判死緩?」王濱說。 日前,三弟繆新光接受採訪時表示,長兄繆新華雖已減刑至20年有期徒刑仍被關在監,但大嫂早已改嫁他人,二哥繆新容一邊申訴一邊在外做生意維持生計,叔叔繆進加、父親繆德樹均已刑滿獲釋。但是,父親獲釋後已疾病纏身,並在2016年6月份病逝,臨死前還交待說「案件不平反,骨灰不下葬。」 刑滿釋放後,繆新光和父親一起將浴室木門用螺絲釘封死,「就是要留存證據。」而在浴室旁的衛生間則繼續正常使用。「如果這真的是殺人分屍的現場,我們還敢在這裏生活,還敢在浴室的一旁洗臉、刷牙、上廁所嗎?」應採訪記者要求,繆新光拿起錘子將浴室木門螺絲一一撬開後,浴室空間不大,兩個人站立在內已顯得頗爲擁擠。據警方做出的現場勘查報告顯示,浴室內西側爲浴池,東側的空地東西向長74公分,南北長158公分,面積不到1.2平方米。律師毛立新認爲,如此狹小的空間,兩個成年人蹲下來即佔滿,三個成年人蹲下來實施分屍,幾乎是不可能的。記者也注意到,在浴室的一旁衛生間的空間比浴室大很多。繆新光說,「如果真的要分屍,我們爲什麼不在空間更大很多的衛生間,而是擠在這麼狹小的浴室裏,這也明顯不符合常理。而且作案後還爲什麼不把分屍用的菜刀和砧板拋棄,卻繼續留在廚房裏日常使用?」 5名被告人堅持申訴至今,長逾10年。繆新光一臉無奈。他知道自己能做的不多,只能寄希望於福建高院的複查。 在習近平「以法治國」的政策下,陸續有呼格吉勒圖案在2014年12月被判無罪,2016年12月2日聶樹斌案被判無罪,2016年12月22日江西樂平姦殺案4名被告被判無罪,都是沉冤十數年乃至數十年的大案。而在2016年終將近,媒體也從福建高院查詢獲悉,繆新華申訴案已在該院立案複查。回頭看這個冤案,很悲也很滑稽,只因爲公安局找不到兇手,所以就寧可製造冤案也要證明共產黨「無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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