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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通過決議延長《對伊朗制裁法案》(圖)
 
2016年12月3日發表
 
美國國會參議院通過決議,將即將到期的《對伊朗制裁法案》有效期延長10年,至2026年年底。

【人民報消息】美國國會參議院12月1日通過決議,將即將到期的《對伊朗制裁法案》有效期延長10年,至2026年年底。 這份延長《對伊朗制裁法案》的決議在國會參議院中以99票贊同,0票反對獲得通過。該延長方案已於11月在衆議院通過,下一步將需要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生效。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米奇.麥康奈爾說:「鑑於伊朗堅持在中東擴展其勢力範圍,並展示出令人擔憂的侵略模式,保留這些制裁是非常重要的。」 白宮發言人歐內斯特12月1日說,奧巴馬將會研究國會通過的法案,再做決定。 《對伊朗制裁法案》最早於1996年生效,原名《對伊朗和利比亞制裁法案》,2006年改爲現名。根據這項法案,在美國設有機構的外國公司如在伊朗進行投資,尤其是投資伊朗的石油和天然氣領域,將受到美國製裁。同時,該法案禁止美國與支持伊朗核計劃的國家進行民用核合作,並呼籲外國政府及銀行從伊朗轉移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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