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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關注李天一輪姦案中的四個黑影(圖)
 
吳萊
 
2013年7月23日發表
 
其實李天一併不是主角,此案中四個黑影的家庭才應該是國人關注的焦點!
【人民報消息】 7月22日,李天一五人輪姦案開庭,很絕的是,五人輪姦除了李天一的名字和背景被曝光外,其他四人都被保護起來,其中一人乾脆連姓什麼都沒透露過。可見在這些混混當中,李天一的家庭背景是最弱的,所以弱爆了! 中共一直說它的山寨國是一個法制國家,那就法治法治吧,結果露了餡兒。 別的不說,就說李天一五人輪姦案,酒店是有閉路監控系統錄像的,而且原告和被告律師都有權力調看,也調看過。爲什麼原告律師沒有退縮,而被告律師卻一個個請辭了?既然有錄像,而且錄像都看過了,爲什麼此案還越搞越複雜呢?爲什麼夢鴿還找了個良心讓狗吃了的家庭法律顧問兼發言人蘭和,連辯護律師的口都封了?因爲不站在理上,是爲了錢而出賣良心! 新華網圖片頻道7月23日以《李天一律師要求查賣淫敲詐,堅持無罪辯護》爲題刊登了14張圖片以及文字報導。 報導說:「李某一案在海淀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昨日,李某等五人涉嫌強姦案在海淀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夢鴿作爲李某的法定代理人蔘加了會議。」 報導還說:「李家法律顧問微博稱,辯護律師提請法院對有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進行調查。」 李天一的辯護律師是誰?連名字都不敢公佈出來,可見心虛到何種程度。 7月22日下午5點左右,李天一五人輪姦一案庭前會議結束,其母親夢鴿離開海淀區法院,依舊戴着黑色墨鏡,以傘遮面隻字未提。
李家法律顧問蘭和的流氓嘴臉
7月22日開庭後,沒有人性的李家發言人蘭和在20:55:16寫了一篇博文《李天一案中案》,一共五段: 「今日上午9點,李天一案在海淀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本律師作爲其家庭法律顧問,在庭外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向媒體澄清社會流言。」 「網上關於受李案的影響,夢鴿女士工作暫時被叫停,缺席相關演出,以及李雙江先生工作變動等消息,均屬空穴來風、子虛烏有。經夢鴿女士授權,特向各界強調,關乎李案及其家庭成員的任何傳聞未經本人覈實均屬謠傳。所有信息非經本律師統一發布,均爲訛傳。請理性分析,勿以訛傳訛。」 「通過求證,庭前會議上律師們強烈提請法庭對有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此前,我一再強調要將此問題在法庭上明確且強烈提出,並一字不差清楚地寫進庭審筆錄。該問題得以落實,本人非常欣慰。如果上述事實一旦查實,有關人員誣告陷害罪責難逃。」 「在法庭外,記者問我關於人物身份問題。我的回答是,身份與權利無關,任何身份的人都享有同等的公民權。」 「不着急,一切才剛剛開始。」 「法律顧問:蘭和 電話:13811416498」 網友們看完這博文怎麼說? *背後有撐腰的,有導演,一切是按照導演的指示去做,當然胸有成竹。 跟帖:是的,不着急,一切才剛剛開始。讓我們看最後的結局,決不會稱了惡人意的,說不定把黨給折騰垮了! *「不着急,一切才剛剛開始」,這是宣戰!向誰宣戰! *向法律宣戰! 向中國人民的道德底線宣戰! 向沒錢沒勢力的人民宣戰!無恥的律師,你將永遠的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看律師此等語氣,「不着急,一切才剛剛開始」,似乎胸有成竹,但是此案如不嚴懲,如若仗勢欺人,那麼強姦的不是某個女人,而是全國老百姓的智商和正當權利。 *應該調查的是那五個敗類 請別顛倒黑白,以五個的家世背景及收入,會五人嫖娼一人?變態吧,別演了,收手吧。天一強姦的不是一個女人,而是國家的法律和全國人民的智商。 *他是未成年人嗎?他駕照是怎麼來的?如無駕照爲什麼沒有得到處罰?你能說明白嗎?他所作所爲他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不用看身份了,你們準備輪嫖法律好了! *助紂爲虐,不得好死的!! *黑暗的天空,七月會下雪!強姦了法律和國民的道德底線。 *這律師不地道,看他說話那腔,一股子邪氣! *蘭和以爲可以一戰成名──他真的成名了。 *爛貨,通過這個案子,你不是流芳百世,就是遺臭萬年! *李家人及律師開始用種種陰招、險招,捏造各種假證,用盡種黑社會手段來污衊受害人,應受法律的追究!!! *有才無德的律師對正義的糟蹋更狠,對社會的危害更大,蘭律師,爲了錢和名,你做人的良知哪裏去了? *阿基米德說,給我個支點,我能撬動整個地球。劉志軍說,給我個老丈人,我能撬動任何官位。鄧文迪說,給我個機會,我能撬開任何家庭。蘭律師說,給我足夠的人民幣,我可以讓輪姦變成被奸。這社會連他媽的動物世界都不如了,一個案子弄的塵土飛揚,還他媽的高等動物。年代的悲哀... *如果這個案子最後是定性是賣淫嫖娼,就說明警方和檢方的前期工作全是扯淡。別忘了李XX等人是按涉嫌強姦罪批捕的,難道警方和檢方的前期工作能是扯淡嗎? *有木有妓女拿了嫖資再敲詐的呢?我假定有。有木有一敲詐就敲50萬的妓女呢?我假定有。有木有一敲詐就敲五個衙內的妓女呢?難道是一個龐大的敲詐團伙?我假定有。有木有妓女敢敲詐將軍的呢?我還是假定有這麼一個膽大的妓女。那這個妓女又怎麼知道將軍的手機呢?我假定妓女本來就是知道將軍手機的。有木有將軍被敲詐了不報警呢?我假定將軍有所顧忌忍氣吞聲了。有木有敲詐不成轉告強姦輪姦的呢?我還是假定有。 可是,有木有兒子被作爲強姦犯被抓還不報敲詐案的父母呢?我覺得肯定不會有。有木有報了敲詐案不去仔細偵查,不抓妓女反而去抓將軍兒子的民警呢?我覺得肯定不會有。有木有不拿出證據來救愛兒而讓他關上幾個月冤獄的父親母親呢?我覺得肯定不會有!有木有有了證據翻案而覺得壓力太大而辭職的律師呢?我覺得肯定不會有! 既然已經關了幾個月也沒有的事情,怎麼突然就有了呢?已經作爲強姦案被抓幾個月的怎麼突然就成爲賣淫嫖娼案了呢?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當代方唐鏡律師的卑鄙、無恥、下流、惡毒的、企圖製造另一個戚秦氏的鬧劇。該律師還大言不慚說將軍一家很有擔當,即便是作爲嫖娼賣淫,即便作爲無證駕駛,將軍和將軍夫人,這就是你們領導的樣子嗎?這就是老一輩文藝工作者的素質嗎?你們就對得起全國人民了嗎?你們向人民道過歉嗎?你們有羞愧之心嗎? 或許,隱藏更深的,是那四個一直穿着黃馬褂的、一直未被公佈衙內,和他們身後的李公公們。 *來說兩句吧.李衙內家綠屍,五人輪流嫖一名賣淫女你信嗎?瞧瞧夢鴿那副高傲的熊樣,有其父必有其子,還要無罪辯護,真噁心。你這綠屍別助紂爲虐啊!事到如今其他四個罪犯長什麼樣都不敢公佈出來。這背後肯定有不敢示人的,有股勢力在阻擋着吧。一定會關注到底,李衙內不判刑難平民憤,倒要看看怎麼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倒要看看司法何其腐敗! *1986年我的一個同事的弟弟爲他的兩個小哥們送行,強行把自己的對象(未婚妻),與三人發生性關係,結果被法院判強姦罪死刑,他的兩個小哥們(均17歲)被判12年,和李案相比,依你的觀點,那這個案子是法院判錯了?現在是否可以起訴改判無罪?難道是我們國家的法律因人而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爲什麼卻可以踐踏法律的威嚴?如果真是你說的那樣,那麼請你來給這個案件翻案,所有的賠償全給你,因通過你的表現來看:你是除了臉不要,什麼都要的社會垃圾。 *你不過是一個爲虎作倀、欺炎附勢、見錢就可以賣爹孃老婆兒女、沒品沒德的無恥可憐跳樑小醜而已,如此助紂爲虐,等李天一無罪釋放,禍害你女兒妻子,網上肯定沒一個網民聲援支持你,你信不?你記住這條,多行不義必自斃,好好享受吧! *富家子弟窮到需要5人合資嫖一個「賣淫女」??! *爛和:強姦你老婆或者強姦你妹妹比強姦高幹家的女人傷害要少對吧? *法律顧問:蘭和,如果那個受害人是你女兒,被五個人輪流嫖的話,你是什麼感想。你會同意不。 *你媽的,你媽白養你了,叫你女兒讓人輪姦幾番後,看你是怎樣的心情。 *律師要有道德底線,不要鑽漢語、法律的空子,即使鑽空子,也要在良心的基礎上。李天一如果這次無罪,下次恐怕就是殺人了,還能無罪辯護嗎?這是逆天啊!!!!!! *蘭和這狗日的!爲了人民幣,竟能說出這種話,是不是因爲天一是皇親國戚啊,你是不懂法律,還要輪姦法律!是不是過幾天原告成被告,天一無罪釋放啊!律師中的人渣! *赤裸裸的金錢交易,爲了金錢該律師已經償失了起碼的人格和人間道德,他甘願被金錢俘虜,做權勢的走狗,唯利是圖的小人,做任何事情都不講究公平,償失了做人的良心,在國家遭受災難時,他就必然會成漢奸和走狗!他最終會受到人民的唾棄! 跟帖1:沒有道德的律師,無恥空爲人! 跟帖2:頂你。這個律師很噁心。非常無德。 *我說你就是畜X生,你告我! *你是個律師,但我發現在你連一點點人的良知也沒有了,回到農村養豬都不要你,當妓女,也不會有人點你的鐘,你呀就是一個畜生,純畜生!! *「特向各界強調,關乎李案及其家庭成員的任何傳聞未經本人覈實均屬謠傳。」如果法院公告李案***,需要蘭律師覈實後發佈嗎?說不在理的話,當什麼律師啊! *昔日的檢察官轉行當被告辯護律師確實有其「套路」和「資源」。李府找着北了,這也是我國情特色罷了。 *臭氣熏天的爛綠屍太令人噁心。拙劣的表演使人作嘔。 *如果可以,我很想給你一板磚,然後讓人輪了你老婆,女兒,老媽 *神馬狗律師,不如叫李天二,如果那女的是你妹妹你也把她說成賣淫嗎? *作爲一名律師,爲犯罪嫌疑人做「無罪辯護」應屬職責所在,無可厚非。但如果明知當事人有罪,卻在金錢驅使下不顧名節,巧舌如簧地爲當事人推卸法律制裁,則有違職業操守;用抹黑對方、侮辱對方的方式爲當事人開脫,則有違做人的基本道德。 *沒心沒肺,喪盡天良,配做人嗎?無恥!!!!!!!!!!!! *李家綠師 五人輪流嫖一名「賣淫女」,你信嗎? *這個爛律師實在太可惡了,太可惡了,太可惡了!!! *律師爲了那點錢,不值!! *昧良心遭報應!△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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