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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版本 李庄到底有没有藏头诗(图)
 
戚思
 
2010年2月10日发表
 

李庄认罪交换缓行被曝光!
【人民报消息】2月2号,李庄在二审庭审的最后做了六点陈述,这个陈述至今有两个版本,一个来自2月2日(23:19:11)新华网,另一个2月8日来自法国广播电台,说大陆天涯论坛上有人泄密,说李庄在庭审最后的六点陈述,实际上是一首「藏头诗」,把每句话的第一个字连起来看就是「被比(逼)认罪缓刑」。

李庄到底有没有藏头诗,尚不得而知。下面把两个版本原件转载过来,请各位网友看看。

李庄陈述的新华网版本:

1、刑事拘留及一审判决后,对我触动很大,在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耐心教育下,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玷污了律师职责,缺失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道德基础。

2、辩律师比其他律师更要讲政治挂帅,识大体、顾大局,从思想上,觉悟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彻底诀别过去。

3、真反思,我确确实实没有说过樊奇杭敲诈龚刚模,我是说龚受到黑社会敲诈,这点我在受审问时专门强调过。龚刚模案没有使律师完成正常职责,因为我浪费了司法时间,属于思想不纯,立场不坚。

4、诉法规定,罪行法定,这是司法原则。作为法律工作者应重视证据,调查研究,不应当冲动,盲听偏信,不应在大是大非上执迷不决。

5、慢的思想转变,为此我付出沉重代价,也为今后的人生积累经验,我将从中吸取教训,追求未来应有的最高精神境界。

6、法的宗旨是制止犯罪,保护人民,我将一直牢记心中,这也是一个公民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今后无论怎样,我都会遵照这个宗旨,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希望二审法庭慎重对待我的上诉。

李庄陈述的天涯论坛版本:

一、刑事拘留以来,对我的思想触动很大,在各级组织各级领导的耐心教育下,我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玷污了律师的职责,缺失了一名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基础。 
  
二、较其他民事代理人,刑事辩护人更应该顾大局、识大体,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彻底诀别过去。
  
三、真反思(这里我要插一句话,我确确实实没有说过龚刚模被樊奇航敲诈,只说他被黑社会敲诈),龚刚模案,浪费了极其宝贵的司法时间,属于思想不纯立场不坚。 
  
四、行法定,这是基本原则。作为法律工作者应注重事实、法律研究,不应偏听偏信,甚至在大是大非面前执迷不决。
  
五、慢的思想转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为今后的人生吸取了丰富经验。我要吸取教训,追求未来应有的精神境界。
  
六、法的宗旨是惩罚罪犯保护人民,我将永远牢记在心。这也是公民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今后无论如何我将为社会做积极贡献。

如果是外文翻译成中文,那么不同翻译人员翻译出的版本自然会意思基本相同,但用词会有区别。但这是在中国,说的是中国话,所有的版本都应该是一样的,那么为什么会有不同呢?既然存在「藏头诗」之说,那么就有一个版本是假的。

事实证明,李庄确实为了缓行而被逼认罪。但并不等于说李庄真的在陈述中使用「藏头诗」。

到底哪个版本是假的?

据悉,知情人为了打击薄熙来的往上爬的野心,才在二审宣判前用「藏头诗」版本形式曝光李庄认罪的真相。这让打算立功领赏的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恼羞成怒。△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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