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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周正毅死刑但要"緩"(圖)
 
鄂新
 
2007年8月18日發表
 

陳良宇:周正毅案重點有三個人要查,江總、江副院長和死鬼黃菊!


【人民報消息】無論公開的還是私下的消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罪過對於周正毅案都是小菜兒一碟,所以周正毅2003年5月第一次坐牢時就以這個理由進去了。誰都知道是避重就輕。

挪用銀行資金與向高官們行賄,這是此次周正毅案的着力點,但不是周正毅本人的重點,而是陳良宇罪行很重要的一部份,這部份直接觸及到江氏父子的盜竊國庫、空手套白狼的證據。

8月18日,安徽省巢湖市中級法院將一名虛開六千萬元人民幣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商人鄭天寶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是一個尺寸,將江家幫一軍。

現年46歲的周正毅被查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達八千五百萬元,如果參照巢湖市法院的案例來判決,上海法院也得判周正毅死刑。

不過,死刑是要判的,但還不到把周正毅斃了的火候,否則江澤民樂死了,江正想死無對證哩,所以,「死緩」不但保證可進可退,最重要的是能確保江澤民的心臟小橋總是處於七上八下的美妙狀態。

周正毅的開庭當然是普通人不可能旁聽的,表面原因是涉及了中共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情婦問題,其實情婦算什麼呢,曾慶紅當校長的黨校都成了嫖娼賣淫的窯子集中營了,還不是照樣開業,所以真實情況是涉及上海幫的問題,是挪用資金與行賄問題。在這些問題上,江澤民和被調到中科院上海分院的江綿恆是無論如何跑不掉。

據估計,周正毅案最快可在月底開庭,並趕在中共十七大前宣判,目前開審日期未定。不過越拖對江家幫越不利,不是周正毅罪行的增減問題,而是在江家幫越來越失勢的情況下,周正毅的證詞就越來越成爲穿透江氏的「炸子兒」。△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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