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2006年4月21日,澳洲紐省高級法院針對澳洲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女士以酷刑罪起訴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和610辦公室一案再次進行聽訴。 章翠英女士的代理人Bella Zhou在法庭上要求將傳票送達時間延長12個月,並陳述被告江澤民和610辦公室所犯罪性的性質及江澤民早已卸任這一事實決定了被告無資格享有1985年外國政府豁免權法令中所述相關豁免權。 據此,法庭決定安排原告與助理法官於下週四會面一個小時,詳細傾聽原告申訴,並對此案的進行提出法律諮詢。 聽訴結束後,法輪功學員在紐省高級法院外面舉行了新聞發佈會,章翠英女士和學員代表分別在會上發言。
章翠英女士和代理人Bella Zhou | 向媒體介紹訴訟進程 | |
在發言中,章翠英女士特別提到在中國衆多的勞教所內,在本應救死扶傷的醫院裏,法輪功學員正在被中共獨裁殺人政權成批活體摘除器官,謀取暴利。這種慘絕人寰的罪惡必須立即停止。她強烈呼澳洲政府、澳洲媒體不要在中共獨政權的經濟誘惑下喪失正義和人權的原則,不要在罪惡面前保持沉默。並說,在罪惡面前保持沉默,就是對良知不負責任,也是人類的恥辱。她同時呼籲澳洲政府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助法律程序,協助將江澤民和610辦公室早日繩之以法。 法輪功學員代表在發言中進一步揭露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行,呼籲國際社會承擔起應盡的義務,共同早日結束這場人類浩劫。
法輪功學員代表揭露中共反人類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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