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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公民李祥春案可能牽扯的法律及索賠問題將引起關注
*李祥春索賠案展望 美國公民李祥春2003年1月22日在回中國探望父母的路上剛下飛機就遭到中國警察的逮捕,在長達兩個月的拘捕後,2003年3月22日,揚州法庭在缺乏基本事實和依據的前提下,憑藉推測和設想以「破壞電視廣播器材罪」判處李祥春三年徒刑並附加驅逐出境。李祥春不服從判決,於3月31日提出上訴,5月5號上訴被駁回,5月12號,李祥春被投入南京監獄至今。這期間李祥春遭受了強制灌食等各種虐待。 據媒體最近報導,「大陸女商人」趙燕上個禮拜到位於美加邊界的尼加拉瓜瀑布旅遊的時候,由於誤會被美國國土安全署的探員毆打,消息傳出,引起美中兩地人們的關注。 趙燕已正式委託羅斯.里根律師樓作爲自己向聯邦移民局提出訴訟的法律代表。里根律師表示,他們將代表趙燕向國土安全部索賠500萬美元。有消息說,美方正在加緊調查此事並將依據美國法律解決該事件。 李祥春被捕和遭受判刑之後,美國國務院官員和國會議員等曾多次表示,中方對李祥春的判決是無理的,中方應該無條件釋放李祥春。李祥春案件是中美人權糾紛的一個敏感話題,由此可能牽扯的法律和索賠問題將是人們今後關注的一個話題。 *李祥春受虐絕食,南京監獄受警告 2003年5月27日,李祥春不滿揚州法庭對其無理判決和在監獄中遭受的虐待,開始了大約爲期一週的絕食抗議。美國國務院官員稱「如果李祥春因絕食而受到傷害,將追究南京監獄有關人員的責任。」 法輪功學員稱:江澤民在過去的五年中對法輪功的鎮壓一方面採用「瞞天過海」的欺騙手段,採用「電話傳達,不做記錄和錄音的方式」發佈鎮壓和迫害法輪功的指示,對法輪功採取先鎮壓後立法的方式予以取締;另一方面則夥同陳治立等從中國教育界下手,從娃娃下手,試圖引誘和迫使更多的人蔘與對法輪功的鎮壓和迫害從而維持其對法輪功的鎮壓和迫害並逃脫其歷史責任。但最近有輿論報導說,在中國大陸正在興起的「踩江健身運動」和全民反對對法輪功迫害的運動正在使江澤民的夢幻化爲泡影。 據消息人士稱,由趙燕索賠案可能牽出另一個索賠案:美國公民李祥春在中國所受到的非法判決和虐待的索賠。未來李祥春索賠案也將成爲人們關注的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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