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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面临多国法庭起诉 (多图)
 
2003年8月1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



2003年4月26日法轮功学员在悉尼纪念被迫害致死的学员,
并展示横幅:“江泽民因种族灭绝罪被起诉”。(法新社)

(大纪元记者李倩新闻综述) 继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正式起诉江泽民以来,今年3月瑞士法轮功也将诉江提到日程上来。而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法轮功学员更陆续在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宣布,准备在本国起诉江,显示全球各地寻求起诉江泽民的行动渐成趋势。

法轮功拟在加、英、澳起诉江泽民

8月1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宣布拟寻求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行为正式起诉,起诉行动的细节和具体步骤将在稍后适当时机公布。法轮功学员张照进介绍说:加拿大目前有数十位当地居民的法轮功亲属在国内遭受迫害。

8月9日,英国法轮功学员宣布准备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进行起诉。伦敦居民朱宝生之妹朱宝莲因拒绝放弃信仰,仍被关在北京女子监狱。伦敦城市大学博士后谢为国的未婚妻朱永洁因炼法轮功,没有任何拘留证明的情况下,被关押在北京大兴女子劳教所至今。英国法轮功称,起诉案启动后,会有更多迫害案例公布出来。

而早一天的8月8日,“澳洲民众支持法轮功信仰权利协会”受澳大利亚公民、法轮功学员章翠英之托,也准备著手起诉江泽民。澳洲乃斯特律师楼著名人权律师杰弗里-罗宾逊已经同意为该诉讼案提供帮助。章翠英曾因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坐牢八个月。

法轮功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江泽民的初次尝试始于去年。2002年10月,江泽民访问美国期间,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以“群体灭绝罪”将其告上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2003年4月,代表法轮功方面的原告律师泰瑞-玛什已美国法院递交了江泽民及610办公室的罪证材料及起诉的法律程序证据。该案目前在进展中。




2002年10月22日江泽民访问美国芝加哥时被起诉。图为当日
法轮功学员举著被江泽民镇压导致死亡的学员肖像进行抗议。(法新社)

同年10月,另一份法律诉讼书被递交给联合国反对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刑事法庭,控告江泽民。同时列名为被告的还有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及政治局秘书罗干。该起诉书指控他们对发起和推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该项起诉期望国际刑事法庭对上述三名被告进行一次全面国际刑事调查。起诉人分别来自加拿大、美国、法国、澳洲、爱尔兰和香港。

今年3月18日,总部设在瑞士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穷追未受惩罚者”和瑞士法轮功协会在日内瓦宣布,将在瑞士起诉江泽民。控告江泽民的三个主要理由是酷刑、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代表法轮功方面的律师格朗当时提到,“目前在世界多个国家都在准备按照当地法律起诉江泽民,一旦江踏上这些国家的土地,就将被告上法庭。全世界范围,不仅仅在欧洲,还包括亚洲、北美、南美、非洲等,将形成天罗地网。”




2003年3月联合国人权会议期间,“穷追未受惩罚者组织”
主席、瑞士律师菲理浦.格朗表示将在瑞士起诉江泽民。

几年前,智利前军事独裁者匹诺切特因主政时期白色恐怖和血腥镇压,目前国际刑事法庭已经在审理;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因灭绝种族罪也被押上法庭。这些都是江的前车之鉴。

中共高官多人遭起诉

根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的资料显示:除江泽民以外,另有7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被告上海外法庭。其中湖北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等已经被法庭判定罪名成立。

赵志飞,湖北省公安厅厅长,第一个被起诉的中国官员:
在美国被控「酷刑罪」:赵志飞是2001年7月17日在纽约曼哈顿酒店接到状子。案子是在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投诉的。赵志飞被控以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及其它粗暴违犯国际人权法案的罪行迫害湖北省的法轮功学员。2001年12月21日纽约的美国联邦法院法官,判定赵志飞虐杀法轮功学员,侵犯美国联邦法律中的「受虐被害人保护法」,罪名成立。

刘淇,北京市市长;及
夏得仁,辽宁省副省长:
在美国被控「酷刑」、「反人类」等多项罪行:2002年2月7日,正在盐湖城参加第十九届冬季奥运的北京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主席刘淇在美联邦地方法院被正式起诉,诉状指称北京警察在刘淇的允许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有系统的迫害。共有六名在北京曾被严重殴打及遭受酷刑的法轮功学员控诉刘淇。刘淇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及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另一被告是辽宁省副省长夏得仁。今年6月在美国旧金山二人被认定有罪,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

周永康,四川省委书记,在美国被控「反人类罪」:2002年8月27日,正在美国访问的四川省省委书记周永康,收到伊利诺州的起诉书,指控他在镇压中国法轮功追随者过程中违反了《酷刑受害者保护条例》和《外国民事侵权赔偿条例》。

曾庆红,中央组织部部长;及
罗干,政治局秘书:
在联合国被控「灭绝种类罪」、「酷刑」、「剥夺信仰自由等罪」:2002年10月,一份法律诉讼书被递交给联合国反对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刑事法庭,控告江泽民。同时列名为被告的还有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及政治局秘书罗干。该起诉书指控他们对发起和推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该项起诉期望国际刑事法庭对上述三名被告进行一次全面国际刑事调查。起诉人分别来自加拿大、美国、法国、澳洲、爱尔兰和香港。

李岚清,中国副总理:
在法国被控「酷刑罪」:2002年12月4日,基于联合国和法国有关法律,法轮功通过法国法院对“610办公室”头子、中国副总理李岚清诉以酷刑罪。李岚清是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学员的组织者。他是在率「中国申办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代表团往巴黎时被起诉。

联合国接受迫害责任人名单

2003年3月,在与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秘密监察机构程序部门的会谈中,一个中国迫害监察组织——「法网恢恢」,递交了两份关于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报告,共四千多页。第一份报告上有一万一千多名610官员、警察及其他涉及迫害法轮功者的姓名和罪行细节。第二份报告是一个约有两万名受迫害者的名单和事件列表。

另据「法网恢恢」,该组织现在记录在案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有上万名。一旦时机成熟,将会对他们一一进行法律起诉。这些人在出国访问、旅游以及探亲时随时面临被起诉的可能。

民间组织系统追查

也有民间组织,如「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在从事追查迫害法轮功的证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称,他们会“邀请和协调全球社会正义力量,在国际范围内广泛、深入、系统地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个人、机构和组织,包括江泽民及其领导下的直接迫害法轮功的各级610系统;包括国安部、公安部、法院、劳教所、涉嫌的精神病医院;包括对法轮功进行诬陷、造谣和栽赃的新闻媒体及喉舌;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对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属进行精神、肉体和经济迫害的人员。”“在事实的基础上,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伸张正义,警世醒人。”他们呼吁中国人民、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社会团体和正义人士,提供证据、线索、及人力和物力支持,参与或协助其追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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