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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江,得警惕了,周永康剛坐穩公安部長就和您唱對臺戲!(圖)
這廣告還擺着?不是成心讓您犯病嘛! 老江,周永康真是您的內侄嗎?我持懷疑態度。他在四川時整天喊要貫徹執行三個代表,可是您剛把公安部長的位子給了他,他怎麼就變了臉? 新華網1月23日以《公安部「五條禁令」 》爲題報導,周在23日北京召開的加強全國公安機關內部管理電視電話會議強調:「希望全國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好象提拔他的是胡總書記而不是您! 您知道不?周永康最近出臺了一個「公安部「五條禁令」」,新華網上說要從今年2月1日起開始施行。 這「五條禁令」是: 一、嚴禁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二、嚴禁攜帶槍支飲酒,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三、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四、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五、嚴禁參與賭博,違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民警違反上述禁令的,對所在單位直接領導、主要領導予以紀律處分。民警違反規定使用槍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槍犯罪的,對所在單位直接領導、主要領導予以撤職;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上一級單位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應引咎辭職或者予以撤職。 對違反上述禁令的行爲,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一經發現,從嚴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本禁令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禁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爲準。(完) 看了這個規定我有點兒爲您提着心,報導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上一級單位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應引咎辭職或者予以撤職。」「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違法違紀問題。 」您是國家主席,要追究起責任刨起根兒來,那應引咎辭職、撤職的「主要領導」、「源頭」不是您嗎?在其他國家都是這麼算的,而且下了臺也還要清算! 另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公安部負責人說:「特別是在當前全黨全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的情況下,個別地方公安機關接連發生上述重大惡性案件」,這句話讓我出了一身冷汗,您的「十六大講話」在全國的宣講程度都到了水深火熱的地步了,怎麼在「深入學習貫徹」下,卻「接連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呢?這豈不是說不學您的十六大講話還好,越學犯罪越多越厲害嗎? 俺們都知道警察是維持社會治安的,60年代那會兒有一個喜劇片叫《今天我休息》,說的是一個民警利用休息日爲民衆做好事的故事。 看了新華網的報導《公安部「五條禁令」 》,俺真糊塗了,俺不知道在您的領導下,到底是用警察打擊惡人、維持社會治安,還是呼籲老百姓打擊惡警、維持社會治安? 新華社報導說:特別是對那些平時違犯這五條規定的民警,「要逐一落實責任,實行重點幫教,確保不發生問題。」 這些穿警服的人都到了需要重點幫教、擾亂社會治安這份兒了?您不是驕傲地說:現在已經是中國的最好人權時期了嗎?那麼俺理解,最好時期的民警必須要達到被重點幫教的水準!是不? 新華社報導說:「其次,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儘可能地擴大「五條禁令」的社會知情面,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衆對「五條禁令」的遵守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將其納入110報警服務檯接受羣衆監督投訴範圍,迅速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輿論監督和羣衆監督氛圍。對於羣衆舉報經查屬實的,要給舉報人以獎勵,堅決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此外,我們要組織公安系統內部的紀檢、監察、督察、政工等部門,通過現場督察、專項檢查、明察暗訪、羣衆評議等形式,加強對「五條禁令」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俺真是沒見過大世面,俺土得掉渣兒掉到看了「納入110報警服務」、「給舉報人以獎勵,堅決保護舉報人」和「明察暗訪」的舉措以爲是針對殺人、搶劫犯呢,剛想歡呼,仔細一看,原來談的是遇到人民警察擾亂社會治安,自己制止不了時,要行使公民權!打110報警! 您在十六大上光發言提要就唸了一個半鐘頭,咋沒把這麼關鍵的不能下臺的偉大功績好好擺一擺呢!呵呵,誰人比得了? 新華社這篇報導中,讓俺看就是暗藏殺機,首先,既然有了三個代表,十六大講話,爲什麼要出爐公安部的「五條禁令」?尤其是周永康話裏有話地說:「對公安部的「五條禁令」,落實要過硬。」這是什麼意思?難道三個代表沒有威力?只有「五條禁令」才能化解危機? 周永康表面說落實「五條禁令」要過硬,俺琢磨,他言外之意是說三個代表、十六大講話都是豆腐渣!據爭鳴雜誌1月刊報導,粗粗算來,去年和今年的二年間,您出版了七個講話的單行本和二部《文選》,用了七種文字。稿費和版權費收入達四百八十萬零五千元。可見不管是不是豆腐渣,您的口袋倒是相當相當充實了。 老江,要警惕啊,俺看周永康這小子野心太大,他剛一上臺就整出個「五條禁令」,讓大家都去學習他的那個講話,而且還要達到「過硬」的程度,要是大家都去學他的,那您的「三個代表」還能有市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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