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11月29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原阜陽市市長肖作新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周繼美受賄、貪污、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肖作新、周繼美夫婦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擔任此案審判長的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鄒吉昌宣讀了長達37頁的判決書,整個宣判過程持續了兩個多小時。中央、省、市等多家新聞媒體及數百名羣衆參加了旁聽。 法院審理查明,肖作新在擔任阜陽地委、阜陽市委、市政府領導職務期間,夥同妻子周繼美,利用職權,在爲他人調動工作、提拔使用、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共同收受賄賂合計人民幣1163751元,港幣50000元,金手鐲一隻;肖作新單獨收受賄賂人民幣14879.5元,美元2000元;周繼美單獨收受賄賂人民幣4133.1元。周繼美在擔任阜陽市社保局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負責單位辦公綜合樓、宿舍樓的建設過程中,使用欺騙手段,化公爲私,非法佔有售樓款人民幣4312288.04元。周繼美弄虛作假,以牟利爲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獲利人民幣1039950元。肖作新、周繼美以權謀私,大肆斂財,家庭財產合計價值人民幣19633500元,美元16243元,港幣133880元,扣除犯罪所得、違法所得、合法收入節餘,尚有人民幣12232638.36元,美元14243元,港幣83880元不能說明其來源。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作出如下判決: 肖作新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周繼美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3995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肖作新、周繼美受賄所得人民幣1182763.6元、美元2000元、港幣50000元;周繼美貪污所得人民幣4312288.04元;周繼美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所得人民幣1039950元;肖作新、周繼美鉅額財產中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差額部分人民幣12232638.36元、美元14243元、港幣83880元;肖作新、周繼美違法所得人民幣778862元予以追繳。(木子網)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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