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堪稱世紀大私梟的夏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逃亡一年多後,終於在加拿大落網。由於他是因觸犯移民法被捕,相信會被遣返香港或中國大陸。星島日報稱,加拿大以「觸犯移民法」將賴昌星拘捕,此舉頗耐人尋味。 報導指出,在香港經商的賴昌星,掌握大量高官涉及遠華案的資料,日後如受審訊,勢將爆出更多醜聞內幕。 加拿大以「觸犯移民法」將賴昌星拘捕,此舉頗耐人尋味。加拿大已廢除死刑,按照慣例,如果其他國家要從加拿大引渡疑犯,事先必須保證不將犯人判處死刑。加拿大與中國雖然未簽署引渡協議,但如果中國一定要尋求引渡,勢必要事先承諾不判死賴昌星。然而,如果加拿大將賴昌星視作一般偷渡客,將他遣返,中國警方就可以待他返回國境將他拘捕,並可以名正言順依中國刑法將他處以死刑。 此外,雖然賴昌星擁有香港身分證,但由於賴昌星所犯爲一般刑事罪,更重要的是他在內地犯法。因此,中國警方亦可沿用「大富豪」張子強案例,以賴昌星主要犯罪事實發生在內地爲由,將他押回內地受審,避開加拿大可能將他移交香港的麻煩。而且,中國警方已向國際刑警發出國際通緝令,只要賴昌星一踏上香港,香港警方就有責任將賴昌星拘捕,轉交中國警方。 報導說,去年八月遠華案東窗事發後,賴昌星因得到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等人告密,匆匆逃亡海外。中國政府通過國際刑警發出了通緝令。隨後多次傳出他在東南亞、美國等地露面的消息。今年二月,外電傳出他在緬甸被捕,但最後證明是「流料」。 當時就有人指出,賴昌星在黑白兩道混了這麼多年,狡兔三窟,早就準備好了退路,甚至已整容變貌,既然他能夠在重重包圍中逃脫,要將他抓回來就不是那麼容易。 最傳奇的是在遠華案一審期間,網上流傳賴昌星在加拿大日日打電話到中國駐加大使館,威脅說如果將他兩個兄弟判死,他將作出報復行動。據透露,賴昌星掌握大量高官涉及遠華案的第一手證據,如果賴昌星作出反擊,將爆出更大的政治醜聞。不過,在日前一審判決後,中國政府矢言不論賴昌星逃到天涯海角,都要將他緝捕歸案。話音剛落,賴昌星已被加拿大拘捕,可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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