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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他们!珠江三角洲外来工生存处境扫描
侵权现象触目惊心 据广东省有关部门估计,珠江三角洲城镇的外来打工者有1000万人之多。这些外来工从事当地生产一线最脏、最累、最苦的工作。1998年,广东国民经济总量占全国1/10,税收占1/7,出口创汇占40%。广东的经济发展有今天,外来打工者功不可没。 然而,广东的外来打工者,处境却不容乐观。据广东省总工会不完全统计,自1995年以来,全省共受理职工电话、信件投诉74万多件,处理和平息工人上访、罢工事件11500多宗,涉及人数达一二百万人。工人权益被侵害的范围之大,人数之多,可见一斑。有关劳动部门曾有规定:外资企业工人的工资应高出国有、集体企业工人工资的120%。但实际上,许多在外企的打工者工资低于国有、集体工人的工资,不少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保障线,有的每月工资只有100多元。工资低还被拖欠。据计,工会及劳动部门受理的劳资纠纷案件有80%-90%都是拖欠工资的。1998年与1997年相比,珠海市此类案件增长一倍,广州市增长131%。拖欠时间短者两三个月,长者半年、一年。在欠薪严重的中山市,有的外资和个体私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长达两年。深圳、珠海、东莞、佛山等市的外企私企欠薪额均达两三千万元,中山市劳动监察部门近年来为工人追回欠薪达1.19亿元,广州市劳监大队仅1998年就追回欠薪9700多万元。至于打工者没有向工会、劳监部门申诉或申诉后并未追回的欠薪,估计有10亿元。一些老板长期欠薪后逃逸,使打工仔、打工妹陷入生活困境。今年2月6日,广州市越秀区多彩酒楼老板欠薪后携款外逃,17名身无分文饿了两天的打工仔无处安身,流落广州火车站。 违反《劳动法》,超时劳动、加班加点现象也十分惊人。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制衣、皮革、玩具、电子企业,老板强调赶交货期而无休止地要求工人加班加点,有的甚至三四个月不安排一天休息,每天强迫加班4-5小时。《劳动法》规定工人每月加班延时不得超过36小时,而不少企业人均月加班在60、80、100小时,个别企业人均月加班140-150小时,极少数企业甚至高达180小时,致使一些体质虚弱的员工昏倒在岗位上。去年11月,在深圳某手袋厂打工的江西青年徐景水由于连续加班,劳累过度,吐血不治身亡。去年12月22日,中山市三乡镇外资企业慈航玩具厂21岁的河南打工妹黄铭因日夜加班,生病不准请假,病倒后又被厂方赶出宿舍,致使在返乡途中死亡。 一些老板视工人生命如儿戏,无视劳动保护,工人劳动环境相当恶劣。佛山一家化学品生产厂的女工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双手变成畸型。东莞市清溪镇一家台商电脑机箱厂由于设备陈旧又无保护措施,工伤事故严重,许多工人的手指被机器切掉。有关文件规定:集体住宿的工人每人住宿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而有些工人宿舍10平方米的房间住着20多个人。有的老板在市场专门买价低发霉的米给工人吃,有的工人长期以菜叶下饭,三月不知肉味。 权益受侵难讨公道 此外,劳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也使打工者在权益受到侵犯后,很难及时讨回公道。据调查,偌大的深圳市仅有劳动监察人员60人,广州市36人,拥有约150万打工者的东莞市只有16人。人力如此不足,别说监督检查,就连突发事件都难以应付。 有关专家指出,打工者权益被侵犯,导致劳资关系紧张,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不利。近年来,因劳资纠纷、矛盾激化引发的凶杀报复案时常发生。协调劳资关系,切实维护打工者权益实乃当务之急。 我愿意和所有关心中国工人的朋友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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