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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母女起诉市府公安 数十公民声援(图)
 
2020年7月8日发表
 
晏祥菊起诉公安局、市政府案在渝北区法院开庭,由女儿何艳全权代理,近30公民前往旁听声援。

【人民报消息】重庆渝北区晏祥菊起诉渝北区公安分局、市政府信息公开复议一案,日前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由女儿何艳全权代理,重庆、上海近三十名维权公民参加旁听声援。 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11月5日,晏祥菊被绑架、殴打致胸部骨折,再遭非法拘禁10天。报警后,渝北区分局至今长达8年仍没有对该报案依法办理。 2018年,晏祥菊曾向渝北区分局申请公开案发时110出警的警察姓名、职务、警号的信息。 今年,晏祥菊再次申请信息公开,这次要求公开当天「拨打重庆市110后,承办人员的姓名、职务、警号的信息」,想借此了解案件处理进展情况。 渝北分局却以申请公开相同的政府讯息,即2018年已经申请公开为由不予重复处理而未公开。于是她便向市政府申请复议,结果维持原议。 晏祥菊之女何艳表示,2018年渝北分局对应公开涉及处置该报案的7名警察的相应讯息,而并不是公开承办人相应信息。渝北分局混淆承办人和处警警察的概念,称申请公开的是相同政府信息。 何艳说,所谓「处警」就是接触到警情,到现场出警处理警情的警察。承办人员是负责案件办理的警察,只有一、二个人。复议机关未予以纠正渝北分局的违法行为,最后晏祥菊只好通过诉讼,把渝北分局和市政府一并起诉。但是诉到法院,也同样是遭遇不公平、不公正的审判。 案件于6月29日,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晏祥菊因身体状况不好而未出庭,由女儿何艳全权代理。重庆、上海近30名维权公民自发前往参加旁听声援。 庭审当天,两名被告负责人未依法出庭应诉,且没有合法的不能出庭的理由而申请延期开庭审理,但案件审判长朱依德仍坚持继续开庭审理。 何艳说,依照行政诉讼法的审判指导书上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有正当事由说明情况就可以不用出庭,但因工作忙或是要参加公务活动是不属于正当事由的。 何艳要求书记员把这个理由记录进去,法官不让记,他也知道这不是正当事由。显然,审判长维护被告的行为一直贯穿着整个审判过程。 据悉,何艳为了替母亲维权,开始学习法律,并运用到实际中。但她发现,在这种人治并非法治的环境下,任何一条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路都是举步维艰。「因为你要去上访,会被绑架、殴打、非法拘禁等;要用法律来解决,司法又是绝对不依法审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公民都在指责公安机关。有公民说,现在走路都犯法了,他们(公安机关)该做的不做,该立案调查的不调查,一天到晚还来维稳访民啊! 何艳很感叹,通过这样一个再小不过的信息公开案子来看行政司法环境,法治真是无从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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