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單位做事的人如果心存善念,以善化社會、造福人民為本,比其他職業的人更容易行善積德。(公有領域) |
【人民報消息】古人說「身在公門好修行」,亦即在政府單位做事的人如果心存善念,以善化社會、造福人民為本,比其他職業的人更容易行善積德。
同時,掌握權力者需要面對各種難題和誘惑,如能堅持磨礪品德、保持善念,也會因言傳身教,無心插柳柳成蔭,成為社會大眾行善積德的表率。
明法論法 不以權代法
《後漢書》記載,東漢郭躬,繼承父業,學習並講授法律,後來在朝廷擔任官職。
明帝永平年間,奉車都尉竇固征伐匈奴,騎都尉秦彭擔任副將。秦彭在自己的駐地以軍法處決罪犯,竇固便彈劾秦彭獨斷專行,奏請朝廷誅殺秦彭。
明帝讓朝中公卿廷議,參與廷議的人一致同意竇固的奏請,只有郭躬持反對意見說:「按照法律,秦彭有執行處決的權力。」
明帝問:「大軍出征,統一由督帥指揮,秦彭沒有處斬的權力,怎麼能專斷殺人呢?」
郭躬答說:「統一由督帥指揮是指軍事層面,而且秦彭駐地與督帥不在同一個地方,軍法規定,按照實際情況的需要,副將可以靈活處置,不必每件事情都請示主帥。因此,不應該治秦彭的罪。」
最後明帝採納郭躬的意見。郭躬明法論法,避免了有權力的人以權代法,保住秦彭的性命。
天道正直 不以猜疑定罪
《後漢書》還記載另一件郭躬循法救人的故事。當時發生一件命案,有兩兄弟共同殺人,但誰是主犯,一時間難以斷定。明帝認為,兄長沒有教導好弟弟,應該負主要責任,因此批准嚴懲哥哥,免去弟弟的死罪。
之後,中常侍孫章宣讀詔書時,說成兩人均判處死刑。尚書知道後以「假造皇帝詔命」彈劾孫章,奏請處死。孫章主張自己是一時失誤,並非故意。明帝召見郭躬徵詢意見。
郭躬說:「孫章應該只處以罰金。」
明帝問:「孫章假造皇命,為什麼僅處以罰金?」
郭躬答說:「法令上有故意和失誤的區別,孫章傳達詔命有誤,只是失誤,失誤犯罪處罰較輕。」
明帝說:「孫章與犯人是同縣人,我懷疑他故意這樣做,不可饒恕。」
郭躬答說:「天道正直,君子不應該在沒有證據下,懷疑他人欺騙,君王應該遵循天道,不能用猜疑定罪。」明帝同意了郭躬的看法。△(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