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婦被醫院切除5個健康器官身亡 器官去向不明(多圖)
2024年3月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近日大陸深圳患者家屬在網上爆料,自己的母親在無明顯的惡性腫瘤證據的情況下,被醫院切除5個健康器官後離世,被割器官去向不明。陸媒相關報導被刪。
2月28日,曾追蹤「鐵鏈女」事件的微博大V鄧飛發布了一名深圳網民的來信。信中控訴,自己身體健康的母親2018年到香港大學在深圳的附屬醫院做體檢,被醫院以「膽總管擴張」為由收治住院。膽總管正常值是6-8mm,而當時母親的體檢結果是8mm,在正常範圍內。
收治住院後,醫院給母親做了各種各樣的檢查,包括在胰腺切開小口做ERCP檢查,都沒有發現任何腫瘤細胞。但是,醫院就是不讓母親出院,然後又在胰腺切口沒有癒合的情況下做PET-CT檢查,將胰腺切口造成的一小團高代謝竈(俗稱偽影)故意診斷為「胰腺癌」。
醫生欺騙不懂醫學知識的家屬在「胰腺癌」手術知情書上簽字,隨後進行手術,用了長達十個多小時的時間,把母親的胰腺、膽囊、脾、十二指腸、部分胃5個健康器官切割摘除,「我可憐的母親肚子都空了!」
因為太多消化器官缺失,母親的身體無法正常代謝,再加上手術帶來的多個並發症,母親在術後不久去世。
信中控訴,母親就這樣僅僅因為一次體檢就搭上了性命。
信中特別强調,手術後,醫院未按規定將切除的器官向家屬展示,家屬不知道這些健康器官的真正去向。該說法疑似在暗示這次手術「背後有黑幕」。
| | 深圳患者家屬爆料。(微博截圖) |
29日,官媒《新京報》報導了此事。但報導在該報網站剛剛發出十個小時,就已消失不見。
報導中說,2018年,一名女病人在無明顯的惡性腫瘤組織學證據的情況下,被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實施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術,術後兩個多月病人離世。
其女兒在2019年8月向深圳法院提告。深圳市中級法院在去年11月二審判決,港大深圳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賠償病人家屬62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2月29日,Google還能搜索到《新京報》報導,但點開《新京報》官網鏈接顯示「没有找到您要访问的页面」。(網頁截圖) |
2月29日,Google還能搜索到《新京報》報導,但點開《新京報》官網鏈接顯示「没有找到您要访问的页面」。(網頁截圖)
報導引述判決書指出,77歲的張玉華在港大深圳醫院體檢時發現膽囊結石入院,後被醫院診斷為「胰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進行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術。術後兩個多月,張玉華因肝功能嚴重衰竭、肝腎綜合症,經搶救無效死亡。
女兒郇傑表示,母親去世後,她去打印病歷時才得知,不論是術前檢查或手術中的病理檢測結果,都沒有發現母親的胰腺有腫塊或病灶,於是向深圳市福田區法院提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訴訟。
家屬提供的司法鑒定意見中指出,張玉華高齡,有高血壓病史,在無明顯的惡性腫瘤組織學證據下行「全胰切除術」,手術創傷巨大且對張玉華的全身營養代謝及水電平衡產生嚴重影響,港大深圳醫院的過錯與張玉華的不良治療後果存在主要因果關係,責任參與度為61%至90%。
不過,港大深圳醫院提出異議,認為張玉華的死亡原因為「不明原因肝衰竭」,但「全胰切除手術」主要併發症並非肝衰竭,故其死亡與手術「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法院一審判決港大深圳醫院承擔80%的賠償責任,賠償金額47萬餘元。雙方均不服判決,上訴至深圳市中級法院,二審法院採納了司法鑒定意見,於2023年11月判決港大深圳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賠償患者家屬62萬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