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梁恭辰的《劝戒录》。(图)
【人民报消息】人世间的冤案从古到今都并不少见,世人上当受欺骗之事也并不罕见,这也让那些行恶之人心存侥幸,以为可以逃脱上天的惩罚,但神目如电,上天是可以欺骗的吗?上天或早或迟,一定会通过某种方式昭雪冤情,惩治恶人。 清朝梁恭辰所著的《劝戒录》中记录了一个鬼魂现身为自己洗冤的故事。乾隆末年,年方十八岁的山东陶某,没有父母兄弟,便跟著亲戚学习幕僚之事。亲戚死后,陶某流落到淮安,在某县衙充任刑房吏。陶某于是租房在此安家,还买了一名年幼的婢女,帮忙烧火做饭,两人情如父女。 过了几年,陶某有了些积蓄,就娶了妻子。当时婢女已经及笄,妻子打算将她卖掉,陶某心中不忍,就为其准备嫁妆,将她嫁给了衙门中的一名杂役,还时常接济他们。陶某担心妻子会心存嫉妒,对此也不与妻子多言。 一年多后,县衙前住著一个算命先生,推测富贵生死多有灵验,陶某趁公务之余,也去算了个命。算命先生说他立冬日那天必死,陶某为此每天担心害怕,难以释怀。妻子百般安慰他,却依旧无法让他排解。 到了秋末,陶某虽然没病没灾,但想到冬至日马上到来,更加忧愁。妻子便对他说:「如果你担心遭受无妄之灾,何不去县衙告假每日闭门不出,且邀请平日的故交好友作伴呢?」 陶某听从了妻子的建议,告假后,每天招朋友前来欢饮畅谈,从早到晚。到了立冬这天,白天一切正常。但过了一更天,客人们都有些喝醉了,陶某也因连日酬酢,极为困倦。因此,陶某留下客人自饮,自己则进入内室休息一会儿。 过了一会儿,客人们突然听见内室传出很大的声向,惊诧下纷纷跑过去查看,但见陶某头部和面部都受了伤,血流满衣,之后更是披散著头发夺门而出。众人一同在后边追赶,但陶某跑得飞快,跑到河边竟投河而死。众人打捞了数日,也没找到尸首。加上之前算命先生所言,众人都认为陶某是身负了前世的孽债。 陶某的妻子失去了依靠,便改嫁给了某甲。那些平日与陶某交好的人,也都没有怀疑和过问。 那个嫁给杂役的婢女,一天晚上独自在家,突然听闻鬼哭的声音,并看见陶某现形对她说:「我是被人谋害而死的,冤情还未得以伸张,你要为我报仇啊!」婢女吓得大哭,鬼影便消失了。待丈夫回来后,婢女将所见告之,但他并不相信。 几日后,杂役又在路上看到了陶某泣血上前,责怪他们夫妇辜负了往日的恩情,不为他报仇。杂役这才相信妻子所言是真。于是就将他们夫妇所见禀告给了县令。 当时的县令是某进士,年少有治才,特别在意民间的隐情。他接报后,就派人去勘察陶某生前居住的旧屋,发现墙角有没有清理干净的血迹。又将屋子四周里里外外检查了一番,发现屋后一块空地土质松软,便命人挖掘,竟然发现了陶某的尸体。 县令于是下令将陶某的妻子拘捕审问,才知道她改嫁的某甲擅长潜水,他们年轻时就私通,在其出嫁后两人还是秘密往来。为了达到长相厮守的目的,妻子便提前嘱咐算命先生吓唬陶某,然后再设计除去。 陶某与朋友畅饮每至二更,便会精疲力尽,无法支撑,一定会就寝。妻子就让某甲提前藏在家中,在陶某熟睡后将其杀死,再自己穿上陶某的血衣,披发蒙面夺户投水。陶某的妻子之所以劝说陶某请朋友来家饮酒作伴,就是想让他们当目击证人。让陶某卖掉婢女,也是怕她妨碍自己与某甲的私会。 在陶某的妻子吐露实情后,县令又下令拘押了某甲,其供词并无两样,两人依法被判处死刑。 凡是谋杀亲夫的案件,即使诡计多端,也没有见过计划如此周密的。而冤鬼为自己鸣冤,应该是得到了上天的允许,否则这样的案情如何能被堪破呢?人可欺,但天能被欺骗吗? △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