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重判的中國法律學者、新公民運動代表人物許志永不滿在監獄遭受不人道對待,本月初開始絕食抗議,至今已超過三週,健康狀況備受外界關注。
據瞭解,目前在山東監獄服刑的許志永今年以來被其他囚犯嚴密監控,日常生活受到各種限制,同案囚禁在湖北監獄的維權律師丁家喜也被剝奪囚犯應有的權利。
據美國之音報導,法律學者許志永絕食的消息由「1226廈門聚會案關注組」率先披露。「關注組」10月24日發聲明,透露許志永針對在監獄被施加精神虐待,從10月4日開始絕食抗議。許志永的體重在短期內急降10多公斤,健康狀況迅速惡化,外界無法得知他是否獲得足夠的醫療照顧,狀況非常危急
身在美國,以往曾經和許志永共事的維權律師滕彪接受美國之音專訪。據他瞭解,約在四個月前,山東魯南監獄把許志永從原來的12人囚室調到四人囚室,與許志永同室的其他三人是獄方派出的「包夾」犯人。
滕彪說:「和許志永在監獄裡住在一起的三個人,他們的任務就是對他進行嚴格的監控和貼身的跟蹤。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得到那些看管的人的批准,連到衛生間也都要得到批准。被強迫勞動時不能跟其他被監禁的人說話,導致他沒有最基本的空間,最基本的隱私,最基本的行動自由。這對許志永的身體、精神、健康都是特別特別大的摧殘。」
許志永獄中身份淪為「代號」
滕彪說,雖然當局依照規定,在形式上保證了許志永每月一次與家人會面的權利,可是每次都受到當局阻撓、騷擾。
滕彪說:「有些話題不能談。整個通話過程會被監控、打斷。而且他的家人在去探視他的過程當中,包括回到他老家之後,會受到當局的威脅、警告,不讓他家人對外透露消息。這些是針對許志永的特殊的虐待。許志永也有收到信和向外寫信,但是大部分情況下通信權利被剝奪。他已有好幾個月寫的信完全發不出來。他親人和外面的朋友寫的信,他也收不到。監獄也不允許他買書,只允許他看一些跟中國傳統文化有關的一些書。這對許志永來說也是痛苦的事情。」
滕彪引述消息人士的話說,許志永在獄中的身份已淪為一個代號。
滕彪說:「他在裡面原來還能用自己的名字,後來就變成了『003號犯人』。我的理解是,當局不想讓任何其他的人知道許志永關在那裡,也不想讓有機會跟他接觸的人知道許志永真實的名字,一旦知道真實的名字就有機會知道許志永做了什麼事情,因為什麼被關到監獄裡。」
「廈門聚會案關注組」在聲明中強調,許志勇絕食並非不珍愛生命,而是為了不再受到人格羞辱,奪回被侵犯權利作出的無奈選擇。
滕彪說:「這當然不是他不珍惜生命。許志永有非常強烈的理想主義。他當然希望好好的活在自由的世界、自由的國度,但是他因為爭取自由,爭取人權跟民主,被當局一次又一次判刑關押,在監獄裡尊嚴和基本自由受到剝奪。他就用這種方法表示抗議。這是他爭取自己權利的一種方法。他用這個方法表示最強烈的抗議。」
分析:許志永遭遇與勸退習近平有關
瑞典時評人、獨立中文筆會「獄中作家和自由寫作委員會」協調人張裕對美國之音表示,許志永被重判和在監獄中的處境,除了與他堅持推動中國的民主、法治有關;最大的可能是他於2020年初,寫下勸諭習近平不要戀棧權力的《勸退書》。他認為,目前許志永的處境比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生前的遭遇還要惡劣。
張裕呼籲國際社會向中共當局施壓,確保許志永在獄中的待遇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他說:「希望各國政府都關注此事,至少保障他的生命安全、健康,被關押期間的基本權利,比方說,通信權、親友探視權要有一定保證。至少讓人家瞭解他的情況。」
51歲的許志永曾致力廢除不合時宜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並創辦公益民間組織「陽光憲政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後更名為「公盟」,成為中國法律界知名人物。
許志永長期關注訪民群體和眾多人權個案。2012年,他主持推動以公民聚餐、高官公開財產和教育平權為主要內容的「新公民運動」,其後被判監四年。
2019年12月,許志永、維權律師丁家喜與維權人士、律師在廈門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同月當局開始抓捕參與和涉及這次私人聚會的人士,先後20多人被失蹤、被傳喚或被拘留,並被指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
去年4月,許志永、丁家喜被判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被判14年、12年徒刑,兩人分別在山東和湖北的監獄服刑。
身在美國的丁家喜妻子羅勝春對美國之音表示,許志永的家人在當局的壓力下,沒有向她透露更多消息。
羅勝春說:「他們家人的情況我不方便對外界透露,因為他們每天在國內受到騷擾、監控、威脅。他的家人不能發聲,是因為現在中共(當局)的打壓已到了無法控制的地步。這表明中國現在的人權狀況每況愈下,所以國際社會現在真的是要想出有創造性的辦法來對付這個毫不講人性和法律的政權。」
丁家喜放棄家屬探視權
羅勝春透露,除了許志永,丈夫丁家喜在湖北江北監獄也同樣受到獄方不人道對待。處於為家人考慮,丁家喜甚至主動放棄了家屬的探視權。
羅勝春說:「家喜自己選擇不用家屬去探望,因為他們去過一次,卻沒有探望上。媽媽很辛苦。哥哥還受到騷擾和恐嚇。丁家喜有部分的通信權。在我反覆要求和敦促之下,他可以給我寫信寄到他姐姐家裡。我也可以讓他姐姐代替我給他寄信,但是除此之外,所有朋友給他的信他都收不到。丁家喜最大的被剝奪權利的行為就是不讓他通電話,不讓跟老家他媽媽們打電話,也不能跟我打電話。」
羅勝春相信,許志永和丁家喜在監獄服刑期間的看管安排,並非由地方當局決定,實際上是由上級政府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