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
 

社媒發帖觸雷 王愛忠被判囚3年(圖)




王愛忠案宣判,其妻王賀楠被攔截在法庭外,不允許出庭。

【人民報消息】5月18日,廣東民主人士、中國南方街頭運動主要推行者王愛忠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宣判。法院以王愛忠長期轉載境外媒體報導並發表不實言論爲由,裁定他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其妻王賀楠被攔截在法庭外,不允許出庭。

原籍浙江的王愛忠上世紀90年代到廣州求學,畢業後留在當地發展。他是南方街頭運動發起人之一,被捕前經常活躍於推特等社交平臺,並接受外媒採訪。2021年5月28日,他因網絡言論被以尋釁滋事罪抄家、抓捕,羈押在廣州天河區看守所。

王愛忠失去自由近2年,當局一直對他「不審、不放、不開庭」。律師去看守所接見時得知,妻子王賀楠和女兒郵寄給他的照片和信都未收到。

今年5月18日上午9時半,王愛忠案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當局加派警力戒備。他的家人不被允許出庭聽審。當天下午,王賀楠在推特上發出消息:「王愛忠庭審,當庭宣判:3年。」

旅美經濟學者秦偉平在消息下方留言說:無妄之災,希望快出來與家人團聚。

北京維權人士李蔚留言道:還有一年零十天。

王賀楠在推特上給王愛忠寫了短信:很抱歉,我做了很多努力,還是沒有辦法參加你的庭審。但是你要知道你並不孤單,我會在法庭外一直陪伴着你,爲你祝福和祈禱。

開庭前一天,王賀楠也留言說,自己被官方的人告知庭審當天會有專車送她去法院,全程會有專人看着她。當她再次提出要參加庭審時,對方以法院規定證人不能參加爲由拒絕。王賀楠質問:我都不知道我什麼時候莫名其妙地成了證人,難道就像他們說的給我做過筆錄嗎?

湖南異議人士朱承志在下方留言表示,自己申請去參加庭審,但被當局軟禁,無法到庭聽審。

其實,早在開庭前3天,廣州天河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時,前去聲援的民衆就遭到警方的威脅。

廣州陳先生告訴記者,自己被警察恐嚇,說去的話就要把他帶走。

從外地趕來的趙先生在住處被廣州國保警察攔截,被迫離開廣州。

朱承志發推文稱,在天河法院附近酒店被警察用警繩捆綁後帶上警車,強制拉到派出所做了8個小時筆錄。△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3/5/22/76157b.html
 
文章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