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活摘器官示意圖。(臺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提供)
【人民報消息】近日,中共通過《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修訂草案)》,外界分析認為,這等於將活摘器官按需殺人「合法化」。 10月21日,中共國務院總理李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申請通過《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修訂草案)》,當局聲稱要以此次條例修訂為契機,「強化法治保障,建立全流程追溯和監管機制。」 資深政論評論員唐靖遠表示,這是一個重大的標誌性事件。「因為這等於把中共的活摘器官按需殺人正式完全合法化了。」 他分析,「過去中共的器官捐贈和移植在運作之中曾經出現過各種各樣的紕漏,以至於被外界頻頻地曝光其黑幕。這次它修訂草案,等於是用法律的形式把相關的一些漏洞,一一地掩蓋修補起來,讓外界更加難以追查按需殺人的活摘器官的黑幕。」 他強調,中國現在已經出現跨區域轉介潛在的人體器官捐獻人的信息,並頻頻出現年輕人莫名其妙地失蹤,很多都與活摘器官有密切關係,胡鑫宇的案子只是冰山一角。 唐靖遠表示,它的動機已經從當初針對法輪功進行的政治迫害,變成純粹受經濟利益驅動去進行的活摘器官。他說,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這些醫務人員,可以參與對捐獻人的死亡判定,也就是說他們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這是極其可怕的黑幕。 根據中共官方公開的報告,從1994年到1999年六年間總共有大約18,500宗器官移植,自從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從2000年到2005年這6年間,器官移植手術暴增到67,000宗。僅2005年一年就達到2萬多宗。 據大赦國際估計,中國每年處決的死刑犯大約2,000多人,那麼從2000年至2005年間,至少有41,500宗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無法解釋。 2006年,瀋陽軍區後勤部下屬的一名老軍醫投書大紀元,他說僅他自己一人就經手6萬多器官移植的「死刑犯」假材料,那些法輪功學員都被材料登記為「死刑犯」而「自願」捐獻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