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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FDA拒批准 在中共國測試的三種癌症藥物(圖)




2020年7月20日,在馬里蘭州白橡樹的總部外,可以看到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的標誌。

【人民報消息】5月2日,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再次拒絕批准一種主要在中(共)國接受過測試的癌症藥物,這是該機構一個多月內第三次拒絕中(共)國開發的藥物。

5月2日,FDA向和記黃埔(Hutchison Whampoa,簡稱和黃)發出一份「完全響應函」,指其治療神經內分泌腫瘤的藥物需要有更能代表美國患者群的試驗數據。

另外,FDA當天還拒絕批准商業生物制藥公司和中(共)國合作夥伴、上海君實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合作開發的一種治療鼻咽癌的癌症藥物,理由是質量流程需要改變。

這兩家公司5月2日表示,FDA對他們開發的治療一種頭頸癌的藥物發出了「完全響應函」。

這些決定可能會增加中資股票面臨壓力,尤其是生物技術公司,而此時在美國上市的幾家中資公司的股價已經因「被退市」的潛在風險而下跌。

按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要求,企業只有完全遵守美國審計檢查要求才能繼續在美國市場交易,但北京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美方監管機構監督和審查中(共)國公司的審計報告。

美國監管機構指出,由於中共病毒(COVID-19、新冠病毒)大流行導致旅行延遲,這兩種治療方法相關的設施檢查受到影響。

另外,FDA在3月份還拒絕批准禮來公司(Eli Lilly)與合作夥伴信達生物製品公司研發的肺癌藥物,該藥物只在中(共)國做過相關研究。FDA提出對單一國家試驗中缺乏人口多樣性的擔憂,指需要進行適用於美國人口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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