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肖芳因強拆上訪,遭當地政府人員在家中看守(上圖),後被判刑,出獄後繼續喊冤(下圖)。

【人民報消息】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政府2013年起組織當地職能部門數百人對當地住戶進行強拆,並長期以「看牛」形式限制住戶人身自由,最後將上訪者判刑。受害人不斷喊冤,希望法律能還來公正。 知情人提供的一份株洲市天元區珠江間路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徵地拆遷行動的工作預案顯示,天元區政府於2013年12月17日製訂對住戶王金華等啓動三級強制拆除行動,參加行動人員多達335人,人員與車輛安排、具體任務都各有分工。 王金華的兒媳肖芳向記者介紹,2014年當地政府搞了一次強拆行動,來了幾百人。我婆婆和丈夫站在房頂上,準備了二瓶農藥,擬以死相拼,最後對方撤走了。當年年底,全家被停水逼遷。婆婆出門擔水喝時,摔斷腿,住進醫院。我們夫婦一個在店裏,一個在醫院照顧老人。他們就趁家裏沒人時,直接用挖機把房子強拆了。 肖芳認爲,行政部門是沒有權力拆房子的,有權力的只有法院。區政府必須向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再由法院的執行庭來執行。如果法院強制執行,也會有協調的過程,起碼可以維護屋主的合法權益。 據肖芳介紹和判決書顯示,2013年王金華位於株洲天元區泰山街道辦事處天台三隊的房屋被納入商品房建設項目的徵地範圍。 王金華家拆遷認定的建築面積是660平米,肖芳的丈夫在補償表上簽字,但肖芳因政府沒有按人口、面積、市場價格覈算補償不同意拆遷。當地政府就把肖芳關在家裏,強迫她籤協議。 肖芳說,遭強拆之前,我是24小時失去人身自由的。按我們本地的話就是「看牛」,把你像牛一樣的看在家裏,不讓你出去,不讓你去北京告狀,一直把你這樣關在家裏,關到你簽字爲止。 肖芳說,我最長的一次被關在家裏整整3個月,兒子那時候才2歲多,也被關着,整整3個月沒有出去遛娃。 房子被強拆後,肖芳因爲上訪每年都被關在家裏,還被行政拘留4次。 2016年中共開兩會,肖芳在上訪途中被攔截回來。當地政府把兩夫妻都關在家裏,肖芳打110報警無果。無奈之下,肖芳從6樓的防盜窗爬出去,從樓頂逃出,跑到北京上訪。但被北京警察送到馬家樓,再被當地駐京辦送回原籍。肖芳隨後被判刑一年半,關進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肖芳表示,這個案子對我們家的傷害非常大。當時女兒在讀大學,爲此放棄讀研;兒子只有4歲,出現抑鬱狀態,需要做心理輔導。在那一年多時間裏,我們是完全沒有任何隱私的,包括洗澡、上廁所,全部都有攝像頭盯着。 據悉,肖芳家原來所在的小區已經建成高檔商品樓,而她只能四處喊冤,希望法律能還公正給她。 肖芳案的二審代理律師謝陽表示,給她「尋釁滋事」這個罪名本身來說就是很模糊的,刑事案件罪名應該精細而明了,但是中共享這樣的罪名把不喜歡的一些人關進牢裏。 謝陽說,從專業的角度判斷,肖芳是不夠定罪的。在案件的程序方面,一審法院判了一年半,二審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但一審法院仍然對其判一年半。 「這就是中國式的判決,是非常奇葩的。公權力機關基於同一個事實,做出二個完全相反的裁定,這是非常荒唐的。」 謝陽還說,基於對本案的膫解和中國目前的司法現狀,維穩是跟政治掛鉤的,與政治掛鉤的案件,法律就得靠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