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的蜂蜜廠商被踢爆回收過期蜂蜜再製成產品。

【人民報消息】北京同仁堂去年底被踢爆使用過期蜂蜜、標註虛假生產日期,懲處結果出爐,遭罰款1,408.8萬元人民幣。北京市紀委市監委也問責處理14名相關責任人員。 北京同仁堂蜂蜜的生產商日前被曝回收大量過期、臨近過期的蜂蜜,企業宣稱「退給蜂農養蜜蜂」,但媒體卻發現回收蜂蜜被倒入大桶,送入原料庫。 據江蘇省廣播電視總檯旗下欄目《南京零距離》報導,被舉報的企業名稱爲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位於鹽城市濱海縣,是一家規模不小的企業。 2018年12月12日,在一間封閉的車間裏,記者發現多名工人將已經撕掉標籤的過期或者臨近過期的蜂蜜倒進大桶裏進行回收。車間裏被撕下來的標籤紙數量非常多,被滿滿地裝在幾隻蛇皮袋裏,卷標顯示其產品名稱爲北京同仁堂蜂蜜。 這些標籤中有的生產日期爲2017年12月份,還有的是2016年11月份,蜂蜜的保質期爲18個月,有的臨近過期,而有些已經過期。 知情人表示,在企業的生產車間裏,過期或者臨近過期的蜂蜜量還不算多,更多的被存放在了十多公里外的大型倉庫裏。 企業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回收過期蜂蜜是退給蜂農用來養蜜蜂的。然而記者發現,這些回收蜂蜜的大桶上都貼上了「倒蜜」標籤。在回收完畢後,這些大桶都被送入生產廠家的原料庫。 當地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稱,這家企業的產品是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委託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生產的。 大興區食藥局經調查認定,同仁堂蜂業2018年10月起生產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場,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約11.2萬元,沒收蜂蜜3,300瓶。 同仁堂蜂業食品經營許可證被吊銷,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有關涉事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