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褻瀆佛法 榜眼暴死(圖)
 
2018年5月28日發表
 
明朝有一位榜眼卻惡報死亡,令人嘆息,今天就講講他的教訓。

【人民報消息】中國古代科舉考試製度的殿試中,取得第二名成績的稱爲「榜眼」,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在古代這是極大的榮耀,在仕途上往往會因此飛黃騰達。明朝萬曆、天啓年間有一位榜眼卻惡報死亡,令人嘆息,今天就講講他的教訓。 莊奇顯,字允元,號九微,泉州晉江(今福建省晉江市)人,萬曆四十一年(公元1613年),僅二十六歲就高中榜眼,是有名的青年才俊,補國子監司業之職,父母也因他受朝廷封賞。然而就在他即將在官場上大顯身手時,卻突然病故,其中的緣由在古籍《見聞錄》裏,有詳細的記載: 莊奇顯很喜歡喝酒。有一次,他在老家的承天寺裏飲酒,大醉後跌跌撞撞走到藏經閣,他睜着惺忪的醉眼,看見大家正在聽高僧傳法,衆人都很專注聆聽,根本沒人理睬他這位榜眼。也許受冷落,傷了自尊,也許內心對佛法不滿,也許他根本就不信佛法,總之,不管是哪種原因,莊奇顯此時酒後發狂,他走到桌前,拿起桌上的佛經扔到地上,還用腳對着佛經又踢又踩。一通胡鬧之後,他才轉身離去。 數月之後,有個小廝無意中惹怒莊奇顯,莊奇顯抬腳就踢,不料卻踢在旁邊那根大柱子上。腳趾都踢裂了,傷口經久不愈,逐漸變成一種怪瘡,從腳慢慢腫到全身,疼痛異常,晝夜難安。 莊奇顯被病痛折磨得神志不清,恍惚中,看見護法神似乎在責問自己,在痛苦與悲傷中,他留下了「憾者永憾」的遺言便去世了。 (參考數據:明代僧人智旭所著《見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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