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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系以迫害律师们来扰乱社会治安(图)
 
2016年9月5日发表
 
2015年江系迫害抓捕了200多位律师,造成轰动世界的恶性事件。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蒋珍报导)为了社会把矛头指向习近平,江泽民反人类集团在各个领域里加重迫害和捣乱,江系境内外媒体火上浇油。例如2015年迫害抓捕200多位律师的轰动世界的恶性事件(又称709案)就让国际人权组织提出抗议,美国政府也借机提出要经济制裁中国。 近来的两个新闻就与「709案」有关,一个是被迫害的谢燕益律师的妻子原珊珊,因长期遭骚扰,居无定所,只好将两个孩子放在辽宁营口市大石桥市的姐姐家,不料,她的姐姐因此也遭到了当地公安的调查和骚扰。另一个新闻是,维权律师王全璋被非法关押后,今年8月30日,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带儿子办理入学手续,遭国保阻挠,导致孩子无法上学。 那么,什么是「709案」?这要从2015年7月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草案暂时搁置说起,中国维权律师王宇认为,刑法修正草案未依照国际标准,让律师在刑事辩护上有豁免权,不论是中国死磕律师、人权律师及其它律师都会受到影响。 2015年7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向全国人大常委寄出快件,建议「拿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中颇有争议的第35条,同时暂缓增补第36条。律师团指出第35条的入罪主体有4类诉讼参与人,正视目前法律现实,此条款更可能成为辩护人量订做,「应当」的争议也有可能构成入罪理由;第36条应增加但书,「但律师在履行代理或辩护职责的除外。」,以此作为律师职业保护的平衡条款。 刑九草案二审稿第35条拟在现行刑法第308条增加如下内容: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它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九草案二审稿的第36条,为拟在刑法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中,增加两项适用规定: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有其它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律师要求后面加上一句「但律师在履行代理或辩护职责的除外。」 7月8日律师协会寄出快件后,7月9日凌晨起,北京著名人权律师王宇、其丈夫包龙军律师及16岁儿子包卓轩(又名包蒙蒙)陆续失踪。 7月上旬,两百多位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律师和维权人士之亲属突然遭到江系把持的公安大规模逮捕、传唤、刑事拘留、判刑,涉及省份多达23个。 2016年1月12日,锋锐所主任律师周世锋、律师王全璋、实习律师李姝云、律师助理赵威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逮捕。同月,为总部设在美国的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工作的瑞典人彼得•达林,因与锐律师事务所有关而在北京被拘。 把迫害律师当作一个运动来搞,是因为公检法的中层和基层依然掌控着江系人马手里。在23个省份如此毫无理由的迫害律师是为了牵扯习近平的精力,最终目地是延缓法办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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