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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農民告村官侵地 法院外遭槍擊(圖)
 
2016年9月19日發表
 
姜善珠持法院傳票前往法庭,卻在步出法庭時遭到槍擊。

【人民報消息】山東省萊州市柞村鎮東姜家村村民姜善珠,是當地翥林採石礦區礦主,從事採礦爲業。2009年5月31日,礦區受到他人的報復破壞,報警後,卻被萊州公安柞村派出所以因經濟糾紛引起的案件,不予立案。姜善珠不服,因此長年上訪北京,成爲當地政府維穩對象。 2014年7月31日上午,姜善珠在北京國家信訪局上訪和中紀委信訪接待處進行上訪登記。下午1時許,姜善珠在國土資源部信訪接待處前,被山東萊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萊州市信訪局長等6名截訪人員控制。8月1日上午,被押回萊州市柞村鎮的派出所看管。下午,轉押往萊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經過長達4個多小時的審訊,他被迫寫了「不非訪、不越級訪等」的保證書,在副鎮長面前簽字後,才於晚上10點多鐘獲釋回家。 2016年9月12日上午9時,姜善珠夫妻二人作爲原告,持萊州法院傳票參加柞村法庭的。這次庭審是因爲東姜家村委及五大礦山老闆,非法佔用了姜善珠家的承包地,所引起訴訟。 庭審中因原告姜善珠提出村委代理人手續不合法,和法官應當迴避被拒絕,而被法官視爲按撤訴處理。 10時30分左右,庭審結束。10時35分左右,姜善珠夫婦二人剛走出柞村法庭辦公樓門口1.5米的位置,突然一聲槍響,姜善珠應聲倒地,他的右小腿被槍擊貫穿,血流如注。受傷現場距離法庭大門20多米。姜善珠被120送至醫院。住院期間,法院院長兩次送錢給姜善珠,並表示出於私人感情,表示慰問。法院方面則表示,該槍擊事件與法院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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